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20/4/13 16:37:51
管仲之信与《管子》信论
程梅花
【内容摘要】 诚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中国传统美德之一,《管子》中多处论及信、诚信、忠信,管仲治齐实践中特别重视君国的信用。管仲所重之信,其要有二:一是以君为代表的统治者之言行及其政策法律之信,这是立信之源;二是强调对内信于民,对外信于诸侯,而后者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前者是立信之基。《管子》信论中除了和管仲的信德实践相一致的信赏必罚的法制信用、诚待天下的外交信用之外,还较为全面地论述了践行信德的角色伦理,包括君、臣、民三种角色的践行信德的行为准则。《管子》信论和管仲所重之信,尚未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迄今关于这一论题的专题文章,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仅收入一篇。因而有系统梳理的必要。
【关键词】管仲;《管子》;信;忠信;诚信
信,是中国古代优秀传统美德之一,儒家、法家都强调信德,将其视为做人做事和治国理政都必须遵循的基本道德原则。荀子说义立而王,信立而霸,管仲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五霸之首,与其崇尚和践行信德有着密切的关系。管仲所重之信,其要有二:一是以君为代表的统治者之言行及其政策法律之信,这是立信之源;二是强调对内信于民,对外信于诸侯,而后者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前者是立信之基。《管子》信论中除了和管仲的信德实践相一致的信赏必罚的法制信用、诚待天下的外交信用之外,还较为全面地论述了践行信德的角色伦理,包括君、臣、民三种角色的践行信德的行为准则。《管子》信论和管仲所重之信,尚未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迄今关于这一论题的专题文章,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仅收入一篇[1]。因而,本文试图对其进行系统梳理,以彰显其内涵与意义。
一、管仲之信
管仲在辅佐齐桓公治国理政的过程中多次谈到国君诚信、守信的重要性。如:《小匡》篇记载管仲论使民之道时指出出言必信,则令不穷矣, 国君言而有信,其发出的号令才能令行禁止,达到预期的效果。《中匡》篇记载桓公问管仲何谓国君之信,管仲把国君之信界定为民爱之,邻国亲之,天下信之,认为国君不仅要取信于民,还必须取信于天下。《戒》篇记载管仲对齐桓公说:孝弟者,仁之祖也;忠信者,交之度(郭沫若433-434 度之意为荐)也。内不考孝弟,外不正忠信,舍其四经而诵学者,是亡其身者也。将能否践行孝弟忠信提高到关乎生死存亡的高度,指出忠信好比是社会交往的举荐信,自身言行忠信,才能在社会交往中得到他人的信任。《左传》也载有管仲建议齐桓公以礼与信属诸侯的言论。从管仲的这些言论中可以看出,管仲认识到信德对于内政外交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所以反复告诫齐侯对国内百姓和天下诸侯都要诚信、守信,只有这样才能对内取信于民,对外取信于天下,这是霸诸侯的重要条件。
管仲和齐桓公的诚信也得到了时人和史家的认可与赞誉。《国语·齐语》和《管子·小匡》均记载了鲍叔牙向齐桓公举荐管仲时,说在治国方面自己有五个方面不如管仲,其中之一就是忠信可结于百姓(《小匡》为“忠信可结于诸侯”),可见,鲍叔牙确信,管仲之德行可取信于百姓或诸侯。《齐语》作者将齐国成就霸业的策略归结为三个方面拘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认为正是这三种策略使天下诸侯“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既不敢也不愿背叛齐国。说明管仲治齐期间确实践行了仁义诚信之德,并因此取得了其他诸侯国的信任。
从内政来看,《齐语》记载管仲要求“乡长”和“五属大夫”必须履行的一项职责是:每年正月向桓公报告其所辖地区的三种人:一种是“居处为义好学、慈孝于父母、聪慧质仁、发闻于乡里者”;第二种是“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第三种是“不慈孝于父母、不长悌于乡里、骄躁淫暴、不用上令者”。如果有这三种人却不报告就犯了“蔽明”“蔽贤”“下比”之罪。实行这项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使“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匹夫有不善,可得而诛也”,即为信赏必罚提供信息保障。
