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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4期)漫谈礼法:法为体,儒为用

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12/8/29 9:27:27



漫谈礼法:法为体,儒为用
朱文
 
世界上政法的先祖是谁,可以讨论一百年。但中国最早的政法从何时发端,以及中国从“礼”到“法”的演变过程这一现象,不妨加以关切。不可忽视的是夏、商包括周,实际为“法”、“礼”并举,毕竟是事实。
“礼”的凸起,大约是孔夫子片面继承发展前朝文化资源的结果。孔子礼学主要源于周公旦,而树立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中国文化的特色之一。西学没有这个东西,许多中国古老的哲学文化,西学都没有相应的概念,因此西学跟中学有很多内容不能通融。然而,这并非说她们没有普遍性或者叫普世性,只是需要换算、通假或共约。任何重要的、有特色的民族文化,在现代化过程中都存在类似的问题需要解决。
   中国古老政法的产生很有意味。夏、商肯定是有原生态的刑法的,殷纣王的“肉林酒海”之畔,就有“炮烙之刑”。至少从周代开始,中国政法文化走的不是这样一条路子。周公做周礼以约束诸侯国,但不是颁布法律。上古的中国的法律基本是一种严酷的惩罚性的制度安排,这样的安排当然是有弊端的,周代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制定了周礼以代之。但是凡事有一弊就有一利,酷刑苛罚固然是非常不好的,但是也不能完全废止,因为人类文明程度没有达到。周公的理想主义的制度设计,以伦理代法律,当然还有音乐制度辅助等等,有一定的合理因素,但是完全没有刚性的法度,没有强制手段,还是会天下大乱。事实上,周代天下很快就失去了章法,包括内忧外患。儒家人物的认识局限在于,把天下大乱的原因归结于礼崩乐坏,既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周礼的礼乐制度,言下之意,甚至也是他们孜孜以求的就是要恢复捍卫这种礼乐制度,但是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具体抓手,他们最后的抓手是什么?就是教育。但是教育固然重要,却还是没有解决时代提出的政治经济民族等等问题。所以,儒文化给中国后世留下了一笔精神遗产,就是与教育相联系的伦理价值体系。这就是封建主义的主要保守所在,又是封建主义的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资源。
    儒文化不能解决问题的地方,换言之,儒文化失效的地方,就有另外的文化因素补位,这就有姜太公、管子及其以后的所谓“诸子百家”。诸子百家,其实就是先秦文化的总称,而不一定就是传统分类意义上某家某派,这样一分,很多重要的文化就因为无家无派,而被边缘化了,就导致了文化的悲剧,譬如管子,还有管子以前姜尚的《六韬》,《管子》曾经保存下来过的《轻重》和《九府》。《九府》到了汉代还是亡佚了,没有最终保存下来,《管子》一书也有很多亡佚的部分,譬如《幼官图》等等。
春秋齐国在管子的治理下成为把法律规定为国家意志,并加以执行的第一个诸侯国。

