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12/8/29 9:49:10
管子“四维”与孟子“四端”道德的不同旨趣
史向前
提要: 管子的“四维”与孟子的“四端”是春秋以降、礼崩乐坏的形势下,在周礼的基础上先后建立起来的两大主要的道德体系。历史上,两者长期并提,分别发挥过不同的作用和影响。但是两家的道德体系实际存在不同的旨趣。本文主要从道德的基础、根源和核心三个方面作一简述,以见两家的异同及特点。通过这种比较,以期进一步理解管子的道德思想,更好的认识和继承中国丰富、优秀的传统道德。
中国古代向以道德立国,故称礼仪之邦。这一文明传统肇始于原始氏族时代,形成于奴隶制三代时期,至西周而达于成熟,其标志就是建立起了一套“亲亲而尊尊”的宗法礼仪制度。其体系的完备与文化的繁荣于孔子的“郁郁乎文哉!”的赞叹中一语道尽。凡事盛极而衰,及至东周,由于周天子的失势,这套礼仪制度也随之衰微。形成了“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局面。管子的“四维”和孟子的“四端”①就是在这一形势下,在继承周礼的基础上先后建立起来的两大新的道德体系。二者分别在当时以及以后的历史上发挥过重要的影响。厘清二者之间的不同旨趣,对于更好地理解和继承我们的传统道德是十分必要的。
一、关于道德基础
这是道德决定于谁的问题。道德以经济为基础,也就是说经济决定道德。管子开篇就表明了这一观点:“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牧民》)管子一系列的政治措施和富民主张皆是从此出发的。这一思想也开启了我国伦理史上的唯物主义传统。
儒家同样坚持了这一观点。孟子在继承孔子“富而后教”思想基础上,首次明确提出了“制民之产”:“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梁惠王上》)同样表达了物质基础对于伦理道德的决定作用。
不过,孟子在重视经济决定性的同时,也肯定了道德的相对独立性及其对于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最明显的一句话就是“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同上)孔子的“杀身成仁”,孟子的“舍生取义”,更是这种肯定态度的突出表现。
孟子的肯定主要是对以儒者为代表的士人而言的。
“士”本属古代贵族的最低层次。春秋以降,随着贵族的衰败,士不免沦为庶民。《管子》中就已有了士农工商的“四民”说。但“士”因为拥有一定的学问、知识或技能,历来位居“四民”之首,不同于一般的庶民。在儒家看来,这种不同的关键更在对于道德的自觉担当。《庄子•天下》篇说,天下大乱,道术分散,圣贤不明,“其在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这是反映当时百家争鸣的状况,说明了对于以周文为代表的古代道统,只有邹鲁之士尚能明之。这是因为其他诸家多持批评态度,惟有儒家是“述而不作”。“道”具有一种“无乎不在”的超越性,以道自任的儒家自然就表现出一种超越个体与物欲,表现出对于整个社会的关怀与忧患。由于儒家的这种肯定,以道自任逐渐成为古代整个士阶层的一种自觉。他们在物欲横流的世俗中表现为一股社会清流,在家破国亡的危难时表现为一种民族精神。
站在道德的立场,孟子强调即使是下层的贫民,也有其不同于动物的人格或气节。如其所说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告子上》)
儒家描述其理想社会——“大同”之世,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在此我们看不到物质生活方面多么的发达,看到的惟有人类道德和精神生活的富裕。再次显示出了人毕竟不同于经济动物的追求。
经济的根本决定性和道德的相对独立性都是不可偏废的。无论管子还是孟子,对此都有清醒的认识,只是因时因地表现出有不同的侧重。历史上,由于儒家道德的长期作用,尤其是后人的利用和曲解,我们更多犯过道德或者政治决定论的错误,从这个意义上说,重温并牢记管子经济决定论的名言,是十分必要的。
