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20/6/10 15:11:49
《管子》简释(选载一) 孙开泰
天之道,虚而无形。虚者不屈,无形则无所低?(?为赶之干改为午)[1],无所低?(?为赶之干改为午),故徧流万物而不变。德者道之舍[2],物得以生生[3],得以职道之精[4]。故德者得也。得也者,谓得其所以然也以[5]。无为之为道,舍之之谓德,故道之与德[6]无间,故言之者不别也。无[7]间之理者,谓其所以舍也。义者,谓各处其宜也[8]。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9]。故理者谓有理也,礼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10]。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道者也[11]。法者所以同出,不得不然者也[12]。故杀 禁诛以一之也[ 13]。故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14]。
【注释】 [1]虚而,旧作“虚其,古“其”与“而”常通用。低?(?为“赶”之“干”改为“午”),旧作“低赶”,形近而误,低?(?为“赶”之“干”改为“午”),即抵牾、矛盾。此句大意是说,因为物有形体,所以有矛盾,而道无形体,故无矛盾。 [2]舍,据郭校,释为“施舍之舍”。舍也就是施。下文“施不见其德”,“舍之之谓德”可见“施”、“舍”同义。“德者道之舍”,意思是德由道施舍,即德是道的体现,“舍”亦可释为馆舍的舍。与上文“扫除不挈,神乃留处”,“馆不辟除,则贵人不舍焉”的“舍”字同。这里“神”、“贵人”都是指的“道”。可见德是道的馆舍。 [3]物得以生生,据郭校断句。意为万物得“道”,才能生化,而这就是“德”。《老子》第五十一章“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此可视为“物得以生生”的来源。 [4]职道,即守道 。相当於《老子》的“守一”、“抱一”等概念。这里的“一”是 “道”,“守一”即是“守道”。“知”字似衍。意为具有德才能保守道的精华。 [5]以,据郭校改。又丁士涵说,“‘以’与‘已’同。”而“已”与“矣”亦通。此处“已”在句尾,似应释为“矣”。此句意为,所谓得道,是指认识事物为什么如此的道理。即认识事物的内在的本质或规律。 [6]道之与德,此句意为道与德是完全一致的。或说没有矛盾的,所以说两者之间没有区别。 [7]无间,据王引之说,“‘间者’上又脱‘无’字”,据补。此句意为,说道与德没有矛盾的道理在於,德是由道引申出来的。 [8]各得其宜,此句意为,义的涵义是君臣父子人间的事,各自处理得当。 [9]节文,指礼节、礼仪、制度等。“为之节文”,即为之制订礼节、制度等,以便人们依据实行。 [10]明分,明确名分。此句意为,所以说礼是说要符合道理,也就是要明确各人的名分与职守,以此来区分人们在社会中的不同地位。 [11]理因乎道,旧作“义因乎宜”,据郭校改。此与下文“事督乎法,法出乎权,权出乎道。”句法相同。此句意为,礼是从义产生的,义是从理产生的,而理又是根据道产生的。 [12]同出,谓“法”与德、义、礼、权等都出于“道”,这可从帛书《经法》首句“道生法”得到证实。这里与《五辅》所论的德、义、礼、法、权,均出於道,是相对应的。这里则把礼、法看成道的衍生物。从而倡导法治与礼义教化兼而用之。 [13]此句意为,所以要用暴力来进行统一。 [14]此句意为,所以无论何事都要以法律为准绳来衡量“考察”,法是根据权衡轻重来制订的,而权衡轻重的准则就是道。
道也者,动不见其形,施不见其德,万物皆以得,然莫知其极。故曰“可以安而不可说”也。真人[1],言至也。不宜[2],言应也[3]。应也者,非吾所设,故能无宜也。不颇[4],言因也。因也者,非吾所取[5],故无颇也。“不出於口,不见於色”,言无形也;“四海之人,孰知其则,”言深囿也[6]。