    儒家讲礼是内行,是强项,怎么讲怎么有理。但是儒家一开口讲政治,讲修齐治平,就外行了。但是儒家自己认识不到,儒家人物不仅认识不到,而且还感到很委屈,很失意,很郁闷,直到今天的新儒家也还是这样认识问题的。修身有的人确实做到了,齐家就未必了,治国根本不行,平天下从来没有。这就涉及到儒家为什么一讲政治就外行呢?这就是政治的本质所决定的,政治在很大程度上不是讲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行出来的,是摸索出来的,也就是今天所谓的实践的结果。政治实践的过程不可能是纯而又纯的,政治出世是有“原罪”的,就像资本出世一样,二者“毛孔里”同样“充满肮脏的血污”。譬如,齐桓公就是杀兄篡谋登上了王位,管仲也是死囚犯,侥幸偷生而成为齐国相国。实际上,周公当政的情况一点不比齐桓公做的更高尚。刘邦、李世民、赵匡胤,还有明代的朱棣、清朝的雍正……也大致是这样。他们执政当权都犯有这样那样的“原罪”。但他们毕竟是叱咤风云的历史人物。
    认识固然重要,但是认识完全不与实践实际搭界,那就是空头政治。儒家也讲“小康”和“大同”,这是大目标没有问题的。孟子在战国时代讲“王道”,就不仅仅是文不对题了,而是根本犯了历史的错误。孟子著名的王道政治的观念是批评和贬低历史上齐国成功政治的范例,即齐桓公和管仲的治国实践而发出来的。管子先于孟子几百年就已经认识到了王道与霸道的本质,以及作为一国实践的现实选择的依据:即诸侯强国多于弱国时候,天下要用王道,弱国多于强国时天下要用霸道。所谓王道和霸道不过是两种统一天下的途径和道路,并没有孰高孰低之分,但是伦理主义的儒家人物自古到今,总是赞美从来没有实现过的王道政治,而贬损否定实际上存在的霸道政治,却又甘心为霸道政治服务,并且服务的很好,导致了儒家人物事实上给人以虚伪的形象。
    管子制定的法律,我们姑且称之为“齐律”。后来历史上所谓的法家,其实从秦始皇开始,汉、晋、隋、唐、宋、元、明、清,历朝历代莫不颁律治焉,尽管如此,中国从来并非西学意义上的法治国家。管子庶几乎是这条路线的制定者。管子的治国理念不仅有儒家的优点,还有法家的优点,还有儒法二家都没有的优点,譬如追求并达到了“富国强兵”、“以人为本”、“和合故能谐”“不以兵车”“一匡天下”的政治目标,以致当时就创造了直到今天看起来都是国家政治史上高不可攀的的奇迹。
   不过,历史总是不按照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尤其是不以中国儒家读书人的意志为转移。但是儒家改变了中国历史的面目,以致我们不能不承认儒家文化确实对中华民族的心理和性格的形成起到了其他文化不能起到的作用。中国历史文化从先秦以后,以儒家文化为本位使得中国文化显得越来越单调、单色、古板而沉闷。统治阶级在获得法定的统治特权,同时制定了治国治民的法之后,也总是乐得供给给社会芸芸众生一种功利主义的文化“营养制剂”,即《四书》《五经》为代表的现成的儒家文化制成品。
    有人认为中国一个时期的“极左”空头政治受到了儒家的影响。但是众所周知,极左的空头政治家们是最不喜欢儒家那一套的,他们是真心“批林批孔”的。这就很奇怪了。这个例子说明的是认识与实践的脱离的情形,就是客观的功效如何,是不以个人或集团的意识为转移的。这个例子也证明了马克思说过的一句关于历史问题的经典名言:一个变革的时代究竟是以怎样的客观功效展示于历史,也是不以这个国家或时代自我意识为转移的。但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却这样那样的改变了马克思的这种结论,这并非说是推翻了马克思的论断,恰恰相反是从反面证明了这种历史状况的存在,这就是,中国王朝的历史呈现,短命的王朝总是吃大亏,譬如西汉王莽新朝和隋代,文献就很难得到历史的真相,而长命的王朝,就充满溢美性的历史呈现。二者殊途同归都不是不是历史真相。这种中国文化历史的书写方式,有很负面的影响,以至于有些统治者总是想通过收买文人墨客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向来篡改历史、包装历史或掩盖历史。因此,儒家重教育,并有意无意控制了教育给儒家带来永世的好处,同时,毋庸讳言,中国文人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总是把山寨版的历史呈现于世,而把原版的历史毁掉,这也是儒家文化只讲礼(仪),而不讲(真)理的原罪之一。对此儒家人物给自己解嘲依靠的是似是而非的“仁”“忍”和“中庸”之道。因此,中国文人的是非观念是非常奇怪的,中国传统文化中除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妻妻”之外没有明确的是非观念,儒家辞典没有客观真理概念。
从政治的视角看,儒家在漫长的封建国家里的文化地位,国家当然要讲礼仪,所以儒家不能少,儒生不能少,儒学不能少,但是国家本质上是暴力机器,光有礼仪是不够的,因此必须有法律。所以王朝统治阶级也要一点管子或者韩非子,于是乎秦有秦律,汉有汉律,隋有隋律,唐有唐律,宋有宋律,明有明律,清有清律。有些时候,王朝也不是全是使用儒家一套,有的多家并用,也会吸收更广泛的传统文化营养。譬如,汉朝、南北朝时代就不一定都是儒家占先,譬如汉代兴黄老之学,南朝的推崇佛教文化,李唐王朝就不全是儒家为用,还用了道家和佛家。但总的说起来,历史上,儒家为用的更为经常些,礼仪这个东西成了一种准宗教,就是儒教。法家的刚性的东西也不可少,简单的说就是“儒学为用,法学为体”,这两样东西维系了中国封建统治几千年,直到二十世纪。
然而,正所谓一个倾向掩盖另一个倾向。自封“时代进步”和“客观真理”也有很大的问题,政治方向的道义性,包括依法治国,健全法制,实际上也还是并不能包医百病,也不能取代礼仪和纲常的普世价值。
实际上礼仪、纲常具有普世的内核,一般伦理道德是不能抛弃的。我们接受了苏俄教育体系以后,在国民教育上就犯了一个大大的错误——抛弃了人伦之间的很多的礼仪。“团结同学,尊重老师,努力学习,热爱劳动”这些耳熟能详的从小学就开始的操行评定,还有后来提倡的和“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学法、用法”,固然也是道德或法约束,然而,学生回到家中,与家长、兄弟、姐妹应当怎样相处?到了社会上与老年人、中年人、青年人、同龄人应当怎样相处?与单位的同事、上级、下级应当怎么相处?成人恋爱结婚,夫妻、婆媳、姑嫂之间应当如何相处?在公共场所行为应当怎样排队、痰应当吐在什么地方、垃圾应当扔在哪里?与公共人物社会交往对象,比如从事公共服务、商业和生产行为,应当如何诚实守信、怎么杜绝坑蒙拐骗?在公交车上是否要让座给老孕妇幼?还有衣、食、住、行,吃、喝、拉、杂、睡……人的一切行为方式都有一个道德规范和礼仪问题(所谓“文明”或“不文明”的问题),包括笔者在内现代人很多都缺乏诸如此类的知识和修养。这些东西在国民教育中完全不讲,道德礼仪缺失,除了个人的个性因素之外,国民教育确实难辞其咎。只靠雷锋一个人的榜样的力量来教化,是根本不行的,况且雷锋的榜样行为,也并不能涵盖人与人之间丰富多彩的关系和行为。
这也就是我们今天回过头来,分析、研究中国古代丰富的精神文化遗产的现实意义之所在。

 
(作者简介:朱文,男,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秘书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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