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学讲堂
当前位置: 首页 > 管学讲堂

管仲人才思想初探

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20/5/13 16:42:54


管仲人才思想初探

石耀辉

管仲,(约前723-645),名夷吾,又名敬仲,字仲,颍上(今安徽颍上)人,春秋时期齐国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有《管子》一书传世。《管子》共24卷,85篇,今存76篇,内容极丰,包含道、名、法等家的思想以及天文、经济和农业等方面的知识,《管子》一书中关于人才思想的论述和看法,在两千多年后的今天,仍然可以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启迪和借鉴。

一、百年之计,莫如树人---对人才问题的高度重视

管仲在分析治国各种要素中,十分强调人才的作用。他认为,要想把国家治理好,有一年之计,有十年之计,有百年之计。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不仅如此,管仲还提出了争天下者,必先争人的著名思想,把选人用人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当成头等大事来抓。。

管子在《霸言》中这样说: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明大数者得人,申小技者失人。得天下之众者王,得其半者霸。是故圣王卑礼以下天下之贤而王之,均分以钓天下之众而臣之。为什么这样做呢?这是因为只有充分发挥了众多贤才的作用,君王才能成就一番霸业。如果君王只重视自己的聪明才智,则势必成为无所作为的孤家寡人:明主不用其智,而任圣人之智;不用其力,而任众人之力。故以圣人之智思虑者,无不知也;以众人之力起事者,无不成也。能自去而因天下之智力起,则身逸而福多。乱主独用其智,而不任圣人之智;独用其力,而不任众人之力,故其身劳而祸多。故曰:独任之国,劳而多祸。用圣人的智慧思考问题,没有不了解的问题;用众人的力量举办事业,没有不成功的事业。能做到个人放手而依靠天下人的智慧与力量推动国事,那就自身安逸而多得其福了。昏君独用他个人的智慧,而不依靠圣人的智慧;独用他个人的力量,而不依靠众人的力量,所以他自身劳累而多遭祸患。所以人们说:独任之国,劳而多祸。(《形势篇》)

管仲强调的得人,并不是把着眼点放在一两个人杰身上,而是要求统治者要选拔和造就一大批人才。他认为,一个映映大国,起码要具备两大人才系列:一是聚天下之精才、论百工之锐器;二是收天下之豪强,游天下之称才。前者是生产上的能工巧匠,是发展社会生产,创造物质财富的的骨干力量。后者是合格的领导与管理人才,是统治者实施政治统治,治国治民的重要力量。这两种人才,虽然职责与功能不同,但都是一个国家不可缺少的人才。

管子还总结了历史上用人方面的教训。他指出,古代圣王之中,凡是成就功业、流传后世的,都是善于用人的;而那些国破家亡、身败名裂的暴王,都是失去人才的。因此,管子对于人才的选拔非常重视,他为此还专门制定了蔽贤罪:于子之乡,有居处为义好学,聪明质仁,慈孝于父母,长弟闻于乡里者,有则以告。有而不以告,谓之蔽贤,其罪五。(《小臣》)也就是要基层领导干部必须不断向上级推荐人才,否则,就要追究其蔽贤罪。

二、徳当其位,功当其禄,能当其官----重才德、轻资历的用人原则。

管仲强调选人用人必须坚持任人唯贤的路线,要重德才、轻资历,反对任人唯亲,重资历、轻德才。他在《  立政 》中提出了德、功、能三位一体的用人标准: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原也;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以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与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故德厚而位卑者谓之过;德薄而位尊者谓之失。其核心思想就是说,在任命一切官员时,都必需考察其德行、政绩和能力,做到德称其位、功称其禄、能称其官。

首先,政德是选拔人才的首要条件,是实现治国安民的首要条件。管仲认为,政德包括爱民和无私两个方面。只有爱护民众,而又公正无私的人才能称得上有德之士。他在《牧民》片中还指出:授有德则国安,即把国家政权交给有德之士去掌握、去管理,才能使国家安宁得到保证。观众不仅重视德的作用,而且还重视人才的声望和知名度。他在《立法》中指出:国有德义未对于朝者,则不可加以尊位。意思是说,被选择对象虽有德,但未被人知晓,尚缺乏一定的知名度,则不能予以重任,更不能使其处于尊位,否则就会给功劳卓著、名声显赫的人带来消极影响。

