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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4期)管仲与儒家论

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12/8/29 9:25:48



管仲与儒家论
燕传琪
 
编者按:本篇选自作者长文《管仲与先秦诸子百家的学说通论》的第三章,标题为编者所加。
一、儒家倡导“仁治”学说及其“修齐治平”理念,晚于管仲一个多世纪
(一)儒家的人生观与管仲相同。儒家关于人生的目的及意义的认定是:“修身”和“治国”两个方面。在《大学》书中,开宗明义的指出,人生,第一要务是把自身修养成一个有文化、有道德的人(明明德),第二是教育百姓、改造社会、建设国家(新民),最终达得世界大同(至善)的境界。
大学之道,在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大学·经一章》
(作者自注:带“· ”的明字,字义是明了、掌握。“明德”的词义是美好的德行。“亲”,宋·朱熹《大学章句》注:“程子(颐)曰:‘亲当作新,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
在修身方面,儒家分为“知识积累”和“道德建设”两项。
知识的积累是深入细致地观察人世间的事物起源、发展以及结果的过程及其规律(格物)。
把对事物的感性认识,通过综合、分析研究,从而达到理性认识,从中总结出“修身”的知识(致知)。
格物、致和是修身中的积累知识两项基本环节。
对人世间的事物有了正确认识以后,便可以革除掉人的私欲杂念,树立起美好善良的意志(诚意)。
在正确的意念的驱动下,便能够具有道德的心胸(正心)。
诚意、正心是修身中的道德建设的两项基本环节。
身修了,成为一个有知识、有道德的人了,然后使可协助大夫料理一些事务(齐家)。
在料理一些大夫的政治、军事、生活等等事务中,取得了经验,创造出成绩以后,便可以进一步替诸侯管理一个国家了(治国)。
最后到达治理全中国的目的的(平天下)。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大学·经一章》
管仲在这方面的认识是:
意然后形,形然后思,思然后知。
《管子·心术下第三十七》
对于一切事物(形),进行深入思考(思),而后了解它的真实面貌。
知其象则索其形,缘其理则知其情,索其端则知名。
《管子·白心第三十八》
了解(知)事物的面貌(象)后,追查(索)它的全部结构(形)。再根据该事物的属性(理)便可以知道该事物在现有条件下的性质及其发展规律(情)。从事物的各个方面(端)进行探讨,最后得出事物的完整而真实的实质形象(名)。
极变而不烦,执一之,君子执而不失,能君万物。
《管子·心述下第三十七》
不厌其烦的追究(极)事物的变化,掌握(执)它的普遍性(一),长期不懈地追求、掌握,便可以主宰(君)人世间万事万物的发展规律。
治心在于中,治言出于口,治事加于民,故功作而民从,则百姓治。
《管子·心术下第三十七》
治世的理念存于心中,治世的言论广泛宣传,如何治理国家的事务交给百姓,民众了解治国的方针政策以后,便会自觉自愿地依从办理,这样以来,便可达到天下大治了。
自知曰稽,知人曰济,知苟适可,为天下周。内固之一,可为长久,论而用之,可以为天下王。
《管子·白心第三十八》
自己达到明白事理的地步叫做“稽”,帮助别明白事理叫做“济”,如此推广,遍及(周)天下,长期坚持施行不变的论用,就可以为天下王。
从上述看,儒家的“明明德”(修身)“亲民”(治国)理念,和管仲的学说无丝毫不同处,只不过叙述方式不同罢了。
(二)儒家学说的核心——仁,与管仲相同。儒家认为:做人的准则是“仁”;治国的方略是“仁”。一个不具有“仁德”操行的人,不是正人君子,如果用“仁政”去治理国家,国家必然要无敌于天下,为天下王。
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长处乐,仁者安仁,智者利仁。
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
《论语·里仁·第四》
王如施仁政于民……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故曰,仁者无敌。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
《孟子·离娄章句上》
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
《孟子·尽心章句上》
(作者自注 :“恶”字的字义是:“何”、“哪里”)
君子之行仁也、无厌。
    《荀子·明相篇第五》
智而不仁、不可,仁而不智不可,既智且仁,是人主之宝也。
    《荀子·君道篇第十二》
管仲的关于“仁”的论述:
大德不至仁、不可以授国柄,……大德至仁,则操国得众。
    《管子·立政第四·四周》
仁从中来,义从外作,仁故不可以天下为利,义故不可以天下为名。
    《管子·戒·第二十六》
尊贤授德则帝,身仁行义、服忠用信则王,审谋章礼、选士利械则霸。
    《管子·幼官图·第九》
