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20/6/9 15:22:55
论管仲的改革思想和改革实践 陆德生
管仲是春秋早期人物。当时的天下大势是,周室衰微,天下无主,诸侯纷争,列国争霸。奴隶制走向瓦解,封建制日益兴起,社会正处在大变革之中。就齐国来说,自姜太公封齐之后,励精图治,欣欣向荣,国力大增。但传到齐襄公时,走了下坡路,《史记》说他荒淫残暴、言行无常、杀戮不当、数欺大臣,高台广池,湛乐饮酒,田猎毕弋,不听国政,卑圣污士,唯戈是崇,九妃六嫔,陈妾数千,食必糜肉,衣必文绣,而戎士冻饥,戎马待游车之弊,戒士待陈妾之余。倡优侏儒在前,而贤大夫在后。是以国家不日益,不月长。面对这种情况,管仲一方面深感弊政必须革除,才能使国家振兴;另一方面深感必须顺应时代的发展而施政,才能使人民安康。他在理政治国的过程中,紧紧追随时代的车轮,社会的变革,人民的愿望,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看法,采取了许多新举措、新办法,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全面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现了安邦治国、富民强兵、成就霸业的目标,把原本不大不强的齐国,治理和发展成为春秋时期举足轻重的大国,成为五霸之首,实现了九合诸侯,一匡天下。 近代大学问家、戊戌维新的主要发动者之一的梁启超,特别推崇管仲,说他是中国之最大的政治家,而也学术界一巨子也。近年来,国内研究管子的学者日益增多,《管子》研究日益受到各方面重视,管研热正在形成。许多专家认为,从集中反映和体现管仲一生言行、学术思想、执政成果的《管子》一书可以看出,管仲思想及其实践的核心和精华,就是改革、创新、进取。管仲既是一个敢于标新立异、与时俱进的思想家,又是一个有胆有识、求真务实的政治家。 一、倡导化固从新,奠定改革的思想基础 管仲生活的时代和活动的平台,一方面受到长期以来的神权和周礼的束缚,井田制更成为阻碍生产发展的桎梏;另一方面变革的风暴正在兴起,从土地制度到上层建筑都处在革故鼎新的过程之中。管仲坚持社会进化、发 展的思想,能够适应时代的潮流而不断开拓前进,不慕古,不留今,而主张化固从新,致利除害,与时化变。 管仲在《正世》中说:圣人者,明于治乱之道,故其位齐也,不慕古,不留今,与时变,与俗化。在《侈靡》中说:天地不可留,故动,化固从新。又说:不方之政,不可以为国;曲静之言,不可以为道。节时于政,与时往矣。不动以为道,齐以为行,避世之道,不可以进取。还说:法制度量,王者典器也。执故义道,畏变也。化变也者,天下之极(最大的特征)也。能与起化面善用,则不可以道止也。仁者善用,智者善用,非有人则与神往矣。他联系法律政令的制定与施行,又明确指出:法敝而不知变,未有不乱。故法贵能适时而变,因俗而异,不可不慎也。 上述一系列重要论述,主要阐明了这样一些重要道理和指导思想:第一,天地万物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停止的思想、僵化的观点是最要不得的。应该用发展的观点来观察和对待客观世界,善于洞察社会生活的变化,及时捕捉到新出现的矛盾和存在的问题,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和人民的愿望,因势利导,作出决断,推动变革,促进发展。 第二,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客观世界面前,要善于正确对待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关系,既不能一味厚古薄今,因循守旧,一切按老章法办事;也不能固步自封,停滞不前,害怕变革,无为而治;而要清醒地总结过去,审慎地立足现实,勇敢地面对未来,善于运用自身的智慧,看清前进的路径和应采取的对策,紧紧抓住时机,做到与时变,与俗化,谨防思想和行动落后于现实,坐失大好时机,贻误国家大事。 第三,改革创新要落实到执政实践,务必十分注意法律政令是否合乎时宜,有何敝漏之处。根据实际需要,有的要加以修改或废止,这就是管仲一再强调的要修旧法,令顺民心。有的则要制定新法,施行新政。法令已经过时,敝端从生,仍然不去改变,那就会带来祸乱。管仲说得好:古之欲正世调天下者,必先观国政,料事务,察民情,本治乱之所生,知得失之所在,然后从事,故法可立而治可行。要全局在胸,弄清治乱得失,把握民情民愿,按照客观需要和改革进程,来制定法律法令加以推行。这样形成的法律法令,才能立得牢靠,切实可行,既具有现实针对性又具有前瞻性,从而能使改革得到稳步的推进,国家得到较好的治理,人民得到一定的实惠。 二、在思想观念上冲破旧的牢笼,为改革创新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为了实行改革,推进创新,就必须在思想观念上勇于破旧立新,冲破陈规陋习的束缚,创立新的思想观念,形成促进改革的强大推动力。一般说来,思想解放和改革创新有着内在的因果关系。思想解放是改革创新的先导,改革创新是思想解放的成果。所以说,解放思想历来是促进各项改革、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法宝。 