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管子研究会 时间:2020/1/13 9:59:52
郭 丽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第四个价值准则是友善,它要求人与人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构建新型的价值理念和人际关系。友善是中华民族千百年形成和传承的基本传统美德。齐文化除了众所周知的变革、开放、包容等精神之外,亦具有浓郁的友善精神。这在齐文化重要典籍——《管子》中就有多样化的体现。本文试图从治国理政、人际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等方面对《管子》中蕴含的友善精神进行挖掘,以为友善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和谐社会构建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提供一定借鉴。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 ;友善精神;齐文化;《管子》
友善是“友”和“善”二词的组合词。《说文解字》训“友”:“友,同志为友,从二又相交。”故“友”者泛指志向相同、志趣相投、扶持帮助之人。《说文解字》中对善的解释为“善,吉”。可见“善”的本义是“吉祥,美好”,后引申为和善、亲善、友好。“友”和“善”相互关联,友善即与人为友、善意待人、交好、亲近、和睦之意,是指人与人之间友好和善的关系,它描述的是人与人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的美好状态。友善是中华民族千百年形成的优秀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个人层面的基本道德规范,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何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源头的齐文化,蕴含着鲜明的友善精神。这在齐文化重要典籍——《管子》中就有多样化的体现。本文试图多角度挖掘该书中蕴含的友善精神,以为友善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和谐社会构建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提供一定借鉴。
一、《管子》中治国理政方面的友善精神
“友善”,从国家层面来看,就要求执政者当怀有仁爱之心,关爱民生,心系百姓,如此才能构建民主的空间与和谐的国度。在齐国历史上,齐国历代统治者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都较好地贯彻了友善精神,主要体现在,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实践中,无论是在处理国内事务方面,还是在处理与诸侯国关系方面,都很好地遵循了仁政、德政、仁爱的传统,使得友善精神成为齐国一以贯之的文化传统。《管子》中有关齐桓公治国理政方面的很多论述都体现了可贵的友善精神。
(一)《管子》中治国理政方面的友善思想
《管子》在治国理政方面的友善精神,首先体现在其丰富的友善思想方面。
首先,《管子》不仅认识到了人的重要性,认为办一切事业都必先得人,更对如何得人有深刻认识。一是《管子》认识到了人之重要性。《管子》认为,治军作战,要“收天下之豪杰,有天下之骏雄”(《管子·七法》);治国要顺民心、利民生,要“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 (《管子·霸言》);成霸业要“始于人”,“与其厚于兵,不如厚于人”( 《管子·大匡》);而要“显于天下”,更需“务得人”。总之,“人,不可不务也,此天下之极也。”(《 《管子·五辅》)总之“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 “齐国百姓,公之本也。” 二是《管子》对于如何得人进行了论述。“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利人之道,莫如教之。”“悦众在爱施。”“爱之,利之,益之,安之,四者道之出。”
