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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4期)《管子•轻重甲》中“厉祭”浅探

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12/8/29 9:24:49



 

《管子·轻重甲》中“厉祭”浅探
陈岩 曹怀锋 孙慧芳
 
[摘要]本文以《管子·轻重甲》中“厉祭”引入话题,分别就“厉祭”的对象、存在基础等进行了探析,并认为该祭祀的施行是有其文化以及现实基础的。
 
[关键词]管子;厉鬼;祭祀
 
《管子·轻重甲》中记录管子言曰:“昔之五更五官无所食,君请立五厉之祭,祭尧之五吏”,欲以布神设教为手段,收民之献敛,达“无屋粟邦布之籍”,而国自足的目的。然则所祭之对象究竟为何,民众又缘何愿为饗祭献物,这都是本文试图探考的一些问题。
一、“厉祭”的对象
引句中提及立祭之对象为“尧之五吏”,关于“五吏”的具体所指,已有多学者进行过探研。何如璋注云:“‘尧之五吏’,谓羲和[1]、共、鲧之属。‘五官’即五行之官。食,饗祀也。左昭二十九年传:‘魏献子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蔡墨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勾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也。颛顼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是五官之祀皆非尧吏也。”何如璋认为前句“五官”与后句“五吏”实非一指,并分别予以列举。闻一多注云:“‘更’各本作‘吏’,下文仍作‘吏’,不误。‘五官’二字宜衍。下文‘君请立五厉之祭,祭尧之五吏’,不言‘五官’,可证。二字盖旧注之误入正文者。左昭二十九年:‘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旧注以此五官当尧之‘五吏’,未知然否。”闻一多认为“更”字为“吏”字误写,而“五官”应为衍文,乃是旧注与正文混淆所致。郭沫若以前篇证“五官”二字非衍文:“《山权数篇》有‘五官技’,以诗、时、春秋、行、易当之。《揆度篇》言‘五官之数不籍於民’。”并认为句中所言“‘五官’者犹言百官耳”。马非百赞成闻说:“‘五更’当为‘五吏’,‘五官’二字衍文,闻说是也。五官即注文用以解释‘五吏’者,下文无‘五官’二字可证。”本文亦赞同闻、马说法,认为“五官”二字确非原文所有,而“五更”更是为“五吏”之误写,马非百又进一步推断:“然五祀皆非尧吏。疑所谓五吏者,当指禹为司空,皋陶为士、契为司徒、后稷为田之类而言。”马氏就“五吏”人选提出自己的看法,认为当指治水之大禹,创刑之皋陶等人,“五”或为泛指。而且“此等人皆与社会民生有极密切之关系,故人民多崇拜之。著者主张政府应即利用此种崇拜之心理,提倡祭祀,并规定以鱼为牲,因而可以收到“泽鱼之正伯倍异日”之大利,即所谓“籍於鬼神”之义矣!”马非百推断“五吏”或为禹、皋陶、契、后稷等上古名臣。何注与马注中“五吏”人选皆有不同,实则是因为其对祭祀来由理解的角度不同,何氏从“礼”出发,而马氏从“利”出发。
二、“厉祭”的存在基础
管子奏称立祭收民之牲,可“无屋粟邦布之籍”而国自足。但民众究竟因何之故愿响应国家的号召,风行祭祀,推动“鱼市”兴旺,达到国家税收增加?本文将原因归纳为三:
1. 出于对先贤的崇敬
安井衡注云:“无主后曰厉。”何如璋认为:“‘厉’谓前代有功之人而无主后者……五官皆有所食,无所食而有功者谓之厉。”何谓“无主后”?《礼记正义·卷十二》云:
“按《祭法》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是夏郊篰。云‘至杞为夏后,而更郊禹’者,按《礼运》云‘杞之郊也,禹也’,是杞郊禹也。殷灭夏之时,殷则不应郊鲧,必应封夏之后,但不知名杞以否,至周封夏后於杞,据《礼运》成文,故云杞更郊禹也,不废殷时夏后已郊禹也。云‘晋侯梦黄熊入国而祀夏郊’者,按昭七年晋侯有疾,梦黄熊入於寝门。于时子产聘晋,韩宣子问子产:‘其何厉鬼?’子产曰:‘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韩子祀夏郊,晋侯有间。’如传所云,夏后之时,郊祭鲧以配天。至殷周之时,鲧虽不配天,以其有功,列於群祀,故云‘三代祀之’。但《春秋》之时,周衰礼废,不能祀鲧。晋既为盟主,当代天子祭群神群祀,传之意义,谓晋当代天子摄群神之祀,不谓因此国在地无主后者。今郑引之以证祭无主后,则谓鲧是夏家之先,晋居夏之旧地,鲧无主后,故晋祀之,礼之与传意少异。然夏后有杞,而云无主后者,以杞不祭鲧,故云‘无主后’也。”
夏后氏本祀鲧,夏亡后直至春秋,更祀禹,“鲧是夏家之先”,然则无祭,所以叫“无主后”。同理,齐国姜氏祀伯夷,而伯夷乃共工从孙,共工却无所祀,也可称“无所后”,羲和制历,后嗣本文无考,但共和鲧皆为治水之臣,虽则不成,也算勤事有劳,是故皆可称“厉”。
《礼记·祭法》有泰厉、公厉、族厉之说:泰厉为有功於天下,天子立之;公厉者有功於一国,诸侯立之;族厉者有功於一家,大夫立之。泰厉、公厉和族厉分别对应不同层次有功却乏后祀之人,即所谓“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2] 以此标准度之,禹、皋陶、契、后稷才为应祀对象,大禹治水,“能御大菑”;皋陶创刑,“法施于民”;子契理商而后稷兴农,“以劳定国”。