管仲生活的时代和他所处的社会,正是社会转型、矛盾激化、各种思潮互相碰撞、各国诸侯互相争夺的重要时刻,呈现出十分复杂的局面。管仲从社会底层中来,从社会大变革中看到了日益显示出来的人民群众的力量和作用,总结了历史上人心向背决定王朝成败的经验教训,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形成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打破了长期以来流传的神本思想的束缚,对于重天命、重鬼神的传统思想是一个有力的冲击。 管仲在与齐桓公谈到怎样治国称霸的时候,多次提出:必须抓住根本。齐桓公说:敢问何谓其本?管子对曰:齐国百姓,公之本也。(《霸形》)在《霸言》中进一步指出: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他还明确指出:士农工商四者,国之石民也。(《小匡》)在理政治国中,人,不可不务也,此天下之极也。这是天下头等重要的大事啊!而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就要坚持治国之道,必先富民。要把对人民大众爱之、利之、益之、安之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厚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使民富和厚民生的总要求下,力求天下同利,防止贫富失度,大力救助弱势群体和困难人群。在这种新的执政理念指导下,带来了一股新的政风,出现了改革的热潮。齐国迅速崛起,正是厉行以人为本思想的结果。 管仲在我国思想政治史上的另一个重大突破,就是率先倡导和推行以法治国,冲破了西周礼治的桎梏。后世历来把管仲视作法家的先驱。梁启超在《管子评传》中说:而通五洲万国数千年间,其最初发明此法治主义以成一家言者谁乎?则我国之管子也。管仲全面阐明了法的起源、功能和作用,在《七法》中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他用度量衡来比喻和说明法的作用,意在宣示法律和衡器一样,能够公平、客观地判定是非曲直,强调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在阐述法律法令在社会生活中的功能和作用的时候,他明确指出:夫法者,所以兴功惧(威慑)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这就是说,法是用来引导和鼓励人们建功立业、威慑各种暴行的;律是用来规定职分、制止纠纷的;令是用来指挥人们,管理社会事务的。因此,管仲强调必须用法律来治理国家。他在《明法》中指出:是故先王之治国也,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也。动无非法者,所以禁过而外私也。威不两错(措),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错(措)而已。他倡导以法治国,要求凡将举事,令必先出,制定善法加以实施;遇事应以公正论,以法制断,努力做到: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这些都是管子提出的法治思想的高明之处,也是他倡导的法治精神的可贵之处。当年管仲推行法治,从立法抓起,努力把改革举措法律化,强调执法要严而不苛,秉持公正原则,反对徇私枉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有效地保障了改革的推行。 三、在理政治国的实践中,全面推行各项改革 管仲从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巩固和扩张王权,建立和巩固封建制度为目标,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和以法治国的方略,按照强化政权、发展经济、稳定社会、改善民生、富国强兵的要求,着重抓了以下八项改革。 第一,在国家政治体制方面,改变以往君主独揽一切、专断一切的做法,实行君主制下的相国负责制。齐桓公任命管仲为上卿,管仲相齐,总揽国政,对上及时向桓公提出建议,对下统率百官,重要政务都由管仲决断,而君主不具体过问。这是我国宰相制度的开端,虽然很不完善,但不可否认,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政治体制的变革。现在人们习惯于称管仲为“中华第一相”,但从古籍上看,都是谈管仲相齐,并没有明确称管仲为相。在我看来,不管称相齐还是齐相,管仲在齐国实际上就是相的地位,在他之下有五位大臣,分别掌管各种国家大事;他上面是国君,国君起决定作用,但只对大事作决策,不问一般国政。许多大臣有事找桓公,桓公都不表态,要他们找管仲解决。可见,管仲实际上处在一人之下,各位大臣之上,是相的角色。其实,在管仲时代,已经有君、相、官的名称,《君臣上》就说:道德出于君,制令传于相,事业程于官。又说:相画之,官守之。可见,管仲实际上就是相。当时由于官职制度正处于形成过程之中,不完善、不确定的成分肯定是有的。所以,梁启超曾断言:则五官之上,必有相以总之,如今立宪国内阁之有总理大臣;而当其职者,即管子也。