其次,《管子》主张通过积极有效地运用德、礼、义的教化来维持基本社会秩序。《管子·五辅》中提出了通过德、礼、义、法、权五项引导,辅助民众兴利的管理办法,认为德有六兴,义有七体,礼有八经。所谓德之“六兴”,是“厚其生”“输之以财”“遗之以利”“宽其政”“匡其急”“振其穷”。其中匡其急就是通过“养长老,慈幼孤,恤鳏寡,问疾病,吊祸丧”来实现,“振其穷”则是通过“衣冻寒,食饥渴,匡贫窭,振罢露”来实现,其实质就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爱、抚恤。“义有七体”中的“孝悌慈惠,以养亲戚;恭敬忠信,以事君上;中正比宜,以行礼节”,折射出浓郁的仁爱和友善精神。“礼有八经”是指:“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贫富有度”。其中“上下有义”指的是君臣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君臣应各司其职。百姓只有懂得了礼后才能恭敬,恭敬然后才能谦让,谦让然后才能少长贵贱不相超越,混乱不会发生,祸乱不会产生。“夫然,则不下倍上,臣不杀君,贱不逾贵,少不凌长,远不间亲,新不间旧,小不加大,淫不破义。”管仲认为,这八项是礼的常规。可见,管仲早已认识到了礼对于君臣和睦、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另外,在《管子·牧民》中,管子进一步指出礼义廉耻是国之四维,并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可以看出管仲对于道德对人之行为的规范,以及对于维护国家安定重要作用的重视,折射出其对百姓人格完善和修养提升的重视。
再次,尊重人才,待有贤才之人。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把培养人才、选拔人才和使用人才上升到战略的高度。在选人方面,主张在实践中考验人才。“明主之择贤人也,言勇者试之以军,言智者试之以官。试于军而有功者则举之,试于官而事治者则用之。故以军功之事定勇怯,以官职之治定愚智,故勇怯愚智之见也,如黑白之分。”在用人方面,主张“明分职而课功劳”,即按照人才在现职岗位上的表现来进行考核;“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乱主不知物之各有所长所短也。”认为要知人善任、任其所适,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才智和力量。即所谓“不知贤,害霸;知贤而不用,害霸;用而不任,害霸;任而复以小人参之,害霸。”(《 管子·立政》)
最后,在处理与诸侯国之间关系方面,齐国“诛暴禁非,存亡继絶。”(《管子·小问》)推行了“钧之以爱,致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是故天下小国诸侯,既服桓公,莫之敢倍而归之”的诸侯交往策略,(《管子·小匡》)以一片赤诚之心打动诸侯。
(二)《管子》中治国理政方面的友善实践
《管子》中的友善精神还在治国理政实践之中得到体现。
首先,管仲不仅认识到了民之于国家安定的重要作用,还将民本思想进一步贯彻到了其执政实践之中,提出并实施了一系列利民、富民、爱民、安民的政策主张。一是实施了“九惠之教”。“一曰老老,二曰慈幼,三曰恤孤,四曰养疾,五曰合独,六曰问疾,七曰通穷,八曰振困,九曰接绝”。“九惠之教”就是一个细致完整的社会福利政策方案,使得人本精神务实。二是大力推行敬老养老制度,专设敬老养老的机构,委托管理专门负责。据《管子·入国》记载,当时齐国在官府编制中专设“掌病”一职,负责给老人“问病”。掌病要定期看望老人,定期进行检查:有公职者,70岁以上3天一问;80岁以上2天一问;90岁以上每天问一次;对民间老人,每5天问一次。70岁以上者,一子免除征役,每年国家赠送三个月的肉食;80岁以上者二子免除征役,每年国家供应肉食。死者国家置办棺椁。鼓励老人的子女,精作饮食,询问老人要求、嗜好,以尽赡养之责。三是将尊老爱幼之制法制化。 “诸侯世子不孝父母,不有爱兄弟,不敬老尊贤,三者无一,可以诛伐。”(《管子·大匡》)在诸侯会盟时,将敬老爱幼、孝悌之道列为诸侯及其世子必须遵守的法令条款。四是将尊老爱幼之制纳入举贤授能之中。在选贤“三选法”中,将“孝慈于父母,长悌闻于乡里”列为选贤举能的重要标准,而把“不孝慈于父母,不长悌闻于乡里”作为惩恶的依据。《管子》中记载的齐国有关尊老养老、慈幼、恤孤、赈困等方面的做法。
其次,尊重人才,待有贤才之人。齐桓公访小臣稷,“五往而后得见。”( 《吕氏春秋·下贤》)“庭燎求贤。”( 《韩诗外传》)都反映了桓公心胸宽广以求天下贤才的实际行动。而“臣闻大厦之成,非一木之材也;大海之润,非一流之归也。君必欲成其大志,则用五杰。”(《管子·小匡》)则反映了管仲独具慧眼、不拘一格、知人善任、用其所长的用人理念。而“为游士八十人,奉以车马衣裘,多其资币,使周游于四方,以号召天下之贤士。”为桓公完成霸业奠定了雄厚的人才基础。
再次,在处理与诸侯国的关系方面,齐国更是存亡继绝,拯救友邦,彰显了以平等、尊重、仁爱为特征的友善精神。《管子·轻重甲》中有“今寡人欲北举事孤竹、离枝”的记载;《管子·大匡》中也有“桓公乃北伐令支,下凫之山,斩孤竹,遇(遏)山戎”的记载,均是对以下历史事实的描述:公元前664年,山戎出兵伐燕国,燕向齐国求援,齐桓公在管仲、隰朋的陪同下,救燕出兵伐山戎,远征孤竹国,最后赶走了山戎,并使燕国获得了五百里土地。桓公北伐,彰显了其在处理与别国关系方面的仁爱精神。燕庄公对桓公的鼎力相救已感激涕零,以致他忘了礼制的约定,像送天子一样,把桓公送出了燕国地盘,不觉进入齐境。“桓公曰:‘非天子,诸侯相送不出境,吾不可以无礼于燕。’于是分沟割燕君所至与燕,命燕君复修召公之政,纳贡于周,如成康之时。诸侯闻之,皆从齐。”