从外交来看,《公羊传》鲁庄公十三年较详细地记载了齐国与鲁国“盟于柯”,曹子以剑要挟桓公,管仲劝桓公答应曹子的要求并履行承诺的事情,并以赞赏的语气指出:“要盟可犯,而桓公不欺,曹子可仇,而桓公不怨,桓公之信着乎天下,自柯之盟始焉。”《谷梁传》有五处褒奖齐桓公之辞,其中两处都是对其信德的赞赏。其一载于庄公十三年,与《公羊传》的观点相同,说:“曹刿之盟也,信齐侯也。”其二载于庄公二十七年,说:“齐侯得众也。桓会不致,安之也。桓盟不日,信之也。信其信,仁其仁。衣裳之会十有一,未尝有歃血之盟也,信厚也。兵车之会四,未尝有大战也,爱民也。”
管仲在治齐实践中所践行的信德,其要有二:一是要求以君为代表的统治者之言行及其政策法律要诚信,即言而有信、令出必行,以此为立信之源;二是强调既对国内民众讲信用,又对天下诸侯诚信不期,而且将后者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以前者为立信之基。
二、《管子》“信”论
《管子》所强调的信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要的是法律制度的信用,其次是国际交往的诚信,三是君臣民三者角色伦理之忠信。
(一)信赏必罚的法制信用
《管子》虽然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将民众视为富国强兵的工具,但是也充分认识到民心向背对于君国兴亡的意义,所以取信于民是其治国理政的基本原则。能否取信于民,取决于以君主为代表的整个统治阶层的言行和所施行的各项法律制度是否公平、公正。君政之信最集中的体现就是信赏必罚,《管子》多篇作者反复强调信赏必罚的重要性。如:
《牧民》篇指出开必得之门者,信庆赏也,因为信庆赏,则民轻难。在诸侯争霸中,需要的是民众为君国的霸业效力效能效命,君国所欲必得者,不外乎民之正民之可御(《权修》),即令行禁止。而要达到能得其所欲必得的效果,根本途径就是信庆赏。这里所谓信庆赏,不只是奖励制度的公平公正,也包括刑罚的公平公正,总的意思相当于现代所说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按照法律制度的规定,当赏必赏,当罚必罚,即信赏必罚。信赏必罚之所以能“开必得之门,《管子》给出了两个理由:一是因为“夫民者亲信而死利,海内皆然”(《国蓄》)。民普遍“亲信而死利”的根源在于人趋利避害的本能,如果民众能确信什么样的行为必然得到奖赏,什么样的行为必然难逃刑罚,法律制度规范就会从外在的强制力量转化为自觉自愿自动自发的价值取向,从而实现君国令行禁止的目标。二是“赏罚信于其所见,虽其所不见,其敢为之乎?”(《权修》)“刑赏信必于耳目之所见,则其所不见,莫不暗化矣”(《九守》)。一方面,“正法直度,罪杀不赦;杀僇必信,民畏而惧”(《版法》),另一方面,“赏庆信必,则有功者劝”(《八观》),所以“刑赏信必,则善劝而奸止”(《版法解》)。
《管子》不仅从正面强调了信赏必罚对于取得治国理政良好效果的必要性,而且从反面指出了“赏罚不信”对治国理政的不良影响。《权修》篇说“赏罚不信则民无取”“赏罚不信于其所见,而求其所不见之为之化,不可得也”。赏罚不信,民众就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没有明确的价值导向,民众就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八观》篇甚至断言:“良田不在战士,三年而兵弱;赏罚不信,五年而破。”赏罚不信,不仅影响到民众的行为取向,导致价值混乱,不知所措,而且会导致君国的灭亡。由此不难想见,在《管子》看来,法律信用对于治国安邦有多么重要。
(二)诚待天下的外交信用
要想在诸侯争霸中取胜,首先是国内在安民基础上的富国强兵,即增强本国的实力和竞争力,对此,已如上文所述,《管子》多篇作者都和管仲一样认为信赏必罚是关键。其次是在天下诸侯中立信立威,得到多数诸侯国的支持和拥戴,才能成就霸业。对此,《管子》各篇的观点和管仲也是一致的,基本取向是立信先于、重于立威,立信才能立威。而立信于天下的路径是由内及外、由近及远。所以,如果对内不能取信于民,对外也不可能取信于天下诸侯。《大匡》曰:“内政之不修,外举义不信……公内修政而劝民,可以信于诸侯矣。”《中匡》讲“国君之信”“始于为身,中于为国,成于为天下”。这也是《管子》特别强调信赏必罚以取信于民的原因。
在对内取信于民的基础上,对外如何与天下诸侯相处才能让天下诸侯信服呢?