(《管子评传》) 国相之下,在中央设立五官,这就是大司理,主管司法;大司马主管军事;大司田主管经济;大行主管外交事务;大谏主管进谏、咨议。除上述五官之外,根据实际需要,还设置了负责水利的司空等。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国家机器正常运转。 第二,在加强监督制度方面,与中央有五官相对应,设置了五横,横通衡,衡量之意,引申为监督检查之意。《君臣上》说:是故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则众不敢逾轨而行矣;下有五横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在基层同样如此,分别设立民啬夫和吏啬夫,其中的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不以私论,而以事为正。(《君臣上》)从这里可以看出,他负有督察地方官吏的职责,严防他们违法行政。国家机构从上到下在体制设置上,注重把执行与监督分开,是管仲历来所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也是他在国家体制设计上的一个重要贡献。他在《枢言》中说:凡人之名三:有治也者,有耻(意为督促)也者,有事也者。事之名二:正之,察之。五者而,天下治矣。这就是说,人的名分有三种:有管理的,有督促的,有办具体事的。事的名分有两种:有纠正的,有审察的。王者完善,天下就可治好。这些见解都是很可宝贵的。 第三,在行政组织和管理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实行了参其国而五其鄙的划分,形成了一套行政管理系统。《小匡》中说:圣王之治其民也,参其国而五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以为民纪。参其国就是把国都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作为士、工、商三类居住区进行管理。五其鄙就是把农村分作五个行政区,也就是五个属来进行管理。每个行政区又分为邑、卒、乡、县、属五级。具体说来,三十户为一邑,十邑为一卒,十卒为一乡,三乡为一县,十县为一属。分别由邑司、卒长、乡良人、县帅、属大夫负责民事管理和行政工作。五属大夫直接对国相和君主负责。 第四,在军事方面的改革,主要体现在作内政而寓军令,也就是寓军于民。当时制定了《轨里连乡》法,规定五家为轨,十轨为里,四里为连,十连为乡,五乡为军。一家出一人,五人为伍,五十人为小戎,二百人为卒,二千人为旅,一万人为军。当时把乡分为工商乡和士农乡,士农乡优待甲士,有田不自耕,专练武艺。编成军旅的人员,平时进行生产,训练打仗,战时一声号令,就能拉得出去,奋勇作战。这样做既有利于农业生产,又扩大了兵源,使齐国有了一支比较强大的军队。而且这些在一起征战打仗的人,平素多有交往,十分熟悉,有利于大家同心协力,拼死作战,互相救助。在《小匡》篇中对此有详尽而深刻的说明。管仲曰:作内政而寓军令焉。为高子之里,为国子之里,为公里,三分齐国,以为三军。择其贤民,使为里君。乡有行伍,卒长则其制令,且以田猎,因以赏罚,则百姓通于军事矣。故卒伍之人,人与人相保,家与家相爱,少相居,长相游,祭祀相福,死丧相恤,祸福相忧,居处相乐,行作相和,哭泣相哀。是故夜战其声相闻,足以无乱,昼战其目相见,足以相识;欢欣足以相死。是固以守则固,以战则胜。这样的军队是无敌于天下的。 第五,在选拔、任用人才方面的改革,主要是打破身份限制,实行三选制度。管仲一贯主张重用贤者,而毋用 人。不用其区(缺乏才能的人)。他所重用的贤才,不仅要德才兼备,而且要能在社会发展变化中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拘泥于条条框框。他说:不必以先帝常,义立之谓贤。所贤美于圣人者,以其与变随化也。(《宙合》)他还主张匹夫有善,可得而举。(《国语·齐语》)使各为其所长。(《牧民》)这些主张和做法,不仅打破了世袭的旧规和任人唯亲的弊端,而且为选拔人才指明了要求,开阔了视野,提供了制度保障。为了破格选拔人才,他还规定了一些具体措施,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卿大夫有推举人才之责,有才不举,以敝明、敝贤之罪论处。当时规定了三选办法,即由乡长汇报、推荐人者,经桓公考核,加以任用。一年之后,由长官书面报告他们的成绩和表现,并挑选出其中的贤才上报,由桓公责成乡里加以验证,确实表现突出才,桓公召其谈话,考察其素质,再分派官职,有的可充当上卿的助手。当时确实选用和提升了一批有本领的人才,如赶过牛车的宁戚就被任命为大司田。选拔人才上的改革,为齐国加强吏治、加速振兴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第六,在土地制度的改革方面,实行均地分力,与之分货,按亩而税。为了发展农业生产,调动广大农业劳动者的积极性,打破井田制的束缚,管仲以他政治家的敏锐性,十分重视 土地问题。随着铜器、铁器的大量出现,农具的改进,农业生产获得了明显的发展,农奴大量逃亡,开荒土地大量增加,大量农奴成了自由民,井田制已摇摇欲坠。