(《史记·齐太公世家》)桓公的这一不争一地之失的仁义之举广得人心,令天下诸侯皆感念恩德,听命于齐。“齐桓公割地”体现了一代霸主齐桓公对一个弱小国家所持有的尊重,彰显了其在处理与诸侯国关系方面以平等、尊重为特点的友善精神。之后桓公又“救邢存卫”,“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左传·闵公二年》)率诸侯为卫文公筑楚丘城(在今滑县境);还帮助鲁国、宋国等国平定内乱,这些仁义之举更是逐渐提升了桓公在诸侯国的地位和威信。可以说,管仲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过程,本身就是尊重周王室、团结和帮助诸侯的过程,更是将齐文化友善精神发扬光大的过程。
二、《管子》中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友善精神
(一)《管子》中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友善思想
《管子》非常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其中有很多关于友善处理人际关系的论述。具体可以分为对陌生人的友爱、对朋友的友善以及对老师的尊重等方面。
首先,《管子》认为为人要善良,对人要友爱,为人要心平气和,谦恭包容。一是管仲主张用和蔼可亲的态度对待他人。“善气迎人,亲如兄弟;恶气迎人,害于戈兵”。“善人者,人亦善之”。可见管仲已经认识到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双向互动性,即人与人之间应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尊敬、互相帮助。二是他认识到了谦虚平和的重要性。“事者,生于虑,成于务,失于傲”。意即事情总是产生于思虑,成功于努力,失败于骄傲。《管子·内业》中提出:“止怒莫如诗,去忧莫若乐,节乐莫若礼,守礼莫若敬,守敬莫若静”,认为只有内静而外敬,才能性将大定。“大心而敞,宽气而广,其形安而不够,能守一而弃万苛”。《管子·形势解》中说:“海不辞水,故能成其大。山不辞土石,故能成其高。明主不厌人,故能成其众。士不厌学,故能成其圣”。都足以说明《管子》对一个人的友善、谦恭、宽舒、包容、平和品质的看重。
其次,《管子》中也有对于择友、择邻的重要性和原则的论述。如“与人交,多诈伪无情实,偷取一切,谓之乌集之交。乌集之交初虽相欢,后必相咄。故曰:‘乌集之交,虽善不亲’”。意即做一个真诚的人,会让人时时感到身心愉悦;与人交往必须真诚。以上一方面折射出管仲择友、择邻方面的丰富智慧,另一方面也立体化地彰显出其人际关系方面的友善精神。
再次,《管子》中还蕴含着浓郁的尊师重教精神。如稷下学宫的学生守则《管子·弟子职》记述了学宫弟子起居、受业、应客、坐立、进退、用餐等一系列礼节规则,其中从尊敬师长到敬德修业,皆有严格而详细的规定。“先生施教,弟子是则。”“出入恭敬,如见宾客。危坐乡师,颜色毋怍”。“先生有命,弟子乃食。”等等,无不体现出弟子对教师的尊敬。而这也是《管子》友善精神的绝好体现。
(二)《管子》中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友善实践
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方面,特别是交友择邻、敬老孝亲等方面,《管子》中不仅蕴含着处理人际关系方面的丰富友善思想,更了大量生动鲜活的实践,这些友善事迹,内涵极为丰富,且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一是对待朋友胸襟开阔、恪守道义、宽容待人。齐国历史上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友情故事。其中最感人、影响最久远的当属“管鲍之交”。它揭示了深厚的友谊建立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扶持和相互谅解的基础之上,友谊之花需要细心呵护,用心浇灌。二是对待下属仁爱、包容、谦和、沉稳,平易近人。齐桓公弃一箭之仇,尽弃前嫌,化干戈为玉帛,拜管仲为相,由此使得“召忽之死也,贤其生也:管仲之生也,贤其死也。”(《管子·大匡》)彰显了桓公可贵的宽广胸襟。三是乐善好施,尊老敬老。典故“愚公之谷”和“麦丘三祝”等说的是齐桓公尊重、善待、礼待来人的故事。
三、《管子》中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友善精神
(一)《管子》中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友善思想