(三)儒家仁治的基础主要是“礼”、“义”同于管仲。人如何能达到“仁人”的地步,国家如何能达到“仁治”的境界,孔子认为这两项都是建立在“礼”的基础的,如果人能够用礼来约束自己,以礼待人,那么便是仁人。如果人人都能遵循礼来处世,天下便可归于仁治的大同社会了。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
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智,子曰,知人。
    《论语·颜渊·第十二》
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勿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
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论语·泰伯·第八》
子曰,上好礼,则民易使也。
《论语·宪问·第十四》
孟子强调:仁政的建立,不仅要有礼,也要重礼义。
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孟子·离娄章句下》
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货财不聚,非国之害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
    《孟子·离娄章句上》
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侧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孟子·滕文公章句上》
荀子也是礼义并重的。
礼义备而君子归之,故礼及身而行修,义及国而政明,能以礼挟而贵名白天下愿、令行禁止,王者之事毕矣。
    《荀子·致士篇第十四》
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礼义是也。
    《荀子·儒效篇第八》
凡言不合乎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法先王、顺礼义、党学者。
    《荀子·非相篇第五》
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无礼何以正身;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礼然而然,则是情安礼也;师云而云,则是知若师也。情安礼,知若师,则是圣人也。
《荀子·修身篇第二》
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简礼贱义者、其国乱。
礼者、治辨之极也,强国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得天下也。
有能化善、修身、正行,积礼义,尊道德,百姓莫不贵敬、莫不亲誉。
    《荀子·议兵篇第十五》
管仲关于礼义是治国之本有如下的论述。
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
四维不张,国乃灭亡。
    《管子·牧民·第一》
凡人君者、欲民之有礼义也。夫民无礼义,则上下乱而贵贱争。
    《管子·版法解·第六十六》
(四)儒家关“礼”内涵与管仲相同。儒家定义“礼”是维护封建形式等级社会的准则,“义”是在合乎礼的准则下,民人的行为标准。所以儒家认为:君就是君,臣就是臣,父就是父,子就是子。君与臣、父与子之间等级是不能逾越的。他们之间的礼仪、服饰、用具……等任何一个细小的环节都不可不按“礼”的准则办理,否则,便是“无礼”、“不义”,便应当进行严厉的斥责和讨伐。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论语·颜渊·第十二》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
三家者,以“庸”撤,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论语·八佾·第三》
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商商,一也。
    《荀子·王制篇第九》
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贵贱皆有称者也。故天子朱衣冕,诸侯玄衣冕,大夫裨冕,士皮弁服。
    《荀子·富国篇第十》
义者、所以限禁人之为恶与奸者也。
义者、内调于人、外调于万物者也,上安于主而下调于民者也。内外上下节者、义之情也。……故为人上者,必将慎礼义、务忠信然后可,此人之大本也。
    《荀子·天论篇第十七》
亲亲、故故、庸庸、劳劳,仁之杀也。
贵贵、尊尊、老老、长长,义之伦也。
行之得其节,礼之序也。
    《荀子·大略篇第二十七》
管子的有关论述是:
君臣父子人间之事谓之义,登降揖让,贵贱有等、亲疏之体谓之礼。
    《管子·心术上·第三十六》