《小匡》篇将齐国的经验归结为:“钓之以爱,致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是故天下小国诸侯,既服桓公,莫之敢倍而归之。喜其爱而贪其利,信其仁而畏其武。”首先要帮助各诸侯国解决其所遇到的困难,如:存亡继绝;在联合作战取胜后,将绝大部分利益分给参战各国,齐国不得或少得;在与诸侯国的交往中,厚往而薄来,齐国使者给其他诸侯国袋去厚重的礼物,只接受其他诸侯国轻微的回礼;等等。以诸如此类的爱利之举取得各诸侯国的亲敬和友善的基础上,再与他们建立盟约,并遵守承诺,言而有信。这样一来,大部分诸侯国都乐于臣服,不服的只有少数,这时候再以武力相威慑。所以,让天下诸侯尊为盟主,成就霸业,虽然少不了武力威慑与征服,但显然是退而求其次、不得已才用的招数,优先选择的是爱与利,爱利是立信的基础,信守承诺才是立信的关键。《枢言》篇说:“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诚信是将天下诸侯之心力凝聚起来的纽结。所以《公羊传》《谷梁传》都认为信守兑现与鲁国的“柯之盟”是齐国取信于天下诸侯的开始。
《形势解》指出:“明主内行其法度,外行其理义,故邻国亲之,与国信之,有患则邻国忧之,有难则邻国救之。乱主内失其百姓,外不信于邻国,故有患则莫之忧也,有难则莫之救也,外内皆失,孤特而无党,故国弱而主辱。”通过“明主”与“乱主”的对比,表明能否对内取信于民、对外取信于天下诸侯,关系到国家的强弱与君主的尊严。
其实,取信于民与取信于天下诸侯,虽然在具体方法措施上有所不同,但本质是一样的,《侈靡》篇说:“民服信,诸侯服化。”关键都在于君国的各项政策举措是否诚实守信。
上述两个方面的观点与管仲所践行的信德基本上是一致的。除此之外,《管子》还较为全面地论述了君臣民三中角色践行信德的行为准则。
(三)践行信德的角色伦理
《管子》作为一部以如何治国理政为核心论题的文献,其所关注的角色伦理主要是政治角色的伦理责任和行为准则,在当时的政治视域中,人的角色主要分为君、臣、民三种,因而《管子》重点论述的如何践行信德的角色伦理也由这三种角色构成。
1.国君之信
《中匡》讲“国君之信”“始于为身,中于为国,成于为天下”,所谓“始于为身”,就是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法法》篇说:“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令而不行,则令不法也;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故曰: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 《版法解》篇说:“凡国无法则众不知所为,无度则事无仪,有法不正,有度不直,则治辟。治辟则国乱。”
身为国君,既是立法者,也是执法者和守法者,既不能不依法办事、有法不依,也不能随意立法。这就给国君提出了“为身”的三个行为准则:身为立法者立法要“审”,所立之法要合情合理合法;身为执法者要严格依法办事,信赏必罚;身为守法者要率先模范地遵纪守法。合而言之,即“禁胜于身”,“禁胜于身”才能“令行于民”。由此可见,国君之信是法律制度信用的前提,国君无信,法律制度的信用也会荡然无存。
