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12/8/29 9:21:18
《管子通释》与管子研究
蒲 霞
支伟成,江苏扬州人。本名懋祺,因感悟到只有成就“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事业中的一种,才能算称得上是“成之伟者”,于是在他二十岁时改名伟成。他先后肄业于上海省立商业学校及大同大学,在国立东南大学师从蒋维乔,并获得文学学士学位,1925年任江苏省立第一图书馆主任。支伟成认为清朝学者的治学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精神,于是潜心于清代朴学的研究,并在从前所作的《安徽朴学大师列传》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范围,辑成《清代朴学大师列传》,还曾在国立第四中山大学中国文学系任助教时开设并讲授清代朴学大师列传课。支伟成对中国古代经典著作十分感兴趣,长期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主要作品有:《老子道德经》[1]、《管子通释》[2]、《清代朴学大师列传》[3]、《尚书去伪》[4]、《墨子综释》[5]、《楚辞之研究》[6]、《孙子兵法史证》[7]、《庄子校释》[8]、《国学用书类述》[9]、《吴王张士诚载记》[10]、《扬子法言》[11] 、《各体文选》[12]等。支伟成编著的《管子通释》分为上下两篇,上篇“研究之部”,包括“管子学说研究大纲”、“管子之救时政策”、“管子略传”、“管子之沿革”、“管子之考证略述”几个部分;下篇“解释之部”,主要是对《管子》内容所做的注释[13]。二十世纪初叶是新学科不断形成、西方文化大量传入中国的时期,成书于这一时期的《管子通释》体现出强烈的时代特征,既有对传统学术研究的继承和发展,又有对新学科、新理论、新思想的吸收和利用,是新的时代理念与旧的传统方法结合后孕育出的混血儿,反映出新时期对《管子》研究的新思考。
一、注释与史学评论方法相结合
注释对于解读和流传中国古代文献起到了重要作用,对《管子》一书的注释活动源渊流长,特别是清代学者更是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如洪颐煊《管子义证》、王念孙《管子杂志》、戴望《管子校正》、方苞《删定管子》、孙诒让《管子札迻》、俞樾《管子平议》、章太炎《管子余义》等。《管子通释》在下篇“解释之部”中对《管子》的内容做了注释,书中的注释既继承了传统训诂学的注释方法,又力求摈弃繁琐的形式,而强调注释简明,同时作者对于某些内容还作了补充解释。在诸多注释《管子》的著作中,清代学者戴望校正、尹知章注的《管子校正》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将《管子通释》和《管子校正》相比较,则可看出《管子通释》在注释方面的特点。本文以《牧民·国颂》为例,以兹说明。
《管子通释》:“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四时所以生成万物,守在仓廪食为民天。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举,尽也,言地尽辟,则民留而安居处;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服行也,上行礼度,则六亲——父母兄弟妻子——各得其所,故能感恩而结固之;四维张,则君令行。故省刑之要,在禁文巧;守国之度,在饰物正四维;顺驯也民之经道也,在明鬼神,祗山川鬼神山川皆有尊卑之序,故敬明之,敬宗庙,恭祖旧谓恭承先祖之旧法。不务天时,则财不生;不务地利,则仓廪不盈;野芜旷,则民乃菅民饥而草菅,又作奸,作苦;上无量,则民乃妄;文巧不禁,则民乃淫;不璋障塞两原妄之原,淫之原,则刑乃繁;不明鬼神,则陋民不悟;不祗山川不悟鬼神,有尊卑之异,则威令不闻;不敬宗庙,则民乃上校宗庙上事,其先示,民有所尊,而不犯上也,无所尊,人亦效之,争而犯上;不恭祖旧,则孝悌不备;四维不张,国乃灭亡”。[14]