若做前解,厉祭对象为无从饗祀之先人,于情当祭;若以后解,厉祭对象则为按功当祭之先贤,于理当祭。于情于理,此祭之对象皆应享血食。
2. 出于对未知的敬畏
古人认为,人的灵魂是不死的,但灵魂能够成神成仙的人很少,多数人死后,灵魂在阴间为鬼。古人是非常惧怕鬼的,他们认为鬼无影无形,具有超人的本领,能使人得福或遭祸。特别是那些生前有灵异的人和非正常死亡的人变成的鬼,往往神通更大,《楚辞·九歌·国殇》认为死于国事者,死者之神灵能为百鬼之雄桀,郑玄亦称其“异于凡人”。据《礼记·祭法》记载,天子七祀中有泰厉,诸侯五祀中有公厉,大夫三祀中有族厉。注文引《春秋传》说:“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孔颖达疏曰:“曰泰厉者,谓古帝王无后者也。此鬼无所依归,好为民作祸,故祀之也。”述有能名重者死后无祀或会祸乱人间,朝野为求安宁,方乃祀之。《左传·昭公七年》亦记子产之说:“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以为淫厉。”这里涉及的厉鬼来历又扩大至“匹夫匹妇”,也即平民百姓,他们若是“强死”,即死于非命,也会化为厉鬼,带来灾祸。起因皆为葬非寿终者,死于非命者,葬处乃至于祭礼往往不同与常时,尤其因兵、刑而死者,则尸体往往不入于族葬之地,如《周礼·春官·冢人》:“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即因兵事而死者,不得葬入族茔。不入祖宗之茔,就意为着无法享受宗法祭祀,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歆享血食,脱离了正常的祭祀轨道与沟通途径。“脱离文化规范下的秩序往往意味着无法受到认识、沟通、控制,因此往往也就充满了危险,成为失序的存在”[3],厉鬼在人们心中具有难测的力量,吉凶莫辨。
古人畏鬼,但又幻想得到鬼的佑护,于是就赋予鬼一些神的特性,甚至将某些厉鬼奉为神。民间崇祀的紫姑、张巡、天妃诸神,就是由厉鬼转化成的人神。紫姑,又称坑三姑娘,是古代民间崇祀的厕神。传说神名何媚,为人妾,大妇妒之,正月十五阴杀于厕中,被天帝封为厕神。民间相传紫姑神有先知之明,每于正月十五日晚迎祀,并扶乩降神,卜问休咎。张巡、天妃本来也是横死的厉鬼,但在民间信仰中,他们都变成了具有社会职能的人神。因此,管仲献策祭厉,也是基于对民间信仰心态的一些把握,人民出于敬畏,亦求安宁,主观上有支持祭祀的因素存在。
3. 出于对现实的挣扎
《左传·昭公七年》曰:“厉者,阴阳之气相乘不和之名,……为厉者因害气而施灾,……民多厉疾”。古人认为鬼能使人遭祸,世间许多灾难,尤其是疾病,是由鬼作祟所致。瘟疫是古代烈性、急性传染病的通称,对人群的威胁性极大,因其传染迅速,死亡率高,不知攫夺了多少人的生命,有的民族甚至因为猖獗无忌的瘟疫而举族迁移,上古人们视瘟疫是最厉害的鬼作祟是可想而知的。这恶鬼据汉蔡邕《独断》、晋干宝《搜神记》(卷一六)记载,是颛顼帝的三个儿子,“颛顼有三子,生而亡去为疫鬼”。而《素问·刺法论》说:“五疫之至,皆相染易,无问大小,病状相似。”所以又有称瘟神为五瘟鬼的,民间瘟神塑像也多设五座。唐宋时期,世人传说赵公明等五位人鬼,奉天帝之命,至人间传播瘟疫,于是民间又有以赵公明等为五瘟神者。《三教搜神大全》卷四中有这样一段内容:
“昔隋文帝开皇十一年六月内,有五力士现于凌空三五丈余,身披五色袍,各执一物。一人执勺子并罐子,一人执皮袋并剑,一人执扇,一人执锤,一人执火壶。帝问太史居仁曰:‘此何神?主何灾福也?’张居仁奏曰:‘此是五方力士,在天为五鬼,在地为五瘟,名曰五瘟。春瘟张元伯,夏瘟刘元达,秋瘟赵公明,冬瘟钟士贵,总管中瘟史文业。’……帝乃立祠,……诏封五方力士为将军。……后匡阜真人游至此,既收服五瘟神为部将也。”
材料中说,隋文帝有一天突然看到半空中站立着五个身穿不同颜色衣服的“力士”,于是就问自己的太史官张居仁这五力士是何方神圣,他们的出现究竟又是吉是凶。张居仁回答说这五人实际上是主瘟的神仙,值得敬畏。于是隋文帝随后就为这五个瘟神立祠设祭,并加以诏封,以求国泰民安,五瘟切莫作怪。《封神演义》中,亦封吕岳为主掌瘟神的昊天大帝,率领瘟部六位正神。西藏地区民间则以牛魔王为瘟神。
古人惧怕恶鬼为祟,故此除奉祀以取悦于恶鬼外,也采用招魂、赶鬼等形式对阴阳不和之气加以攘除。《周礼·夏官·方相氏》载:“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师百隶而时傩,以索室驱疫。”方相氏即为古人传说中具有驱鬼、镇鬼职能的角色,自先秦时代起,他就在丧葬等宗教仪式中用以驱鬼,称开路神、隘道神。直至今日,徽州地区流传之“跳五猖”,也是由方相氏驱鬼之仪演变而来。皖南地区山形环绕,瘴疠之气颇重,瘟疾多发,很多疾病难以被人们正确认识,只好归咎于那些游离人间作恶的厉鬼身上。在恶鬼作祟布瘟的观念之下,人们求助于主管瘟疠的神灵,也就是“五猖”,以求得到庇佑,驱走污秽邪瘴。于是在每年的春夏之交,也就是瘟疾将至的时节,人们纷纷组织起来,走上街头,开始对“五猖”的献祭活动,盼望着五位瘟神能够祛瘟除疫,保此一境安宁。
管仲以祭厉为手段,不明增民赋仍达国用富足之结果,其用心不可不谓良苦,构思不可不谓精妙!其提出祭祀历史人物,是一些受到人民世世代代景仰的先贤,即是禹、皋陶、契、后稷等,他们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号召全民“祭祀”,发动一场文化活动,能够获得社会普遍的响应,其经济上的目的是推动“鱼市”经济发展,国家利用文化搭台,增加来自“泽渔”的财政税收。齐国沿海之国,多鱼盐。管子利用这一优越地利,鼓励渔业生产,这是值得肯定。
 