解决好土地问题,是当时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管仲在《乘马》中明确指出:地者,政之本也,地不平均和调,则政不可正也。故而明确主张:均地分力,使民知时也。土地是为政之本,而又只有公平地划分土地,农民才会有积极性,主动地抓紧农时努力生产。对于当时已经出现的大量私田,他主张:与之分货(《乘马》),案亩而税(《大匡》),相地而衰征。(《国语·齐语》)所谓与之分货,就是农业劳动者向土地所有主缴纳地租的分租制;所谓案亩而税,相地而衰征,则是按照土地的质量实行分等征税的制度。这就在实际上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形成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促进了社会的转型,农业的转轨。 第七,在发展盐铁生产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实行官山海和三七分利的办法。鉴于齐国东临大海,且多山地。有渔盐之利,境内铁矿资源丰富,宜于开采,因此,管仲制定了官山海的办法。在《海王》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桓公向管仲提出,想对房屋、树木、牲畜、人口征税,管仲逐一加以否定。桓公就问:然则吾何以为国?管子对曰:唯官山海为可耳。并且作了具体说明。归结起来,就是由国家专管专营盐铁,但并非不允许私人经营,相反管仲还力主私人加入开采经营,实行分利制度。桓公为了多产铜铁,曾打算下令调派人员去用鼓风机铸造铜铁。管仲认为不可,如果征派犯人去生产,会发生逃亡而无法控制;如果征派民众去生产,会引起下面怨恨。他说:故善者不如与民,量其重,计其赢,民得其七,君得其三,有杂之以轻重,守之以高下。若此,则民疾作而为上虏(驱使)矣。(《轻重乙》)当时,铁矿得到大量开采,铸铁制造农具又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盐业生产也有很大的发展,出现了这样的盛况:草封泽盐者之归也,譬如市人。(《戒》) 第八,在发展内贸和外贸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实行了一系列比较开明和开放的政策措施。 齐国处于交通要道,四通八达,不少游客、货商多经此道达于四方,对发展贸易十分有利。在管仲的主导和推动下,采取了设立市场、减轻关税、提供优质服务和鼓励外贸的四大政策,收到了天下商贾齐归若流水的效果。 管仲对市场的作用有很高的认识,大力加强了市场建设。他说:而市者,天地之财具也。而万人之所和而利也,正是道也。(《问》)又说:市者货之准也。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乘马》)他要求百乘之国、千乘之国、万乘之国都要中而立市。(《揆度》)在聚的范围内也要有集市。当时齐国都城临淄成为最重要的商业中心。 为了发展商贸,搞活流通,管仲一再重申对于边关往来货物要认真检查,但不收关税,市场也不得乱收费。明确规定:关讥而不征,市书而不赋。所谓市书而不赋,就是市场上只对商人收取铺租,而不收其它税。管仲曾要求百官把它作为法令书写下来,认真执行。 在发展商贸中,管仲还一再强调对客商要待之以礼义,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当时在大路上每三十里设一处驿站,为过往商人服务,明确规定:一乘者有食,三乘者有刍菽,五乘者有供养。外来客商像潮水一般涌入,呈现一片繁荣景象。 在发展商贸中,管仲从齐国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和资源特点出发,十分重视发展对外贸易。齐国盛产食盐,是大宗出口商品。管仲曾对桓公说:君以四什之贾,修河济之流,南输梁、赵、宋、卫、濮阳。这就是说,可用价格不断上涨的盐,沿着黄河、济水,南运到梁、赵、宋、卫等国和濮阳等地出售。而粮食等则需从其它国家输入到齐国,互通有无。 四、推行改革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 从我国历史上来看,改革家的命运大都不是很好。例如商鞅在秦变法,取得了很大进展和成效,史称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但遭到贵族强烈反对,终于被杀,并被车裂。再如韩非,是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适应建立和巩固封建制度的需要,提出了一整套法治理论和方法,深受秦始皇器重,因遭陷害而服毒自尽。又如宋代的王安石,为了扭转积贫积弱的局面,提出了力推改革的《万言书》,主张变风俗,立法度,在宋神宗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神宗一死,变法运动即遭失败,司马光等上台之后,完全推翻了新法。又如清末六君子的戊戌变法,他们为了救亡图存提出了改良主义的政治纲领和变法主张,一时响应者四起,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在慈禧等人的高压与镇压之下,有的逃亡外国,有的惨遭杀害,终以失败而告终。 管仲推行改革,从总体上来说,获得了成功。