其次,功劳、业绩是决定俸禄的客观依据。管仲从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出发,按照功劳的大小来确定臣下的职级和俸禄,以做到功劳与俸禄相均衡。他在《立论》中说:禄与有功,则士轻死节,只有把高薪厚禄赐予有功之臣,才能激励将士去拼死建功立业。否则,功多为上,禄赏为下,则积劳之臣,不务尽力,即有功劳的人就会不再竭尽全力去做事,从而就会对事业造成危害。值得提出的是,管仲这里的功,并不仅仅是指对统治者个人的忠诚与贡献,而是指对国家、对事业的忠诚和贡献。所以他对那些虽然有功劳,但功力未见于国有,则不可授予重禄。否则就会使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的人产生消极情绪。

第三,才能、能力,是完成领导事业的主观条件。管仲从治国治民的实际出发,要求统治者在选拔和任用人才时,要注重人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他在《立论》中指出:事以授能,则人上工。只要把事情交给有实际能力、有真才实学的人,人们就会争相去建功立业。否则,治行为上,爵列为下,则豪杰材臣,不务竭能(《八观》)即能力突出,但职位却很低,这样下去,有才能的人就不会竭尽全力去治国治民。

在三本用人原则基础上,管仲还进一步提出了四固、五务的用人标准和省官考核制度。所谓四固,是指把能否行仁、辞让、公正、恪职四个方面作为人才选用的基本标准:品德高尚但不是最仁慈的人,不可放给他国家大权(国柄);见到比自己品德才能都高的人,不主动让位的,不可给高贵的地位;惩罚人的时候,对关系密切的人、地位高贵的人不一样对待,这种人不能放给他兵权;不懂农业生产,不明白地利,而又轻视赋税工作,这样的人不可叫他掌握地方大权。(《形势》)所谓五务,是指君择臣而任官,大夫任官辩事,官长任事守职,士修身功材,庶人耕农树艺,也就是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意思。所谓省官制度,是指对各级官吏的职责进行考核、检查和监督的制度。省官的前提是要明确官员的职责,并根据职责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要具体,不仅看大德与大节,而且看实绩。

三、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 用人的艺术

管仲指出:明主之官物也,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故无事不成,而功无不立。乱主不知物之各有所长短也,而责必背。夫虑事定物,辨明礼义,人之所长而蝚猿之所短也;缘高出险,蝚猿之所长而人之所短也。以蝚猿之所长责人,故其令废而责不寒。(《形势解》)这样,管仲就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任其所长的思想。

那么,如何考察了解一个人的长处呢?管仲还提出了一系列方法。主要有:第一,访问法:公选问其乡里,而有考验(《小匡》) 即遍问其乡里的群众,以考察他所做的事,然后再进行面谈。第二,旁察法:审其所好恶,则其长短可知也,观其交游,则其贤不肖可察也。(《权修》)即观其兴趣爱好方面和厌恶不感兴趣方面,可知其人的长短;观察其所交的朋友的类型,可知其人是否贤明。第三,面试法:召而与之坐,省相其质,以参其成功成事。当面考验一些人,看看他们以前成功的干了一些什么事。第四,考验法:明主之择贤人也,言勇者试之以军,言智者试之以官。试于军而有功者则举之,试于官而事治者则用之。故以战功之事定勇怯,以官职之治定愚智;故勇怯智愚之见也,如白黑之分。(《明法解》)

在此基础上,管仲还创立了一种选拔官吏的三选法。大致程序是:选拔官员首先由乡和里的长官推荐,然后由中央政府对被推荐者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考察,选择其中优秀者上报。最后还要经过国君面试,确认有才德后,再授以官职。这样才能达到匹夫有善,可得而举也的目的。

除以上三点主要特征外,管仲人才思想中还有好多闪光点。如他认为,为官者要有宽广的胸怀,海不辞水,故能成其大;山不辞石,故能成其高。管仲在成才方法论上也有着独到地见解。他指出选择事业目标,要注意可行性。不为不可成,不求不可得,不处不可久,不行不可复,告诫人们办事不可只凭主观愿望,还要注意客观条件,明知不可成功,则不要硬干蛮干。管仲对于机遇也有独到见解,他说,举事而不时(抓住时机),力虽尽,其功不可成,取与之必因于时也,时则动,不时则静,取得之或放弃之,要掌握有利的时机,时机有利就动,时机不宜则不动。

总之,管仲的人才思想非常系统全面,特别时期重德才、轻资历的思想,开启了战国以后任人唯贤的滥觞,不仅在齐国称霸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即使在今天也值得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者借鉴。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对《管子》一书的人才思想的研究,从中汲取智慧,对于加强干部管理和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都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简介:石耀辉,《山西党校报·临汾版》总编、临汾市委党校科研处长、副教授。)

上一条:《管子》的成人命题:既仁且智,是谓成人      下一条:《管子》社会治理思想的法文化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