《管子校正》:“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四时所以生成万物也,守在仓廪食者人之天也。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举,尽也,言地尽辟,则民留而安居处也;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上服度,则六亲固服行也,上行礼度,则六亲各得其所,故能感恩而结固之;四维张,则君令行。故省刑之要,在禁文巧文巧者,刑罚所由生;守国之度,在饰四维;顺民之经,在明鬼神,祗山川鬼神山川皆有尊卑之序,故敬明之,敬宗庙,恭祖旧谓恭承先祖之旧法。不务天时,则财不生;不务地利,则仓廪不盈;野芜旷,则民乃菅菅当为奸;上无量,则民乃妄;文巧不禁,则民乃淫;不璋两原,则刑乃繁璋当为章。章,明也。两原,为妄之原,上无量也;为淫之原,不禁文巧也,能明此法者刑简;不明鬼神,则陋民不悟;不祗山川不悟鬼神,有尊卑之异也,则威令不闻言能登封降禅,祗祀山川,则威令远闻;不敬宗庙,则民乃上校校,效也。君无所尊,人亦效之;不恭祖旧,则孝悌不备;四维不张,国乃灭亡”。[15]
《管子通释》在注释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其一,遵循传统,不仅在格式上遵循传统格式,即正文为大字,释文为双行小字,而且在注释内容上也多承袭传统注释,如“地辟举,则民留处举,尽也,言地尽辟,则民留而安居处也”即是完全遵照传统;其二,力求简明,如“守在仓廪食为民天”中“食为民天”四个字简洁清晰,切中要点;其三,补充注释,如“顺驯也民之经道也”一句,一个“驯”字,一个“道”字,点明了此段内容的核心思想,也反映出作者对《管子》的理解和认识。又如“上服度,则六亲固服行也,上行礼度,则六亲——父母兄弟妻子——各得其所,故能感恩而结固之”一句,为了阐明思想特别对“六亲”之义作了解释说明,有助于读者对这部分内容的理解。
《管子通释》虽主体为注释,仍兼有大量史学评论的内容,上篇“研究之部”集中反映了作者对《管子》相关问题的评论,而从这些评论中也可以看出作者研究《管子》的心得和成果。
关于《管子》的作者,支伟成认为此书“非尽管子一人之作”,而是战国时期策士的集体著作。战国时期,策士辈起,“以言论相标榜,但唯恐自己人轻言微,不为世人所重”,他们希望能够借助某个名人的声望,宣扬自己的主张。因为管子首创霸业,相齐有功,为时人所推崇和尊重,于是这些策士纷纷托名当时名声最显的管子,以达到“言以人重”的效果。支伟成还在“管子之考证略述”这一部分从不同角度对《管子》成于众人之手这个问题作了进一步分析和论证[16]。
关于《管子》的内容,支伟成认为此书“所包各类学说甚广”。既然《管子》一书为后人附会聚敛而成,其间有来自于各个门派的策士的不同言论,那么这部著作就融会了不同学派的观点,此书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各类学科无所不具。按传统学术流派来说,则包括儒、道、兵、农、阴、阳、名、法等派;按新兴学科种类来说,则包括法理、政治哲学、伦理、经济、心理、地质、军事等学科。
支伟成对于自己研究《管子》的目的和方法还做了说明,一则“总结前三四世纪我国一切学说之大概”,这样可以了解中国学术的发展过程以及学派前后相继相承的关系,这也是符合管子所谓“疑之今者察之古,不知来者视之往”的宗旨的;二则研究不是“摭拾古书之片辞单语,以附会今义”,如果是这样,那么学者将“见局见缚于所比附之文句”,研究是要“阐发其固有之精蘊”,“追求真义之所存”,这才是“研究学术之要道焉”。由此可见,支伟成所做的研究,既要总结学术发展的历史,也要阐释《管子》一书的精髓,同时还要阐发其义理,以为现实所用[17]。
二、将传统学术研究方法和新学科理论的使用相结合
中国历史文献学的传统研究方法在整理古籍、阐释文义、保存古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注释是历史文献学传统学术研究中的一个重要方法,《管子通释》充分利用了传统注释方法的作用,阐发了《管子》的内涵和思想,揭示了这部著作丰富的内容。《管子通释》还使用了考证、辨伪等其他历史文献学的传统方法,从不同层面对《管子》的相关问题做了剖析和探讨。“管子之沿革”部分,作者利用文献目录的记载,不仅考证了《管子》一书的沿革情况,还辨清了《管子》学说源于道家、隋唐以后归属于法家这一学术流派的发展源流。