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上失其位则下逾其节,上下不和则令不行。
    《管子·形势·第二》
义者为何?曰,孝悌慈惠以养亲戚,恭敬忠信以事君上,中正比宜以行礼节,整齐撙诎以辟刑戮,纤啬谨用以备饥馑,敦纯固以备祸乱,和协辑睦以备寇戎。
    《管子·五辅·第十》
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乱之本也。
    《管子·小匡·第二十》
正君臣上下之义,饰父子、兄弟、夫妻之义,饰男女之别,别疏数之差。使君德、臣忠、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礼义章明,如此,则近者亲之,远者归之。
《管子·版法解·第六十六》
从上述四项对比分析中,不难得出:儒家学说的各个方面都可以在管仲的著作里得到充分地体现。管仲卒于公元前645年,孔子在世是公元前551年至前479年,孔子开始授徒讲学是在公元前522年。说明:
孔子是在管仲死后94年出生的。
管仲著书定然是在他逝世以前,所以《管子》的成书当在公元前645年以前。
《论语》是孔子的弟子们在孔子死后共同回忆记录孔子言行的书,所以,《论语》成书时间当在公元前479年以后。由此可知,《论语》成书要比《管子》晚166年以上。
即以《论语》中的所记,是孔子生前的言行,那么弟子所听到的言、所见到的行,必然是在孔子第一次授徒以后,就是说,《论语》中内容是发生在公元前522年以后的孔子言行,那么这些言论也比《管子》书中的内容晚了123年以上。
所以:
儒家所倡导的“仁治”学说以及其“修齐治平”理论比管仲晚了一个多世纪。
二、管仲不属于儒家
(一)管仲的治国方针,主要有两个方面,除了上节叙述的“仁治”以外,他还有另外的一个方针,“法治”。他的主张,“政治”一定要“正”,“过”和“不及”都足以伤害国家,治国既不可偏于严刑重罚的“法治”,也不可偏于单纯恩惠的“仁治”,必须二者并举,刚柔相济,才能够达到“奸不生、祸不起”的国泰民安的境界。
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故正者所以止过而逮不及也,过与不及皆非正也,非正则伤国一也。勇而不义伤兵,仁而不法伤正。
    《管子·法法·第十六》
群臣不用礼义教训则不详,百官服事离法则不祥。
    《管子·任法·第四十五》
凡牧民者、欲民之可御也,欲民之可御,则法不可不审,法者、将立朝廷者也。
    《管子·立政·第四》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悬命也。
    《管子·禁藏·第五十三》
不明于法而欲治民一众,犹左书而右息之。
不明于法而欲变俗易教,犹朝揉轮而夕欲乘车。
    《管子·七法·第六》
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故寡者非不欲夺富者财也,然而不敢者,法不使也。强非不欲暴弱也,然而不敢者,畏法诛也。故百官之事,案之以法,则奸不生;暴乱之人,诛之以刑,则祸不起。
    《管子·明法解·第六十七》
儒家则认为,“仁治”是能够使百姓从内心里感到做坏事的可耻,因而可以从根本上杜绝犯罪,从而达到国家富强、人民安康的祥和社会。“法治”是以强制的手段使百姓不犯罪,但不能使百认识做坏事可耻,所以,在“法”没涉及到的部分,或是在隐蔽或不为人知的情况下,依然会做恶犯罪。故而法治既不能根绝犯罪行为,更达不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勉而无耻,道之以礼,齐之以德,有耻且格。
    《论语·为政·第二》
推礼义之统,分是非之分,总天下之要,治海内之众若使一人。
   《荀子·不苟篇第三》
有能化善修身正行,积礼义、尊道德,百姓莫不尊敬,莫不亲誉。
    《荀子·议兵篇第十五》
先王明礼义以一之,致忠信以爱之,尚贤使能以次之,爵服庆赏以申重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潢然兼覆之,养长之,如保赤子,若是,故奸邪不作,盗贼不起而化善者劝勉矣。
    《荀子·富国篇第十》
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
    《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二)儒家主张恢复井田制,回归到尧舜时代的社会,管仲认为“政治”要和时代同步,时代变了,社会发展了,国家的政治也要随之相应地改变、发展。墨守成规、敦古复古是不能以使民人信服的,旧的规章制度,符合时代精神的,予以保留,不符合时代需要的,根据当前情况,予以变更,以达到适合治国的大仪为止。
孔子曰,大哉尧舜之为君也,惟天为大,惟尧则之。
    《孟子·滕文公章句上》
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皆法尧舜而已矣。
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于天下矣。
    《孟子·离娄章句上》
孟子曰,以力假仁者霸,霸必有大国,以德行仁者王,王不待大,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
