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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省属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10/6/28 11:12:13


 

 

 

 

皖社科联字201016

 

 

关于开展省属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

与建设活动的意见

 

省属各学会:

为大力加强和改进省属社科类学会(包括社科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以下统称社科类学会)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会工作水平,进一步发挥社科类学会在繁荣发展我省社科事业和加速安徽崛起大业中的重要作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学会管理暂行办法》,参照《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省社科联决定,在省属社科类学会中开展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现就开展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的意义

社科类学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省属社科类学会紧密联系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实践,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推出了一大批有深度有影响有价值的研讨成果,为推进安徽的科学发展、加速崛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必须看到,在新的时代和发展形势下,我省社科类学会的建设与党和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存在学会工作发展不平衡、组织机构不健全、内部治理不完善、组织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学会管理与建设工作亟待加强和改进。

开展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是适应新形势和新实践的现实需要。学会工作不但要跟上信息时代的步伐,不断改进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建设高效率的交流平台,还要密切关注现实需求,贴近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增强研究成果应用性,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开展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是加强社科类学会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学会工作水平的内在要求。社科类学会是学术性的社会组织,团结和凝聚了来自不同领域的学术资源,是一个不可替代的交流平台。要充分发挥好社科类学会的作用,必须掌握好学会工作规律,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能,使社科类学会在加速安徽崛起的大业中能够真正发挥出智力支撑作用。开展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也是不断提高业务主管单位科学管理水平的工作需要。开展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有利于优化业务主管单位对科类学会的管理指导,促进管理方式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整体推动我省社科类学会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围绕明确标准、提高质量、管理到位、繁荣发展的工作思路,紧密联系我省社科类学会管理现状,引导社科类学会认真学习贯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管理与建设的方针政策及法规,认真查找和解决社科类学会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社科类学会管理水平,提高社科类学会学术活动水平,在树立社科类学会新形象上下功夫,推动我省社科类学会健康有序发展。

   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典型带动,循序渐进,引导与扶持并进,奖励和整治兼行。今年的省社科联先进学会评选将结合标准化评估进行,充分发挥好先进学会的示范带动、典型引领作用;对不能达标的学会,将没有资格参加先进学会和学会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

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的工作目标是:从现在起,通过一至两年的努力,力求使社科类学会做到组织健全、活动正常、成果丰硕、人才荟萃、制度完善、档案齐全,基本形成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学会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社科类学会的学术创新力、团队凝聚力、社会影响力,走出一条依法办会、学术立会、活动兴会、改革强会的新路子。引导社科类学会逐渐成为学习型组织,激励社科类学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开创我省社科类学会工作的新局面。

三、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

1、思想建设。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坚持依法办会,认真遵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按社科联和学会章程开展工作。

2、组织建设。社团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按时参加年检,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按时换届。认真落实中组部、民政部《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建立党的组织并能有效开展活动。会员管理规范,及时掌握会员学术活动动态,维护会员权益,认真为会员服务;坚持民主办会,充分发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及时向省社科联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及时报告法定代表人、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变更情况。重要学术活动、重要工作、对外交流、接受境外捐助等重大事项,事前有请示,事后有汇报;认真完成省社科联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业务建设。坚持正确的主攻方向,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学术活动,研讨成果及时上报;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力量协作攻关,拿出有学术影响的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有理论深度、具有应用价值的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任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撰写咨询报告,积极开展为省委、省政府决策建言献策活动;积极参加社会科学普及活动,为提高我省干部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服务;开展本学会优秀成果评选工作,奖励优秀学术成果,积极组织申报安徽省社科文艺出版奖;开展好评优表彰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增强学会的凝聚力。

4、基础建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基本办公设备;有独立账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来源;各种收支按规定审批,账目清楚准确;档案资料齐全。

    四、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的方法步骤

    省属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从20107月开始到201112月结束,其中2011年主要是巩固完善阶段。整个活动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第一阶段(20107月):学习动员。要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组织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国务院和省政府颁布的有关社团建设的法律法规。掌握党和政府关于社团建设的方针政策,提高依法办会的自觉性、主动性。

    第二阶段(20108月):对照检查。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各学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对照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的具体要求,全面总结本学会近年来各方面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召开评议会,明确改进工作的思路。

    第三阶段(20109月至10月)整改提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对在开展省属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中,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学会,省社科联将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阶段(201011月至12月)申报评估1130之前,省属社科类学会要认真填写《省社科联标准化学会量化评估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社科联学会处;12月底之前,社科联将通过规范化管理与建设评估委员会,完成对申报材料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整顿改进和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对不能达到标准化要求的学会,我们将给予1年的整顿提高期,逾期不能达标,我们将建议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五、加强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是我省社科类学会建设的一件大事。省属社科类学会要高度重视,按照本意见的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1建立领导责任制。省社科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的指导、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学会处,负责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方案的组织实施。组建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评估委员会,成员由社科联相关处室、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具体负责标准化学会量化评估工作。通过标准化学会评估量化指标,检查各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情况,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推动社科类学会管理与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2加强分类指导。省社科联学会处要对省属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工作做专题调研,根据不同学科类别学会的特点,分片联系,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帮助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存在问题,保证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的有序进行。

3、精心抓好落实。省属社科类学会要把开展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一次重要契机,精心抓好落实。要成立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各学会主要负责人要直接领导本会的规范化管理与建设工作,切实保证整个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结合各自实际,对照标准化学会评估的标准,认真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开展社科类学会规范化管理与建设活动的方案报送省社科联。

 

附件:省社科联标准化学会量化评估表

 

 

 

 

 

 

 

                    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0年6月25

 

 

 

 

 

 

主题词:社科类学会  规范化  意见

发:省属各学会

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0年6月25印发

                                                    (共印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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