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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和学术活动

来源:管子研究会    时间:2019/10/28 9:18:04


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年会和学术业务活动

 

2013年8月20日二届三次会长暨常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

2018年8月18日三届一次秘书长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

 

1.根据《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会举办年会和开展研讨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则。

2.年会是会一年一度的重要活动,定在上半年,举行换届年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非换届年与全国管子学术研讨活动一起召开的会长会议、理事会议、秘书长会议学术委员会会议(不含下半年以通讯形式召开的各类会议或因需要召开的其他临时性会议)等。

3.学术活动是会举办的年度重要活动,主要为全国管子学术研讨会,根据需要可举办报告会、参观、小型座谈会或短期培训班等活动。

4.年会和学术活动举办时间和地点相对固定,一般应与颍上县管子文化旅游节相互协作、同步举办。必要时可有所变通。

5.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届内每位成员至少围绕“三管”或管学发表一篇文章,为学会、管学或管子文化事业做一件实事,提一项合理化批评或建议。

6.依法按章办事。学术活动按程序申报审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门办会,面向社会,凡按照要求提交符合标准的论文者原则上均可报名参加。

7.坚持以文会友。按照会议主题,在一定时间期限内提交符合标准的文章,以研究性论文为主,逐步减少非论文体裁作品,不接收虚构性文艺作品。成员可根据年度学术研讨规划的主题积极开展科研撰写文章,珍惜机遇,踊跃参会。

8. 控制学术研讨会议规模。按照精简会议、节约办会原则,特邀人员(著名学者、领导干部、担任名誉职务的成员、顾问、知名企业家和兄弟学会成员)参会比例,一般不超过提交论文作者总数的百分之三十,或出席会议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9.规范研讨会通知。遵循“告知参会者,不告知不参会者”的原则,对未按照年度研讨会征文《通知》要求提交论文的成员,一般不发会议邀请。对参会人员一般不发书面通知:

1)学术研讨会参会人员用网站公告、短信、电子邮件、微信通知 

2)会长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参会人员用电子邮件、微信、短信或电话通知

3)会员代表大会参会人员用网站公告、短信、微信、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

4)参会人员特殊需要纸质通知的,发给传真件或由本人在会议期间向秘书处领取。

 10.年会参会纪律

  1)不得在学术交流中发表违法或有悖学会《章程》的言论,并敢于抵制任何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的谣言、言论或错误思潮。

  2)按规定参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按时参会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程序,否则将视为缺席

  3)规定参会的人员,报到后应集中精力开好年会,按照年会议程,遵守年会纪律,不接受邀请参加年会议程以外的活动;如特殊需要,需在会前向大会秘书处报告,并经批准后方可参加。

4)会员届内缺席应参加的会议和活动累计不一般不超过两次,凡累计缺席2次或故意违反上述纪律1次者将通报批评,届满换届时原则上不予续任。非会员违反纪律者,取消其参会资格,情节严重者,提请本人单位或居住地组织,或颍上县纪检或司法机关处理。

  11.除年会、学术讨论会、代表大会等为现场会形式召开以外,其他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采取通讯会或网络会形式召开,必要时可以采取现场+通讯+网络的形式召开,其与现场会具有同等规格和效力。

12.本守则,经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秘书处负责具体执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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