友善意味着不仅要善待他人,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还应善待人类所处的自然环境,即人要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方面,《管子》中也提出了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丰富思想。第一,主张顺应四时,敬畏自然。《管子·五行》中说:“人与天调,然后天地之美生”。《管子·白心》中说:“万物均,百姓平矣”。《管子·四时》中说:“然则柔风甘雨乃至,百姓乃寿,百虫乃蕃,此谓星德”。“令有时……不知四时,乃失国之基”。认为山泽林薮是“天财之所出”。《管子·立政》中说:“山泽各以其时而至,则民不苟”。《管子·牧民》中说:“顺民之经,在明鬼神,祗山川,敬宗庙,恭祖旧。”都集中体现其依天地四时来执政、遵循自然规律、“人与天调”的思想,反映了其对天地自然的敬畏和尊重,第二,提出了“有度、有禁、有治”的与自然生态和谐共处的方法。一是有度,即主张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要适度。如在《管子·权修》中,管仲明确指出:“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而人君之欲无穷”,因而需要“有度”,称“故取民于有度,用之有止,国小虽安”。《管子·五辅》中还提出了“三度”:“上度之天祥,下度之地宜,中度之人顺”,上度、下度就含有对自然界有度的伦理观,并强调“审时以举事……不可不度也”,要“贫富有度”,“取于民有度”,“宫室必有度”,都可看出管仲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适度原则。二是有禁,即主张对自然资源的保护,禁止滥捕、乱伐。如《管子·国准》中指出滥捕、乱伐的严重危害,“烧山林,破增薮,焚沛泽,不益民利。”《管子·势》要求“不犯天时、不乱民功”,《管子·立政》中说:“天财之所出,以时禁发焉”;《 管子·八观》中说:“山林虽广,草木虽美,禁发必有时”等等,均可田出管仲对自然资源有禁的方法。三是有治,即对自然灾害的治理,修复自然界的生态功能。如在《管子·水地》篇中,管仲概括了古来富国的经验:“圣人治于世也,其枢在水”,并对如何防治水灾作了详细论述。在《管子·四时》篇中,他指出春天要“修沟渎”,夏天要“除漏田”,秋天要“补缺塞坼”,冬天要“作土功之事”,即兴修水利。《管子·五辅》还提出通过治理可变害为利:“导水潦,利陂沟,决潘渚,溃泥滞,通郁闭,慎津梁,此谓遗之以利”等等。第三,管仲还认为君主应带头顺应天时。“为人君而不能谨守其山林、菹泽、草莱,不可以立为天下王”。意即做国君的不能守住自己的山林沼泽,就没有资格做天下诸国的盟主。强调了君主行为的表率作用及其对治国安民的导向作用。
《管子》中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友善实践,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环境与生态保护提供保障。一是设置专门机构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事宜。如《管子·立政》中就以官名和机构合一的方式,记录了当时国家机关设置的情况。如“虞师”是古代管理山泽的官,司孔是管理水利和营建的官,司田是管理农业的官,其管辖范围都直接与环境和生态保护有关。二是加强了资源与生态保护的立法。《管子·立政》强调修宪礼法保护自然生态:“修火宪,敬山泽林薮积草。”管仲在任时,根据秋夏秋冬四个季节的不同环保要求,提出了环保“四禁”概念。据《管子·七臣七主》记载,其中之“春禁”是:“无杀伐,无割大陵,倮大衍,伐大木,斩大山,行大火,诛大臣,收谷赋。”“天子之冬禁”为“天子服黑絻黑而静处,朝诸侯卿大夫列士,循于百姓,发号出令曰:“毋行大火,毋斩大山,毋塞大水,毋犯天之隆。”指出森林草木是万物孕育生长的重要生态环境,不得任意破坏。对于那些破坏环境者,管仲还制定严刑峻法进行惩罚。“苟山之见荣者,谨封而为禁。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还颁布了保护动物的法律。“五政曰:令禁置设禽兽,毋杀飞鸟”。
由以上可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友善与博大精深的齐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齐文化中,特别是《管子》中闪烁着极其丰富而生动的友善精神。它们内涵丰富,表现形式立体多样。今天我们应自觉地将《管子》中的“友善”精髓与当今社会现实有机结合,通过转化和提升,深入阐发和挖掘其时代价值,古为今用,并积极培育和践行友善精神,以为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重要精神支撑。
参考文献:
[1]姜涛.管子新注[ M].济南:齐鲁书社,2006.
[2]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82.
[3]左传.北京:中华书局,2007.
(作者简介:郭 丽,女,安徽省管子研究会特邀研究员,山东省淄博职业学院稷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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