其所以能这样,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也可以说是几条经验。 第一,贤相与明君相结合,形成了一个同心合力的掌权集体。管仲是为齐国改革出谋划策的国相,也可以说是当时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在磨合中他受到了齐桓公的高度信任和尊重,被尊之为仲父,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互相配合得很好。在中央政权中,设置了五位大臣,分别管理各项国事。管仲与这五位大臣即鲍叔牙、宾胥元、王子诚父、宁戚、隰朋,都是志同道合之人,能够很好协调配合。所以,改革决策能向及时制定,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这样一个同心协力、坚持改革的执政集团,为推行改革提供了组织保证。 第二,努力在新的思想观念指引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强调法律政令要顺应民心,从而形成切实可行的、行之有效的改革决策。管仲勇于突破旧的观念,提出新的思想,牢牢把握和适应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最大实际,根据安民富国强兵的客观需要,用系统的改革来推进社会的变革和国家的富强。这是管仲推行的改革能够顺利实施的根本原因。从管仲形成改革思想与改革决策的过程来看,它的特点也是比较明显的,因而具有坚实的基础和很大的可行性。首先,管仲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以此作为推行改革的思想先导;同时,他又反复阐明了社会发展进化的观点,强调要与时变化,勇于创新,有力地冲破了守旧思想的桎梏。这就为改革奠定了思想基础。管仲生活阅历丰富,帮过工,打过仗,经过商,对社情民生比较了解。他又重视调查研究,对社会生活的实际和面临的矛盾,体察很深。因此,他所提出的改革措施往往切中时弊,切实可行。再从管仲的个人特点来看,他是个崇尚实际的人,不满足于坐而论道,而重在解决社会问题;他富有创新精神,一再强调不慕古,不留今,要能化故从新,开创新的局面;他有朴素的辩证思想,善于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关系,掌握适中的艺术,防止过犹不及。正是先进的理念与对实际的掌握和勇于创新的精神三者互相结合,形成了管仲制定和推行的改革举措,在实践中深受欢迎,很快生根开花结果。 第三,坚持改革的全面性,使各方面的改革起到了互相促进和互相保证的作用。管仲所推行的改革,可以说是全方位的,先有思想观念上的突破,然后带动了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人才选拔上的一系列改革。经济上的改革从农业入手,实行均地分力、与之分货、相地衰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继而对工商业实行了有效的改革。与经济改革紧密相联,在政治体制上,从上到下,从君主与相国的关系、相国与五大臣的关系,执法与监督的关系,进行了必要的改革,理清了权职与责任的关系,有利于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在人才的选拔与任用上,强调以法择人,实行三选之法,注重德才兼备、处置应变能力,从官员队伍的建设上保证改革政策的执行与落实。 这都是管仲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第四,强调为政执法要公正,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注重统筹兼顾,使其改革获得广大的群众基础,而尽量减少阻力。管仲在理政治国中,反复强调要秉持公正,他说:上以公正论,以法制断,故任天下而不重也。(《任法》)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公正。吾坚持公正原则,就必须反对和克服私心、私欲、私利的干扰,防止徇私枉法。管仲在《七臣七主》中对比了法臣(守法之臣)与侵臣(侵害法度之臣)的不同表现,大力倡导前者而贬斥后者。他说:故君法则主位安,臣法则货胳止而民无奸。侵臣好佼友而行私情。故私道行则法度侵。同时,管仲还十分强调天下同利,防止贫富失度;关注民生,救助弱势群体。他在《版法》和《版法解》中说得很清楚:安高在于同利,凡人者,莫不欲利而恶害。是故与天下同利者,天下持(扶持)之。为了实现天下同利,管仲一再强调在经济工作中要学会调控与统筹,防止贫穷差距越拉越大,而对于现实生活中的老弱孤寡等特困人员,管仲一再要求加以救助,他规定了许多具体措施,振弱民,养长老,慈幼孤。特别是提出了著名的九惠之教,就是九项对特殊人群和贫困人口的优惠、保障政策。正因为这样,齐国当时在社会大变动中推行改革,得到了广泛的支持,保持了稳定的局面。 (作者单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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