【注释】 [1]真人,旧作“莫人”,据王念孙说改。此句解释上文“真人之言,不义不颇”。 [2]宜,章太炎说“‘宜’亦借为‘俄’”。又张佩纶云:“‘无义’当作‘无俄’。”“俄”《说文》:“从人失声,一曰佚忽也,俄顷也。”段注:“寻今义之所由,以俄顷皆偏侧之意。”此处“不俄”与“不颇”相对而言,两者都有偏颇之意。 [3]应,反应。“不俄,言应也。”指“心”之“应物”。心的虚静如明镜,它能如实地反映事物。 [4]颇,旧本误为顾,据郭校改。颇,偏颇。此句意为,不偏颇, 即不偏离正道,是因为能够因依适应事物的变化。 [5]取,旧作顾, 据郭校引俞樾说改。俞樾引《广雅.释诂》:取,为也”。此句意为。 因即是因应自然规律的发展变化,不以人的主观愿望去进行干涉,因此就能不偏颇。这是推衍老子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老子》第16章) [6]囿,苑囿也。深囿,是说广阔的苑囿。这里转意为君主“任术”以驾御群臣要深藏不露,即使群臣摸不透君主的底细,就好比那皇家苑囿一样,深不可测。“深囿”相当於“周密”。《法法》:“人主不周密,则正言直行之士危。”因为法是公开的,而术是人主“秘用”的。《心术》即是讲人主驾御群臣之术。正如上文所说:人主者立(位)於阴,阴者静,故曰动者失位阴者能制阳矣,静者能制动矣。这种君主所用之术,确有其神秘性。
天之道虚,地之道静。虚者不屈,静者不变,不变则无过,故曰不忒[1],挈其宫,开其门[2]。宫者,谓心也。心也者,智之舍也,故曰宫。挈之者,去好过也[3]。门者,谓其耳目也。耳目者,所以闻见也[4]。物固有形,形固有名。此言名不得过实[5],实不得延名,姑形以形,以形务名[6]。督言正名,故曰圣人。不言之言,应也,应也者, 以其为之者人也[7]。执其名,务其所以成[8],此应之道也[9]。无为之事[10],因也。因也者,无益无损也。以其形,因为之名,此因之术[11]。名者圣人之所以纪万物也[12]。人者立於强[13],务於善[14],举於能[15],动於故者也[16];圣人无之[17]。无之,则与物异矣[18]。异则虚,虚则万物之始也[19]。故曰:可以为天下始。
【注释】 [1]不忒,旧作不伐,形近而误。此句意为,天的道为虚,地的道为静。因为虚就没有穷尽,因为静就没有变化,没有变化也就没有过错,所以叫做不忒。 [2]开,旧作阙, 据张文虎说改,郭校认为, 本篇主旨在言静因之道,因也者舍己以为法者也,故须使心如明镜,物来即能因应。挈其宫,静之事也,开其门,因之事也。如为阙其门,则何由以物为法耶?意为,使心保持虚静状态,使耳目等器官门户开放,没有成见。以便客观反映事物。 [3]好过,据郭校引丁士涵说,意同好恶。此句意为,心虚静,就去掉个人的好恶了。 [4]据郭校,此句之后有脱简,因为经文有去私母言,智不能尽谋一段,没有注解的文字。 [5]名不得过实,旧本脱一名字,据王念孙说补。郭校认为,名不得过实,实不得延名。即名与实必须一致,此战国时正名派之基本原理。此句意为,事物有一定的形状,有一定的形状就应有固定的名称。这是说名应该与实际事物相符合。 [6]姑,据郭校读为诂,即解释。务,读为侔,取也。此句意为按其形体的形状给予恰当的说明。并给予相应的名称。考察名实的情况而使之相符,就是圣人。 [7]不言之言,应也;指君主要求臣下报告情况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而后君主再表态,所说不言之言,而这是应之道;以其为之者人也,旧本为人者,二字误倒,当为者人,据文意改。这里的人 是指他人。《韩非子·二柄》说:人主欲禁奸,则审合刑名者,言与事也。为人臣者陈其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正是说的这个意思。此句意为,应是指君主根据臣下所提的方案而表态,而不是自己独出心裁。 [8]务其所以成,旧本其字后有应字,据王引之说删。 [9]之,此之字据郭校,意即此也,不必以为是此字之误。此句意为,正确掌握运用名称等概念并尽力符合客观规律,这就是应的道理。 [10]无为之事。事, 旧本误为道, 据张佩纶说改,此句意为,以无为的态度来办事就是因。 [11]无益、无损,此句意为,因就如象镜子反映物体一样,既不增加,也不减少。根据其形状而给予名称,这就是因的方法。 [12]此句意为,给事物以名称是圣人用来掌握万事万物的方法。 [13]强,强求。立於强,据郭校,谓处於矜持勉强之心境。 [14]务於善,善与缮通, 即修治、修饰。务於善,即好将事情粉饰、增色。 [15]举於能,举旧作未, 据郭校改。举於能,按自己的能力而动作。 [16]动於故,动是动作,故是故巧。意即按巧诈来动作。 [17]圣人无之,意思是以上所说人的四种行为,即立於强,务於善,举於能,动於故,圣人都是没有的。因为这些行为不是因应於物的,而是违反客观规律,凭个人主观好恶来办事。 [18]与物异,与,允许。与物,意即随着事物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19]异则虚,此句意为,因为抛弃了主观好恶,能随着事物的变化而变化,就可以达到虚,即没有阻滞。达到虚的状态就是万物的开始了。