从现存文献记载看,《管子》一书,“刘歆《七略》、班固《汉书·艺文志》均倡言为管仲所作”,但是“后之学者常举疑义,辨之甚众”。针对这一情况,支伟成对《管子》一书的真伪做了进一步的考辨。为了辩明《管子》一书内容的真伪,支伟成从“学说思想之系统”、“事实时代之先后”、“文字文体”即“上古文体简奥,《管子》多长篇大论,且各篇之文体各不相同”等方面入手,对《管子》进行了辨伪,认为此书“决非一人之笔,一时之书”,所以“伪作之处,诚不能免”。支伟成还对《管子》的诸多篇章进行考辨,认为“《管子》纪政之纲,简明易行,《牧民》之篇,要在宏旨,历世无弊,洵得治国之道,当为官子之言”,至于其他各篇有作伪之处,他也摆明理由,一一列出,如,“白心、心术等篇,未免影附道家,管子生于老子之前百余年,或未能阐言详尽。然道家远宗黄帝,管子学有本原安知其神理所至,不与后之老子相协哉?”;“大匡、霸形诸篇,决为后人所追叙”;“海王、山国、国蓄诸篇,琐屑而多术,盖为桑、孔之徒,见乘马、轻重诸篇之名存而言灭,因以附会成文也”;“侈靡、宙合等篇,皆刻斲隐语以为怪。《管子》责实之政,安有虚浮之语?使果出于管子,则亦谬为之以欺世;殆权术之施于文字间耳,非管子之情也”;“立政篇、法法篇及立政九败解多排斥‘寝兵’、‘兼爱’之说,是系反对墨子远在管子以后,疑亦伪托”;“小称篇记管仲将死之言,又记桓公之死,年代不符。又称毛嫱、西施则距管子死后将一百七十年矣”;“形势解言‘五伯’、七臣七主篇言‘吴王好剑,楚王好细腰’,亦均管子以后事,决为伪作”;“《内业篇》似以后儒家之心理学,《弟子职》似曲礼,亦有可疑”;“法明、明法、禁藏诸篇所论之法治主义,发挥甚尽,非管子时代所能发生,或又以为法家者流,启自管子故能言之详备矣”;等等。支伟成认为以上诸篇都不是出自管仲之笔。这些辨伪成果为理清《管子》的发展源流和合理利用《管子》丰富的内涵提供了线索[18]。
二十世纪初叶是西方新学科传入中国并为中国人接受的时期,《管子通释》在沿续传统学术研究方法的同时,还将西方新学科的新理论、新思想引入对《管子》的研究。法理学、政治学、伦理学、经济学、心理学、地质学和军事学这些形成和定型于十九世纪或二十世纪初叶的新学科,是人类知识分离和综合的结果,反映了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成就,这些学科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人类社会及其生存的宇宙空间做了更深层次的解释。支伟成在《管子通释》一书中利用新学科理论对《管子》进行了另一种角度的剖析。
三、用新的学科理论和思想阐释《管子》内涵
在“管子学说研究大纲”这一部分中,作者从新的学科理念、思想和理论入手,对《管子》丰富内涵的阐释做了一次新的尝试。
无为主义。支伟成认为,中国古代学说都是渊源于道家,上古圣君贤相也都秉承道家的学说来治理国家。黄帝尧舜都以“清虚无为”为法治之极轨,管子则继承了承这一原则,提倡“无为主义”。管子的任法无为,是从“天道”推出的,即所谓“得天之道,其事若自然”。管子虽然崇尚无为,但他认为必须先有“法”,然后才可以达到“无为”。因此,仅仅制定良好的宪法是够的,凡事还要遵循法律,不能逾越法律的规定,才能达到“法产而不用,刑设而不行”的无为治化状态,社会秩序也才能保持长久稳定。公平主义。中国古代社会阶级成见很深,而管子则“任公而不任私”。《管子》称:“不知新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其杀戮人者,不怨也其赏赐人者,不德也;以法制行之,如天地之无私也,是以官无私论,士无私议,民无私说,皆虚其匈,以听于上”。支伟成认为,凡此种种就是“法律之下人人平等之观念”的反映,而只有法律平等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专制政策会破坏社会公平,不容存在。
正名主义。支伟成认为,“天下万事万物,皆有一定之名,名实相合,为是;名实不符,为非,是非既定,名分乃正。是非既因名而定,法律亦因名而立,因名而立之法律,乃为允当不偏”。正如《管子》所言:“制断五刑,各当其名,罪人不怨,善人不惊,曰刑”。如果能够循名责实,那么则会出现下无隐情、服罪故不怨、刑当故不惊的现象,这就是正名立法带来的效果。
客观主义。支伟成认为,凡以人之才智,决事之是非,终难免无偏私错误,必用客观之标准方法,才能够正确无讹,《管子·明法篇》即本此旨。法度确立才能实现公平。因此,一切用人行政,应该遵照法律的规定,不能有主观的成见,这样社会才可以安定。