修令者如何立法才是审呢?《戒》篇将治国理政的依据和手段分为刑、政、法、德、道五个方面,指出:刑以弊之,政以令之,法以遏之,德以养之,道以明之。弊之以合其情,毋失民命;令之以绝其欲,毋使民径;遏之以绝其志,毋使民幸;养之以化其恶,必自身始;明之以察其生,必修其理。致刑,其民庸心以敬;致政,其民服信以听。五者中,道是依据,刑、政、法、德都是手段方法,《法法》篇所说的法是广义的,包括本篇所说的刑、政、法,即治国理政的各种规章制度法律法令等,德主要指以君为代表的统治者的道德示范教化。道的作用是使人明,明什么?即明察各种事物产生发展的规律缘由,明白其中的道理并按照这些道理制定法律法规和各种制度规范,将事物的道理落实到刑、政、法、德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这就叫修其理。《法法》篇说宪律制度必法道,修与法的主体都是国君,法道修其理就是国君立法应该遵循的原则,遵循这一原则是国君角色的伦理责任之一。
《七臣七主》篇说亡主的第一个表现就是不通人情以质疑,故臣下无信,国君所当遵循的道理中也包括人之常情。《君臣上》说: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职之,人臣之事也。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
之所以法不法,则令不行,是因为夫矩不正,不可以求方;绳不信,不可以求直(《七臣七主》),法律制度规范本身不合情合理合法,国君和法的信用和威严都会丧失。
国君怎么做才能实现赏罚信呢?
首先,《立政》篇说:凡将举事,令必先出。曰事将为,其赏罚之数,必先明之。立事者谨守令以行赏罚,计事致令,复赏罚之所加。有不合于令之所谓者,虽有功利,则谓之专制,罪死不赦。首事既布,然后可以举事。一要先立章后办事,赏罚规定要先行明确公开,事先让民众知晓;二要严格依照事先制定的法令执行赏罚。
其次,《任法》篇说:故圣君设度量,置仪法,如天地之坚,如列星之固,如日月之明,如四时之信,然故令往而民从之。《版法解》说:日月之明无私,故莫不得光。圣人法之,以烛万民,故能审察,则无遗善,无隐奸。无遗善,无隐奸,则刑赏信必。刑赏信必,则善劝而奸止。故曰:参于日月。四时之行,信必而著明。圣人法之,以事万民,故不失时功。故曰:伍于四时。法律制度规范一要稳定,不能朝令夕改,随意变动;二要像日月一样公开透明、公正无私,使民众都能清楚明白;三要像四时的季节变化那样有信用,可预期。总之,法律制度规范要像自然界的规律那样客观公正公平,才能取得民众的信任。
第三,《君臣下》说:致赏则匮,致罚则虐夫赏重,则上不给也;罚虐,则下不信也。强调赏罚要适度,这一观点与同时期的法家不同,法家主张厚赏重罚,《管子》该篇的作者则深刻认识到,赏功要考虑到国家财富的承受力,罚罪要重视对民众行为的导向作用。
如何以身先之呢?《形势解》说:言辞信,动作庄,衣冠正,则臣下肃。人主身行方正,使人有礼,遇人有信,行发于身而为天下法式者,人唯恐其不复行也。身行不正,使人暴虐,遇人不信,行发于身而为天下笑者,此不可复之行,故明主不行也。国君的言行举止要成为天下法式,即臣民效仿的榜样,不能成为天下的笑料。
2.大臣之信