人迫於恶,则失其所好,怵於好,则忘其所恶,非道也[1]。故曰:不怵乎好,不迫乎恶[2]。恶不失其理,欲不过其情,故曰:君子[3]恬愉无为,去智与故,言虚素也[4]。其应非所设也;其动非所取也;此言因也[5]。因也者,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6]。感而后应,非所设也;缘理而动,非所取也[7]。过在自用,罪在变化[8]。自用则不虚,不虚则仵於物矣[9]。变化则为生,为生则乱矣。故道贵因[10]。因者,因其能者,言所用也[11]。君子之处也若无知,言至虚也[12]。其应物也若偶之,言时适也,若影之象形,响之应声也[13]。故物至则应,过则舍矣。舍矣者,言复於虚也[14]。
【注释】 [1]迫乎恶,怵乎好,《版法》说:喜无以赏,怒无以杀。喜以赏,怒以杀,怒乃起。令乃废。骤令不行,民心乃外。这是说的君主施行赏罚,与此处所说相符,怵乎好,相当於喜以赏;迫乎恶,相当於怒以杀。怵,利诱。此句意为,人君被迫於所厌恶的事物,就会失去所喜好的事物。被美好的东西所利诱,就会忘掉他所厌恶的东西;这两种情况都不符合道的要求。因此离开了法度准则就不能公正施行赏罚,其结果就不能使臣下心服口服。所以要强调恬愉无为,去智与故,即保持心态虚静和平正,不自作聪明,不主观偏见。 [2]此句旧本无君子二字,丁士涵误加,郭校不同意加,张舜徽赞同郭校。此句意为,不为美好的东西所利诱,不迫於自己所厌恶的事物。 [3]此句意为,厌恶什么东西不要违背道理,喜好什么东西也不要超过人之常情,符合以上要求,所以叫做君子。 [4]恬愉,安逸,快乐。故,故巧。虚素,张佩纶主张改为虚挈,误。张舜徽非之,当。郭校以为,素亦洁也。虚素为黄老之学的常用语。此句意为,安逸於无所作为,去掉个人的智慧与故巧,这是说人处於空虚、素朴的状态。 [5]应,应事。取,取决。此句意为,他的应事不是预先计划好的,他行动也不取决於自己。这是说因应於自然的道理。 [6]舍己,抛弃主观成见,此句意为,因就是说要抛弃主观成见,而按照事物本来面貌为标准如实反映事物。 [7]缘,按照。此句意为,有所感觉才相应的有所反映,就不是预先计划好的,按照事物本身的道理而行动,就不是取决於主观的成见。 [8]过在自用,过错在於刚愎自用,自以为是去行事。罪在变化,发生错误在於主观上妄加变化。这是就君主决策而言,正确的决策应如《明法解》:兼听独断,多其门户, 而决策之后则罪在变化,即反对多变,正如《法法》所说:令号已出而易之,礼之已行又止之,度量已制又迁之,刑法已错又移之。如是则庆赏虽重,民不劝;杀戮虽繁,民不畏也。 [9]仵,逆也,抵触也。此句直译为,君主自以为是去干,就不是虚心;不虚心就会与客观事物的规律相抵触。这里是指君主刚愎自用,而进行决策,因为其主观与客观不相符合的以就会仵於物而产生失误。 [10]为,通伪。贵因,以因为贵。此句意为,主观上妄加变化,就会产生虚假;产生虚假就出乱子。所以说道以如实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貌为可贵。 [11]因其能,这是指君主对臣下要因其能而用之,因其自身的能力而发挥作用《牧民》主张使民各为其所长,则用备。即对待臣下要用其所长,弃其所短。此与上文不夺能能的文意相符。 [12]此句意为,君子处事好象无知的样子,这是说他很虚心。 [13]此句意为,他因应於事物就好象是只起配合的作用。这是说他随时适应事物的变化,好比影子总是和产生它的形体相像,回声总是与产生它的声音相伴随一样。 [14]复於虚,旧作复所於虚,据文意删。此句意为,所以事物到来就去相适应, 一旦离开则也就舍弃而去了。所谓舍弃也就是回复到虚无的状态。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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