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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第1期)管子经济思想浅说(二)

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20/3/31 10:01:34


管子经济思想浅说(二)

                                                                              苏 云

三、值得称道的财富与劳动观

管仲与同时代的思想家一样,也从自然形态去理解个人或封建国家的财富,以谷物为财富的主要代表。但管子却强调金玉这类商品的货币作用。把它和一切其他商品区别开来。故曰时货不遂,金玉虽多,谓之贫国也。(《管子八观》)管子所说的财富指谷物、桑麻、六畜、房屋等劳动生产品及山泽、土地、沟渎等自然财富。

实墟塘,垦田畴,修墙屋,则国家富。(《管子·五辅》)

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管子·牧民》)

然俱王天下者何也?必国富而粟多也。(《管子·治国》)

布政有均,足民有产,则国家丰矣。(《管子·君臣上》)

地不辟,则六畜不育;六畜不育,则贫而用不足。(《管子·七法》)

一曰,山泽不救于火,草木不植成,国贫也。二曰,沟渎不遂于隘,鄣水不安其藏,国之贫也。三曰,桑麻不植于野,五谷不宜其地,国之贫也。四曰,六畜不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不备具,国之贫也。五曰,工事竞于刻镂,女事繁于文章,国之贫也。(《管子·点政》)

行其山泽,观其桑麻,计其六畜之产,而贫富之国可知也。(《管子·八观》)

管子特别注意六畜与桑麻,以此来反映一个封建国家的财富,在谷物被肯定为必不可少的生活必需品的情况下,以六畜、桑麻多寡来观察财富,是比较容易形成的财富观。财富是怎样产生的呢?管子认为财富的根源起于劳动与土地,力地而动于时,则国必富矣(《管子·君臣上》)。力是人民的劳动力、人民能即时从事土地的耕作,则国必富矣。这里清楚的指出土地是很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劳动是财富的根源,土地没有劳动将无法发生作用,而不劳动就无从得到财富。管子的土地绝非指耕地而包括山川、河流。

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菀也。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生也。(《管子·水地》)

夫民之所生,衣与食也。食之所生,水与土也。(《管子·禁藏》)

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以正政也。地不平均和调,则政不可正也。政不正,则更不可理也。(《管子·乘马》)

理国之道,地德为首。(《管子·问》)

管子指出土地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生产资料,而且是封建政权最根本的东西,管子至少在五篇中专门研究土地与土地利用问题,如地大而不耕,非其地也,地博而国贫者,野不辟也,地之不辟者,非吾地也。

管子进一步分析自然条件的作用,指出在自然条件下四时气候之变化的客观规律。有余不损,不足不可益。这是人们无法改变的,土地则不然。人们可以从土地上努力去适应这些客观条件。这里管子不只是承认规律的客观性,同时也承认人们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承认人受客观条件的支配,但又认为某些方面是可能改变客观条件的,在战国各学派中,只有后期的荀子持有这种观点。

管子对劳动在生产中的作用非常重视,天下之所生,生于用力,用力之所生,生于劳身。(《管子·八观》)天下一切劳动生产物都是人们在劳动中生产出来的,亦就是肯定了劳动是创造财富的。管子还进一步主张以劳动教育人民,即劳教定而国富。

管子把土地和劳动看作是财富的源泉,把土地看作是一项重要的生产资料,而劳动则被看作是财富生产的决定因素,在这里管子走到了正确的价值论的边缘,可惜在此停下,未做深入探讨。对二千年前的思想家来说,仅此一点成就,已值得称道。

管子不仅认识土地与劳动在物质财富生产中的重要意义,还阐述到两者适当结合的相对关系,在物质生活中的重要性。地大而不为,令曰土满,人众而不理,令曰人满。(《管子·霸言》)土地广阔而不进行农业生产,反有土地多的累赘;劳动力众多而不能使其各这生业,反有人口过多的累赘。不从土地或人口的绝对数量去理解问题,而应从它们对生产或就业的相对关系上去考察。管子考察这类问题时,没有把人口与生产方式联系起来,因此他对问题的探讨也就不可能包含很多的科学成份。管子财富观念与劳动观念虽存在一些错误的看法,但也有亮点。

四、人本自利的人性论

管子首先肯定自利是人的一种天性,人类的自利观念是一种客观存在。因此,可以用人类的自利观念去解释社会经济活动。

个人自利观念,在希腊的奴隶制全盛时期,代表奴隶主阶级的亚里士多德、代表新兴资产阶级的亚当·斯密,都做出相似的论点。

恩格斯说:自从阶级对立产生出来,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关于这方面,例如封建制度的和资产阶级历史就是一个独一无二的持续不断的证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春秋时期随着土地私有制度的确立,辟土地、好财货的物质财富贪欲,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权力欲。越来越成为推动当时诸 各国进行社会改革的内在力量。管仲所在的齐国,作为周朝姜太公的封地,就有着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的经济传统(《史记·齐世家》)。对此,管仲主张要与俗同好恶、欲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史记·管晏列传》)。实际上是对《尚书》所谓:民之所欲,无必从之这一周初以来最重要的德政传统论述的发挥。

管子不仅指出民之所欲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他以人性论的角度指出所之欲的内容。他说:夫凡人之情,见利莫结而就,则害莫能而避。对于人们自利本能,管仲一方面认为:它对国家会造成危害,主张对私利加以控制;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人心这种自利本能,故善者执利之在,而民自美安,不推而往,不引而来,不烦不忧,而民自富。(《管子禁藏》)。换句话说:国家完全不需要采取人为的办法去督促人民求利致富,应当放手让人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人们在利己本能的驱使下,会自动地选择最合适自己的致富方式。这一点与老子无为而治、我无事而民自富(《老子五十七章》)的主张相近。自利的天性既然是欲利易避害的。为政者必须能顺民所欲,正之所兴,在顺民心。正之所废,在逆民心。(《管子·牧民》)总之,要从物资经济生活使人民满足,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如果不能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欲望,谁还肯给你卖命。管子提出的要统治阶级满足人民物质生活的要求,动机虽是巩固封建秩序,但当时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复杂的情况下,对缓和阶级矛盾,求得国家的富强、无疑是一大进步。

从自利人情出发,主张顺民所欲。同时,对人民群众的智慧有非常高的评价。这在中国古代思想家中少有的真知卓见。

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是以令出而不稽,刑设而不用。先王善与民为一体。(《管子·君臣上》)

大意说:人民群众的智慧,从个别的人看似乎愚笨,从人民的集体看,其智慧之高不在圣人之下。虽有汤武之德,也还要能从市人群众那里得到证实才算真正的德。要使自己与群众结为一体,打成一片,然后一切政令才能推行畅通无阻。

管子的自利观念,虽与亚当·斯密所说相近,却没能得出适合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由竞争原则的结论。而得出了一个,自利观念适合于封建生产方式和国家干预经济的结论。

管子虽然视人性自利,但没有如后来的许多思想家那样,认为应该对这种自利的人性加以抑制。反之,则完全从伦理上否定它的价值,否定人性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这种思想在中国古代思想上也是十分少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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