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学期刊
当前位置: 首页 > 管学期刊

总第36期 政“治”之联想

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20/4/3 15:38:16


政治之联想

 朱  文

 

   天下大乱达到天下大治周而复始,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循环往复,这是中华文化智慧对政治和民族国家兴衰之道的理解和认识,也是对天下治理和国家民族成长大势的把握。

  这种理解和把握当然是中国式的,跟西方文化对政治和民族国家的理解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因为西方文化并不看重天下,也不看重治与乱,也不看重大势,那么他们看重什么呢?他们看重的是个人个体的存在、社会公共空间的必要及其与个体存在的矛盾,由此产生的社会契约以及契约缔结的各种形式和可能性。

  那么中西乃至人类政治与国家民族成长是否存在共同之处呢?回答是肯定的,那就是人类政治,人组成的民族国家,归根结底都是依靠人自己来治理,这是最简单明白不过的道理了。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有一种很强劲的带有文化和意识形态色彩的声音说,西方是法治国家,因此法治社会成了不二法门先进代名词,而中国是实行人治的国家,而人治国家就成了落后万劫不复的同义词。这种似是而非的文化和意识形态近几十年来具有一种倔强的内张力,表现为一部分人鼓吹的改革的内驱力和目标指向。

  首先,西方社会的所谓宪政或者法治是不是可以离开人就自动治理了呢?显然不是。其次西方社会是公认的金钱社会,金钱是属于人的,即在西方社会中有钱人是大爷,当然有钱人不一定都当官搞政治,但是西方搞政治当官的一定是有钱人,而绝不会是穷人,这也是不二法门的道理。因此西方社会或称之为民主国家或自由世界的法治实际上是通过有钱的人依据法律和宗教来治理的社会,西方民族或民主国家也是有钱人依法、以教治理的民族和国家。所以说西方社会归根结底也是有钱人治理的社会,宪政发挥作用的空间有限而不是无限,所谓法治社会不过尔尔。

  再以中国为例,古代中国从秦始皇开始就是君主依法治理国家,不过君主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他是法律的制定者,只是没有像大政治家管子所要求齐桓公做到的那样,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带头执行而已。秦有《秦律》,汉有《汉律》,隋有《隋律》,唐有《唐律》,各家王朝都有自己的律,也就是宪法,这个叫不叫宪政呢?能不能说中国是实行了几千年宪政的国家,只不过不叫这个名字而已呢?世界上很多事物都有广义和狭义两个名称,广义的宪政,无论是中国古代还是今天我们都从来不缺乏这个东西,那么近二十年来社科界知识界鼓噪的宪政是什么呢?说到底就是全盘西化的那个政治法律和经济制度,只不过这一次改变了说法,不叫全盘西化,而叫宪政梦了而已。

  中国人文化中的的崇洋情结,总的来说与下层一般民众无关,却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留洋的知识分子群体和胸怀社会革命大志的党派有关。二十世纪革命党和志士仁人们眼瞅着东洋、西洋的政治文化,热衷外来的和尚好念经的观念,不能免俗就把洋人的君主立宪奉为至宝。前贤反清复明进行社会革命心切,一不小心食洋、食苏不化,留下严重后果。不独如此,文化的一边倒;现象还出现了前门送走虎,后门迎来狼的尴尬。最重要的是这种文化软实力的丧失给民族带来的战略上的劣势,至今并没有上升为主流社会理性意识,更不用说知识界、青年群众和全民的意识了。

  幸好中国大陆政治上并没有走上那条西方主流社会之路。新中国走的道路颇为独特,独特并不意味好或不好,而是个性使然。人有个性,家有风范,国有特色,并不是坏事,那种千人一装,千声一腔,千城一面,万国一制,不仅审美会疲劳,实际上也是一种病态。

  当然独特也不意味就完美。1954年中国立宪了,出台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国家机器极其很多部门机关的名字前都加上了一个前无古人、外无随从的定语人民。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公安,人民解放军、人民邮电、人民公社、人民医院、人民来信来访局等等。顺理成章地是为人民服务成为新中国一以贯之的政治之本质。有人讥诮说人民很虚幻,公民才实在,其实人民与公民是两个层面的概念,人民是政治哲学用语,公民只是法律用语,人民可以涵盖公民,但公民不能涵盖人民,正像中国的公字概念可以涵盖 公共,但公共;不能涵盖公字一样,政治经济学可以涵盖经济学一样,但经济学不能涵盖政治经济学一样。为什么有的学者总是用一个狭义的专业概念取代另一个更为广义的哲学概念呢?难道他们真的不懂哲学吗?总是偷换概念者必有难言之隐。

  但是新中国六十年的治国之道,在人民这个名词背后的政治之道是什么呢?有人充满敌意地说是人治。不错,人治就是人治,不过不是封建王朝的家天下皇帝一个人治,也不是有钱的人治,而是一个领导集体的人在治,就是共产党在治。共产党讲平等,也讲治法。以人民赋予的权力,以德、以令,也依法,姑且称之为权治、策治和法治三合一治理模式。这种模式显然既有古代中国统治者治国理政的经验,有经典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创新,也有苏俄政治成分,也有现代法治社会因素,是一种混合型治国理政模式,难免带有幼稚性、不稳定性、过渡性特征。幼稚、不稳定和不完善,并不都是坏事,相反,她有如一湾活水,奔流激荡,尽管沿岸不时有污水进入,有污染源存在,但她凭着自身抵消污染的自净化能力,使得中国社会始终保持一种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状态。但这并非说今日之治污任务不迫切,生态建设不迫切,而是说污染和生态危机已经让我们时时真切感受到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写于上世纪抗日战争时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歌词永不过时的秘密就在这里!

  今天,这些初级阶段的特征也就给进一步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改革、提升或完善预留下了若许空间。我们的理论、道路和制度都具有初级阶段的特征,这也是我们可以声言自信的根底之所在。

  为什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任何国家都是阶级压迫的工具,都是社会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都需要一套差不多的国家机器,因此治理的方式也大体上具有相似性。问题的根本不在于用什么方式来治理,而在于什么方式治理的比较好一些,好的标准是人民幸福度,民族尊严度、社会和谐度和国家富强度这四项硬指标。

  换言之,就是要看这个被治理社会中大多数人民群众生存压力大不大及其应对和解决的怎么样,生活压力大不大及其应对和解决的怎么样,社会压力大不大及其应对和解决的怎么样,政治压力大不大、应对和及其解决的怎么样,生态环境压力大不大应对和及其解决的怎么样,外部压力大不大及其应对和解决的怎么样。而不能以这个被治理社会中少数人(尤其是统治者阶层自身)的财富多寡、精神愉悦度、休闲娱乐业繁荣度及其他们享受到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自由度,一句话这些人的幸福程度作为指标性尺度。否则就会陷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里这段名言所指出的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的反面,特别是这种意识不过是用一种毫无价值的道德化歌颂的语言去肯定、奉承、赞美这个时代变革的时候。因为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人的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岂有他哉?

    

[作者简介]

(朱文,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管子研究》编辑部工作人员)

上一条:总第36期 七律·出席第九届管子学术研讨会记感      下一条:总第36期 全面深化改革 共圆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