《立政》篇载有一项制度,要求地方官员定期统计上报本地区人才信息:凡孝悌、忠信、贤良、俊材,若在长家子弟、臣妾、属役、宾客,则什伍以复于游宗,游宗以复于里尉,里尉以复于州长,州长以计于乡师,乡师以著于士师。与上文《齐语》所载管仲在齐国要求乡长,五属大夫每年履行的一项职责相似。国君之所以需要收集这些信息,是将具备这些品德的人作为选拔大臣官吏的后备人选,由此可见,忠信是大臣官吏的一项基本品德要求。《五辅》篇要求为人臣者,忠信而不党,《形势解》也认为敦敬忠信是臣下之常。《君臣下》篇说:君以利和,臣以节信,则上下无邪矣。故曰:君人者制仁,臣人者守信。此言上下之礼也。”君仁臣信,在该篇作者看来,就是君臣关系的基本道德准则。《君臣上》认为善用忠信之臣,是明君之明的集中体现,虽有明君,百步之外,听而不闻;间之堵墙,窥而不见也。而名为明君者,君善用其臣,臣善纳其忠也。信以继信,善以传善。是以四海之内,可得而治。可见,忠信之臣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条件。
何谓忠信之臣呢?《君臣上》认为能上尽言于主,下致力于民,而足以循义从令者,忠臣也,《君臣下》篇也说能据法而不阿,上以匡主之过,下以振民之病者,忠臣之所行也。大臣官吏首先应尽知短长与身力之所不至,若量能而授官,了解自己的能力,并按照自己的能力大小与所胜任的工作接受国君的任用,不因贪图高官厚禄而虚夸或隐瞒。其次要专意一心,守职而不劳,集中精力,不辞辛劳,专心致力于自己的本职工作,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而大臣官吏是君与民之间的桥梁,所以其忠信的伦理准则有对君与对民两个向度:上对君要尽言,无虚无妄,不夸大也无保留,同时还要能;匡主之过,弥补君主的过错,补偏纠正;下对民要尽力为民谋利,爱民利民,救民恤民,用心竭力解决民众之困苦。第三,大臣官吏无论是个人言行举止还是职业行为都必须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既不徇私枉法,也不畏惧权贵豪富的淫威,做到循义从令据法而不阿。
3.民众之信
《管子》所论民众角色伦理,可大致归结为三个方面:政治角色、职业角色、社会角色。
首先,忠信是君民关系中民的行为准则,《五辅》篇中所言义有七体,恭敬忠信,以事君上居其一。其次,诚信是民生产活动中的职业道德准则,《乘马》篇强调:非诚贾不得食于贾,非诚工不得食于工,非诚农不得食于农,非信士不得立于朝。诚信被视为商工农士四种从业者都必备的行为准则。第三,忠信是人际交往中的行为准则,《戒》篇说:孝弟者,仁之祖也;忠信者,交之庆也。内不考孝弟,外不正忠信,泽其四经而诵学者,是亡其身者也。意即,践行仁德,从对父母兄长的孝弟开始,忠信则是进入社会所凭借的基本条件,如同引荐信。一个人如果对内不能对父母兄长孝弟,对外在人际交往中不讲信用,丢掉孝弟忠信这四经而空谈学问,则会招来亡其身的恶果。
另外,诚信还是人与自我关系中的行为准则。《四时》篇说义信则克,一个人如果做事遵循道义,讲信用,就能取得成功。《形势解》说中情信诚则名誉美矣,修行谨敬则尊显附矣,一个人内心信诚,行为谨敬,则能赢得社会给予自己的美誉与尊位。因此,可以说,诚信是一个人成就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必备素质。
参考文献:
[1]王迪,史少博.《管子》:信伦理的多维视域及现代意义[J].学术交流,2013,(07).
(作者简介:程梅花,阜阳师范学院中文系教授,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理事)
上一条:论《管子》“依法治国”思想 对实施“四个全面”战略的借鉴意义 下一条:从“富国”到“富强”看管子思想的传承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