功利主义。管子为霸者佐,霸者之政策,即功利主义也。功利主义,以富国强兵最重要,欲收富国强兵之效,当先以实利导民。支伟成认为,中国以农业立国,自古以来即重视农业,而“管子首以垦殖兴农为急务,务农则民足食,足食然后足兵,此富强之基也”。“管仲任政相齐四十余年,威令加于天下,功利主义之明效也”。
教化主义。管子以“四维”为国家道德之根本,并以此来教化人民。支伟成认为“管子既实行功利主义,俾民富庶;然后施以教化,则民乃率教而易治也”。
天然之发展。支伟成认为,“天然者,天赋之物质及物力之总称也。土地山河,谓之天然物;气候风雨,谓之天然力。因天然之物力而利用之,是谓天然之发展”。《管子》首以发展天然为要务也,至其发展之术,不外垦辟、树艺、修道路、兴水利诸端。凡此诸端,皆发展天然之物力,所谓“利用厚生”之道也。管仲以区区之齐通货积财,遂致富强,这正是由于他能够很好地发展天然的结果。中国土壤膏腴,气侯温和,天产丰富,如果能够加以利用和发展,中国怎能不富强?
人力之经营。支伟成认为,国家经济之贫富,视乎人民生产能力之多寡以为断,能生产之人多则富,否则贫。是故天然之物力虽丰,尤赖人力之经营为要也。因此,人当致力以尽地力,而后能得食生财也。故天然物力虽饶,人口虽众,而习于游惰,不致力于生产,其经济必不能宽裕也。欲求富足,可不劳乎!
国家之组织。“经济发展之要件,天然与人力外厥惟国家。国家之组织在于政治,政治上职务之执行,足以左右一国之经济,国家有维持公安公益之责。人民赖国家之保障,得以安心从事于生计。是即当负赋税之用,然赋税制度之良否,则尤国民经济之荣枯所系。赋税之良者,当轻取于民”。[19]
《管子通释》用这些新理论、新思想对《管子》的内涵做了新的诠释,将《管子》研究进一步推向深入。
四、将《管子》研究与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相联系
二十世纪初叶,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特殊时期,社会性质发生变化,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社会问题日趋尖锐,军阀混战连年。为了拯救中国,统一中国,实现富国强兵和民族独立,有识之士开始思考和探索救国之路。当时中国的社会状况和春秋战国时期有所相似,在《管子通释》中支伟成不禁道:“呜呼!试观今日之域中,奚异彼时之现状!方今中央卑弱,各省纷争,强邻环伺,觊觎中国。中国之不绝,诚亦如线!忧时俊杰,意图挽救;嘉谋良策,纷出竞陈,以今视昔,亦多暗合,既成效已睹,则推行宜力”[20],将《管子》研究与解决现实问题相联系。
“民族”、“民生”、“民权”是当时人们特别关注也是极待解决的问题。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反映了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概括了客观历史进程提出的三大斗争任务。支伟成也十分重视这些问题,并用“三民主义”来诠释《管子》,希望对解决现实问题有所裨益。
关于民族问题。支伟成认为,民族思想,自古称重。“盖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是长久以来“保国保种之明训矣”。管子肇霸,即以“尊周攘夷”为号令,其实就是其民族主义思想的表现。正是因为有民族的观念,所以“奋励图强之事乃作”,“利国福民之事乃兴”,国家才有希望。
关于民生问题。“善治国者,罔不注重民生”。管子特别注重民生,并提出“实仓廪,足衣食,因天时,尽地利,为当务之急”,这也是国家富强的根本。而就二十世纪初期的情况而言,这些措施也是充实国力、挽救中国的根本。
关于民权问题。“古者,圣哲在上,皆重民权;所谓‘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凡所措施,悉从民意;故能上下一致,和衷共济”。管子为政,知贵民权,尊民意,所以能够得民心,民乐为所用。支伟成认为,“君与民为一体,君者所以为民兴利除害”,君主应该是人民的“公仆”,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伸张民权,也才能得到百姓的认可和支持,国家由此才能够上下一心,国家才能够稳固。
