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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2期)《管子》学说的“中庸”思想

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12/8/30 8:19:54



《管子》学说的“中庸”思想
彭悦
管仲任政于齐后,辅佐桓公达四十年之久,对齐国的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其功绩主要包括:一、在齐国大力发展农业,提倡商业,进行盐铁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二、提出“顺民心”、“予之为取”的政治思想,采取“制地分民”“相地而衰征”的政策。三、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在“尊王”的旗帜下,抵抗外族的入侵,保障中原华夏民族的利益和安全。四、提倡礼治与法治并举:一方面维护君臣上下的等级制度;一方面重视以法治国,任用贤能。在管仲的辅佐下,齐国在诸侯中取得了极高的地位,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时第一个霸主。
《管子》一书,经西汉刘向校勘后定为八十六篇,今存七十六篇,分为八类:《经言》九篇、《外言》八篇、《内言》九篇(亡两篇)、《短语》十八篇(亡一篇)、《区言》五篇、《杂篇》十三篇(亡三篇)。学者们认为《管子》非一人之笔(书),司马迁在《史记·管晏列传》中所提及的该书中《牧民》、《高山》(又名《形势》)、《乘马》、《轻重》、《九府》等作品,当为管仲自己的言论,或其门人参与整理的作品。这从《韩非子》、《贾子新书》中也可得到验证。《管子》中的《大匡》、《中匡》、《小匡》诸篇,反映了管仲的一些生平事迹。书中的其他篇章,也多多少少与管仲的思想有一定的联系;或从侧面再现其学说;或是其思想的阐释和发展。管仲是齐稷下学派开创者之一。《管子》中的某些篇章,虽为战国时期的作品,包含了儒、农、道、法、兵、阴阳等诸家思想,但这是稷下学派思想的一个特点。因此,学者们特别是现代大都将《管子》作为研究管仲思想的重要材料和依据。
《管子》一书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治、军事、哲学等思想。要言之,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尊君与重民。《管子》认为“安国在乎尊君”,君之当尊,非由君之德行而由其位职,“凡人君之德性尊严,非独能尽贤于人也。曰人君也,故从而贵之,不敢论其德行之高下”。此与商韩之法家同而与孔孟之儒家异。《管子》之“君之所以为君势也”乃法家思想之发展。《韩非子》指出:“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侍而贤智不足慕也。”虽然如此,《管子》提出应“重民”,认为:“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恶忧劳,我佚乐之。民恶贫贱,我富贵之。民恶危坠,我存安之。民恶天绝,我生育之。能佚乐之则民为之忧劳,能富贵之则民为之贫贱,能存安之则民为之危坠,能生育之则民为之天绝。”此乃与孔孟之儒家同,而与商韩之法家异。孟子认为:“桀纣之失天下也,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予尔也。”因此,“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儒家重民,法家尊君,《管子》对二者兼而有之并不互相矛盾。它认为:“知予之为取者,政之宝也。”“凡牧民者欲民之可御也。”“计上之所以爱民者为用之,故爱之也。”《管子》之顺民、爱民、重民为尊君行政之手段,而儒家怀民本之思想,法家则以刑名法术来尊君,此《管子》与儒法两家之显著区别。
法治与教化。此亦糅合儒法两家之思想内容而以民为君用为其根本之目的。《管子》认为:法具有衡量与规范作用。“尺寸也,绝量也,规矩也,斗斛也……谓之法。”
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应该“正法直度”,“置议设法以度量断” ,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韩非子》同样认为:“以法治国,举措而矣。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不,赏善不遗匹夫。”班固《汉书》指出:“法家者,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所长也。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伤害亲,伤恩薄厚。”与《韩非子》相比,《管子》有法家之长而无法家之短。《管子》认识到社会伦理道德秩序对政治统治的重要意义,因此将礼、义、廉、耻作为“国之四维”,即维护国家政权的四条纲领与基础。要明礼义廉耻,就必须教训民众。“凡牧民者,使士无邪行,女无淫事。士无邪行,教也;女无淫事,训也。”教与训是一个渐进化的过程。所谓“化”即“渐也、顺也、靡也、久也、服也、习也,”形象而言,即“一为赏、再为常、三为固然。其小行之则俗也,久之则礼义。”《管子》认为无礼无法,无法无礼,礼与法互为基础,互为条件,互相制约又互相促进。如“进退无仪,则政令不行”;而如果“民不心服从,则不可以礼义之文教也。”法制与教化相辅相成,二者所能达到的最好效果是:“教训成俗而刑罚省。”

综上所述,管仲采用了“法”与“礼”并重的经世致用的政治思想,辅佐齐桓公四十年,终于能够“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上升到《管子》哲学层面来分析,则是“中庸”两个字。——不“偏”谓之“中”;不“易”谓之“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而管子“中庸”思想的形成,与他所处的时代是分不开的。“盖伏羲神农黄帝尧舜,所以继无立极,而司徒之职,典乐之官,所由设也。三代之隆,其法寖备,然后王宫、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 (《大学·章句序》)。这段话的意思是:“伏羲神农黄帝三皇及尧舜二帝,所以接受天命站在顶尊位的位子,司徒者即那些掌教化的官员,典乐官员,管祭祀典礼及音乐的官职,从此设立了。三代之隆,到了夏、商、周三朝鼎盛的时候,那教人的法子渐渐完备(寖备)。然后王宫国都,直到乡村巷道地方(闾巷),莫不有学,人人都有书读。这就是说,当时的教育已很发达。而管仲所处的大的时代特点则是:周王朝一统权威已经分崩离析,各路诸侯纷起争霸;中国古代奴隶社会濒临解体,封建社会开始萌生的时代,正是处于这样一个空前的社会大变动时期,为管仲提供了一个在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思想上佐桓公治齐实践的绝好天机。因此,他的学说和主张,就有着与众不同的凡响之处。比如同样是“牧民”,法家强调严刑峻法;儒家提倡伦理道德;道家主张无为而治;墨家宣传“兼相爱,交相利。”而《管子》则把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放在首位。认为仓廪实才能知礼节,衣食足才能知荣辱,有恒业才能有恒德,先富民才能治国……他的这些主张,在先秦诸子中无疑要高出一筹。

 

或许是国务实在繁忙,管仲生前并没有将他的治国实践归纳成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可喜的是人们在他死后并没有冷落他。在齐国,他的事业继承者和他的业绩景仰者,整理他的遗说,研究发展他的思想,逐步建立了独具特色的管子学派。在百花齐放的春秋战国时代,管子学派创立于鲁国的儒家,发端于三晋的法家,和产生于荆楚的道家齐头并进,成为诸子百家中一朵璀璨的奇葩!而这朵奇葩,正是《管子》中的“中庸”思想。而中庸思想的核心内涵又演变成“中和”,“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上一章》)。

 
所谓“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即人生发出来的(言论、行动等)不偏不倚、合宜、一点都不错,这就是和谐;“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即中的本性是天下人人都要遵从的根本;“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和的概念说的是天下人人的通同大路;“致中和,天地位焉”:如果人能够造到“中”字“和”字的地步;那未我心的安置也同天地一样安排得端端正正,不偏不倚;“万物育焉”:我的思想和行为都合乎天地好生之德,一切万物的生长发育,都顺着自然规律生于发展。
总之,这种“中庸”“致中和”科学观点,是《管子》博大精深学术思想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研究和实践《管子》经世强国的成功业绩,对我们今天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的公平、社会的和谐,仍有积极地社会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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