二、关于道德根源
这是道德产生的问题。管子主张“道德出于君”(《君臣上》),又说“所谓仁义礼智者,皆出于法。”(《任法》)法也是出于君,都是由君主制定的。
儒家虽然主张道德来源于天,但天把道德交给圣王,由圣王制定出来,教导人们遵守的。所谓周公制礼作乐,即是如此。
道德出于天,固然是一种神圣的说法,但在孟子看来,并非没有根据。在孟子那里,天就是天赋的人性,即人之所以为人的“善端”。这才是道德最终的根源。管子因为将人性归于欲生恶死、趋利避害的自然本性,所以也就排除了这一根源,并且认为道德的实行恰恰就是为了限制和反对人性。如《侈靡》篇曰:“为国者,反民性,然后可以与民戚。”由此在道德的作用上,管子强调的主要是道德的规范与教训功能。儒家则因为善端的“几希”与“易失”,一方面在承认道德规范作用的同时,更强调道德的自觉与修养功能。
在孟子那里,人性与人心、人情直接相联系。四端之心也是四端之情,说道德根源于人性也就是根源于人心、人情。其中,人生而有的血缘之亲情因为最为真实、自然、深层,而成为人生其他一切,包括道德情感的本原。孟子说“亲亲,仁也。”(《尽心上》)又说“事孰为大,事亲为大。”(《离娄上》)“仁之实,事亲是也。”(同上)可见,血缘之亲情在孟子道德中地位的重要。这也是儒家的一个基本思想。《礼记•坊记》曰:“礼因人情。”说明了整个人伦道德主要就是依此人情的需要为考量而外推、建立起来的。因此,敬重、呵护这一人生本具之情感便为儒家道德的应有之义。
管子不然,从他对于人性欲生恶死、趋利避害的判断,以及人的行为皆依法制、皆尊主令的原则,必然会走向对于这种私情的轻视或不顾。正如他说的:“社稷先于亲戚,…故不为亲戚后社稷。”(《法法》)又说:“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任公而不任私。”(《任法》)
进一步,我们便不难理解管子和孟子两人对待“孝”的不同态度。管子无疑是重视孝的。顺从周文,他也说过“孝悌者,仁之祖也。”(《戒》)的话,甚至立法将“不慈孝于父母”的人加以治罪。但管子同时又主张“父不父,则子不子。”(《形势解》)意即父不慈则子不孝。这句话有强调父慈的道德表率意义,也有个别儒家后学说过类似的话。但细加分析,不同于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基本立场与精神。儒家主张“君不君,则臣不臣。”但不主张“父不父,则子不子。”它体现了人伦道德的内与外、情与义的分别。孟子说:“大孝终身慕父母。”(《万章上》)由于本然而具的血缘亲情,父子之情是不可以人为的背离或隔断的。对待父母的过错,为人子女者始终当抱以“谏”与“隐”的态度,而不可以如同外人一般的相互对待。秉承孔子“父子相隐”的思想,《礼记》和战国楚简都有““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的伦理要求。恩属恩情,义是正义。“恩掩义”就是恩胜义。大义可以灭亲,然至亲亦可以掩义。这是儒家的一个基本原则。这是对作为人的社会道德理性之基础的自然情感的维护,是对人的本性和尊严的维护,在儒家看来,无论何时,它都是不可以剥夺的。
孔孟儒家道德是在以家族为本位的历史条件下,从血缘之亲情出发而建立起来的。今天,我们已进入以社会为本位,以国家利益为至上的现代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说,管子的“任公不任私”的思想更具现代价值。不过,家庭、亲情,仍然是今日社会人生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
三、关于道德核心
即道德体系的核心。管子“四维”道德体系的核心是礼义,其中又以礼为首要。孟子“四端”道德体系的核心是仁义,因为仁与义的相通互用,加之孟子更多谈到的是义,不妨合仁义而为义。如此孟子的“四端”道德也可以说是以义礼为核心,而以义为首要。可见,两家在道德核心问题上有着明显的不同认识,由此进一步显示出两家道德的不同特点。
礼主要为行为的规范与仪节,不用多说。在此只对义德稍加说明。