关于地方自治。管子相齐之时,采取了非常变通的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划分区域,选用贤能,授与治权,任其地方自治。由于区域划分层次井然,“有收指臂之效”。地方自治的关键在于任人选士,选举重在平时考察,任人唯贤。良好的选举制度是地方自治稳定有序的基础。
关于国际联盟。支伟成认为,人类应有一种法律之组织及方法,以避免战争之惨。夫人民犯法,有司按法惩治。而一国犯国际公法时,亦当有“国际仲裁机关”处理之,以免为和平之障碍,则国际联盟之举,盖为必要之设备也。管仲相刘,齐桓公首创会盟,即是国际联盟之旨,凡与会者,悉遵盟约,则不平之事无由起,战争之惨不得见矣。这才是永久和平的途径。
关于振兴水利。水利之兴废,与民生问题关系密切。我国自古以来水利兴则治,水利废则乱。黄帝、尧舜都是因水利兴而功垂万世。“管子创霸,尤重水利”。管子不仅知民生之本在水利,而且还得治水之要在于顺水之性。支伟成亦称,“所谓,导也,利也,决也,溃也,通也,皆治水之要道。能导之,利之,决之,通之,水患自止,水利自兴。水利兴,则民生厚;岂惟暂时之利,亦永久富强之基也”。
关于尊法重令破阀。自有人类,即有国家;自有国家,即有法制;国与法,法与国,不可须臾离。“法为保障人权,禁邪止暴之利器也,法以令行,令以法重,故尊法当重令”。《管子》一书的诸多篇章都涉及到尊法重令的内容。法立令行国家秩序才能得以安定。
《管子通释》对管仲其人和《管子》一书做了相当高的评价,管子不仅是一个“实行而功业卓著”的政治家,而且“政善因时,灼见道要,无所不知,学理广备”,也是一个“大哲”,《管子》一书中所蕴含的哲理,虽“千载之下”仍不能违,为改造现实社会提供许多有价值的经验。[21]
综上所述,由于处在特殊的历史发展时期,《管子通释》一书将传统学术与时代理念结合在一起,对管仲和《管子》进行了不同层次的剖析,阐释了《管子》丰富的内涵,并将之与解决当时的现实社会问题相联系。这一研究,不仅进一步深化了对于《管子》的研究,也打开了《管子》研究的新空间。
(作者简介:蒲霞,女,安徽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安徽省管子研究会会员。)
[参考文献]
[1]上海泰东图书局1923年出版。
[2]1924年由泰东图书局出版,1996年上海书店出版社据该版本影印,并收入《民国丛书》。
[3]上海泰东图书局1925年出版,岳麓书社1986年再版。
[4]上海泰东图书局1925年出版。
[5]1925年上海泰东图书局排印出版,1927年再版,后由严灵峰收入《墨子集成》。
[6]上海泰东图书局1925年出版,是民国时期代表性的《楚辞》研究专著之一,也是后人研究《楚辞》的重要参考书。作者把近现代文学理念与传统训诂方式相结合,在“以近代人的眼光探讨楚辞的文学意义”方面有一定程度的新拓展,在近现代楚辞学上有着较为重要的地位。
[7]上海泰东图书局1926年出版,中国书店1988年再版,被认为是兵学著作中“必读的佳本”。
[8上海泰东图书局1927年出版,1988年中国书店据此本影印。
[9]上海泰东图书局1927年出版,列举书籍三千二百种。就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藏书分述为十八类。每类再析为若干门,钩元提要,使国学途径秩然,学者易得要领。知所抉择,有述谊一篇载之卷首。
[10]上海泰东图书局1932 年出版。
[11] 上海大中书局1934年再版。
[12] 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出版。
[13] 本文所引《管子通释》原文皆出于此版本,下文不再重复说明,引文处只标注篇名和页码。
[14] 支伟成编纂《管子通释》,“解释之部”,P1-2
[15] (清)尹知章注、戴望校正《管子校正》,卷一,《诸子集成》本,中华书局,1954年
[16] 后文有专题详述,此处从略。
[17] 参见:支伟成编纂《管子通释》,“管子学说研究大纲”,P1-2
[18]参见:支伟成编纂《管子通释》,“管子之考证略述”,P37-39
[19]参见:支伟成编纂《管子通释》,“管子学说研究大纲”,P2-14
[20]参见:支伟成编纂《管子通释》,“管子之救时政策”,P21
[21]参见:支伟成编纂《管子通释》,“管子之救时政策”,P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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