    《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儒者、法先王、隆仁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者也。
先王之道,仁之隆也。
法先正,统礼义、一制度,以浅持博,以古持今,以一持万。
    《荀子·儒效篇第八》
死徙无出乡,乡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矣。
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
    《孟子·滕文公章句上》
管仲的主张,完全不同于儒家。
抟国不在敦古,理世不在善攻,霸王不在成曲。
    《管子·霸言·第二十三》
桓公曰,吾欲从事于天下诸侯,其可乎?管仲对曰,未可,民心未吾安,公曰,安之奈何?曰,修旧法,择其善者,举而严用之,慈于民,予无财,宽政役,敬百姓,则国富而民安矣。
    《管子·小匡·第二十》
法不一则有国者不祥,民不道不祥,国更立法以典民则祥。……故曰,法者、不可恒也,存亡治乱之所出,圣君所以为天下之大仪也。
    《管子·任法·第四十五》
民变而不能变,是之傅革,有革而不能革,不可服,民死信,诸侯死化。
不方之政,不可以为国,曲静之言,不可以为道,节时于政,与时往矣。
    《管子·侈靡·第三十五》
一气能变曰精,一事能变曰智,慕选者所以等事也。极变者,所以应物也,慕选而不乱,极变而不烦,执一之,君子执一而不失,能君万物。
与时变而不化,应物而不移。
正静不失,日新其德,昭知天下,通于四极。
    《管子·心术下·第三十七》
(三)儒家对人生处世的观点是:国家太平、君主贤明的时代,便积极争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去创造一翻辉煌的业绩,如果时事动乱,君主昏庸时,最好是韬晦隐居,做一个安闲的好人,管仲则认为,人生在世,应该为改造社会,建设美好的国家而勤奋工作。
子曰,笃信好学,守死善道,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
    《论语·泰伯·第七》
子曰,君子哉蘧伯玉,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
    《论语·卫灵公·第十五》
子曰,宁武子,邦有道则智,邦无道则愚,其智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论语·公治长·第五》
宪问耻,子曰,邦有道、谷,邦无道、谷,耻也。
    《论语·宪问·第十四》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孟子·离娄章句上》
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孟子·滕文公章句下》
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孔子也。
《孟子·公孙丑章名上》
管仲的主张,不同于儒家。
天下者,无常乱、无常治,不善人在乱,善人在则治,在于既善所以感之也。……大哉!恭逊敬爱之道,吉事可以入察,凶事可以居丧,大以理天下而不益也,小以治一人而不损也,……泽之身则荣,去之身则辱,审行之身勿怠,虽夷貉之民,可化而使之爱。
《管子·小称·第三十二》
管仲曰,夷吾之为君臣也,将承君命,奉社稷,以持宗庙,岂死一纠哉,夷吾之所死者,社稷破、宗庙灭,祭祀绝,则夷吾死之,非此三者,则夷吾生。夷吾生则齐国利,夷吾死则齐国不利。
《管子·大匡·第十八》
(四)儒家对管仲的看法,认为管仲违反儒家奉为“治国、修身”的至高准则——礼,再加上他的生活奢侈,所以除掉关于“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方面予以褒扬外,其他方面大都还是持否定态度的。除在本文第11页,“历史上对管仲的评论”所介绍的以外,下面再略举几则儒家藉批评“霸道”而否定管仲的条文,作为说明:
以德复君而化之,大忠也,以德调君而补之、次忠也,以是谏非而怒之、下忠也……若周公之于成王也,可谓大忠矣,若管仲之于桓公,可谓次忠矣。
    《荀子·臣道篇第十三》
仲尼之门人,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伯,是何也?曰,然,彼非本乎政教也,非致隆高也,非綦文理也,非服人之心也,乡方略,审劳佚,畜积修斗而能颠倒其敌者也。……小人之杰也,彼固曷足称乎大君子之门哉!
    《荀子·仲尼篇第七》
齐宣公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
综上可知,管仲与儒家不同道,所以,管仲不属于儒家。
 
(作者简介:燕传琪,男,1927年生,安徽颍上人,颍上县耿棚中学退休教师。现为安徽省管子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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