 
(作者简介:陈岩、曹怀峰,男;孙慧芳,女,三人均为安徽大学历史系研究生。)
 
 
[注释]
[1]羲氏和和氏的并称。传说尧曾命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两对兄弟分驻四方,以观天象,并制历法。《书·尧典》:“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厤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
[2] 《礼记?祭法》说:“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
[3] 林素娟,《先秦至汉代礼俗中有关厉鬼的观念及其因应之道》,《成大中文学报》(台湾)2005年第十三期。
 
 
[参考文献]
[1]十三经注疏[M].中华书局,1980.
[2](清)郭庆藩《庄子集释》[M].中华书局,2006.
[3]郭沫若等《管子集校》[M].科学出版社,1956.
[4]马非百《管子轻重篇新诠》[M].中华书局,1979.
[5]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M].河北人民出版社,1986.
[6]袁珂《中国神话传说词典》[M].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
[7]袁珂《中国神话史》[M].上海文艺出版社,1988.
[8]谢浩范《管子全译》[M].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
[9]张劲松《中国鬼信仰》[M].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1.
[10]臧振《蒙昧中的智慧——中国巫术》[M].华夏出版社,1994.
[11]茆耕茹《胥河两岸的跳五猖》[M].(台北)财团法人施合郑民俗文化基金会,1995.
[12]林河《中国巫傩史》[M].花城出版社,2001.
[13]徐元诰《国语集解》[M].中华书局,2002.
[14]梁翔凤《管子校注》[M].中华书局,2004.
[15]黄晖《论衡校释》[M].中华书局,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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