《国语•周语上》已有:“义,所以制断事宜也。”《说文》释义曰:“义之本训谓礼容各得其宜。”可见,义的含义就是适宜,即行为、处事的合宜、适当。管子对此有明确的认识,《心术上》曰:“义者,谓各处其宜也。”除此之外,管子对“义”还有更具体的说明。
《牧民》篇曰:“义不自进,……不自进则民无巧诈。”这是从义的实质上说的。“进”是指对于私利的进取和钻营。由于人皆有好利之心,而人生处世又不能一味顺此之心,所以人们的行为是否适宜,关键在于能否节制其好利之心。伦理史上的义利之辨就是由此而发。
《五辅》篇曰:“义有七体”,即“孝悌慈惠,以养亲戚;恭敬忠信,以事君上;中正比宜,以行礼节;………”这是从义的表现上说的,主要有以上七个方面。这里并不是说孝悌慈惠等本身就是义,而是说孝悌慈惠等的行为各处其宜才是义。
由于具体道德环境的不同,比如不同条件下的行为选择,复杂情景下的行为裁量,危机时刻下的行为制断,等等,人们在道德实践中如何才能做到行为的适宜,不是仅仅依礼而行就可以达到的。可见,礼与义相比较,义明显高难些。管子将礼置于首要,由礼而义,当是由易而难、由低到高的道德提升。这也是站在庶民立场的一种普遍要求。
孟子则不然。他的以义礼为核心,以义为首要的道德体系是从由内而外的道德发生的过程以及道德行为的实质着手构建的。义在行为是适宜,在内心则是敬长、羞耻之心,二者当有发生的先后之序。如行礼所表达的是敬意,如果心无敬意,再适宜的行为也是虚伪;不自进缘于羞耻之心,如果无此耻心,所谓的不自进同样是一种虚伪,这些都谈不上道德。所以道德的实质主要在内不在外,在义不在礼,即在于人的道德品质,在于行为的适宜,而主要不在于外在的礼节或形式。
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两家道德的不同旨趣。
管子的道德以礼为核心,所以注重外在的规范和行为的统一,“四维”之“维”的本义就是绳索、约束的意思。齐国当年的道德规范建设一定非常完备而严密,从现存的《弟子职》篇要求的学生守则可见一斑,远比儒家《礼记•学记》等有关的要求严密得多。孟子的道德以义为核心,注重的是行为的适宜;而行为的适宜没有单一标准,不能一任礼法,需要综合人情、事理等各方面因素。所以在强调礼的同时,特别注重人情、世事的权衡与考量;即使是一节一仪,也有其合乎情理的意蕴。
因为礼的实质在于区别尊卑上下,以求各守其序,各安其分;又因为礼由君出,所以在注重君主以身作则的道德表率的同时,又特别强调君主的权势与威望。相反,则不鼓励民智与自治。用管子的话来说,就是“强而不服,智而不牧”(《侈靡》)。孟子不然,因为行为的适宜需要有一定的道德智慧与勇气,所以孟子将“智”提升为四端之一,强调了处理道德事务的自觉与能力;同时又强调“道德之勇”和胸怀“浩然之气”的道德人格。
从两家关于道德核心的不同认识以及由此表现出的不同旨趣,可见,道德本属内心与外行的结合,是品质与规范的统一,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但从今天的道德建设上说,我们急需的更是一套适用的规范体系和礼仪系统。强调思想教育和榜样的感召,这是必要的,但最基本的、实际的努力还是日常行为规范的制定和讲习。只有在一系列具体规范的引导和约束下,道德建设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注解:
① 孟子的“四端”(仁、义、礼、智)说,见《孟子•公孙丑上》:“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儒家又有“四行”说,见郭店楚简《五行》篇:“(仁、义、礼、智)形于内,谓之德之行;不行于内,谓之行。…四行之所和,和则同,同则善。”“四端”与“四行”分别是从人的内在心得与外在实行两个方面说的。人固有四端,发而为四行。汉代以后,又增为“五常”,遂成定型。
(作者简介:安徽大学哲学系教授,安徽省管子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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