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20/4/17 10:01:37
管子地政论与土地问题
向管子请教若干问题之五(上)
龚 武
一、管子地政论的意义
管子地政论,即地者政之本也,地可以正政的思想,带有鲜明的中国公文化和农耕文明特色,是对国家学说和政治经济学的贡献,具有世界性意义。《管子》在《乘马》篇《地政》一节中写道:
地者,政之本也。朝者,义之理也。市者,货之准也。黄金者, 用之量也。诸侯之地,千乘之国者,器之制也。五者其理可知也,为之有道。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以正政也,地不平均和调,则政不可正也;政不正,则事不可理也。
(《管子·乘马》)
管子是古代中国第一位名副其实的土地问题专家。《管子》一书有大量涉及到土地问题的篇幅,尽管不同的篇章中管子论述土地的视角不同侧重点不同。其中有专篇《水地》、《度地》、《地员》、《地数》等论述土地,还有《臣乘马》、《乘马数》等数篇论述与土地相关的粮食经济问题。
管子曾从自然哲学的层面指出:
地者,万物之本源,诸生之根菀也。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生也。(《管子·水地》)
管子为代表的中国古唯物主义哲学比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更早,也更丰厚并具有实践性。试做一比较:
古希腊哲学家恩培多克勒(约前483~约前435),与毕达哥拉斯相似,恩培多克勒的身上体现了哲学家、预言者、科学家和江湖术士的混合体的特征。恩培多克勒是巴门尼德的同时代人,他的学说在许多方面接近赫拉克利特的。作为一个民主派的政治家,西西里南岸的阿克拉加斯的公民,同时又自命为神。他曾宣布有朝一日他会升天成神,同日他神秘失踪。
恩培多克勒所到之处有成千上万的追随者。他传授知识,当做是神的启示,只有存纯洁的念头,要严守秘密的人才能接受他衣钵,写作了诗歌体裁的著作《论自然》与《洗心篇》。
泰勒斯曾认为宇宙的基本成分是水,阿那克西米尼认为是空气,赫拉克利特认为是火,齐诺弗尼斯认为是土,而恩培多克勒想出将这一切揉合在一起的看法。他认为一切事物都由这些物质的不同组合和排列构成。
一方面,尽管存在诸多的差异,但管子与恩培多克勒也有某些相同点。比如管子也不是纯粹的无神论者。《管子·水地》曰:
是以水者,万物之准也,诸生之淡也,违非得失之质也。是以无不满,无不居也。集于天地,而藏于万物。产于金石,集于诸生,故曰:水神。是以,水之精麤浊蹇,能存而不能亡者,生人与玉;伏暗能存而能亡者,蓍龟与龙;或世见,或不见者,蟡与庆忌。故人皆服之,而管子则之;人皆有之,而管子以之。是故,具者何也,水是也。万物莫不以生,唯知其托者能为之正。具者,水是也。故曰: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产也。
管子认为天地之间存在一种非人力所能左右,也非人的意志所能主宰的力量,而天地就是这种力量的总源泉。具体到山、渊、泽、水都有一种神奇的主导力量,这里管子虽称水为水神,但管子则之,意思是说,管子虽不自称为神,却有主宰神的力量。所谓伏暗能存而能亡者,蓍龟与龙;或世见,或不见者,蟡与庆忌,就是说水泽之中存在蓍龟、龙这些神物,在隐秘的地方生死存亡是人看不见的,蟡、庆忌虽然可以被这一世的人发现,而另一世的人却未必看得见。非常有意思的是对这些神物的存在,管子也持一种实事求是(唯物主义而非唯心主义)的认识,人不能认为发现的就存在,没有发现的就不存在了。人一生看得见的就认为它存在,人一生看不见的就抹煞它不存在。应当说这是一种博大宽广、非常开放的思维和心态,是后世包括今人都很难企及的境界。
另一方面,两者都认为世界存在一种水、土、气、火等这些属于本原的东西。但管子的论述与古希腊人也有所不同,尽管二者都承认水、气、火、土是世界的本原,但与古希腊哲学家所认为的这些东西的抽象存不一样,管子认为这些东西都是人可以感觉得到实实在在存在的有形有势有道的物质存在,即形而下的、世俗的、动态的存在。比如管子讲土,就是指征土地、耕地、国土,讲到水,就是指征江、河、海、湖、泽或水利问题,总之都是与政治、与财富、与农业生产、与粮食、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因此从哲学可以见出中西文化非常显著的差异。
管子具有政治家的胸怀,总是善于从政治经济学的宏观视野看问题。管子已经认识到土地的正政作用在于地生财,他不止一次讲到:
国多财,则远者来,地辟举,则民留处。(《管子·牧民》)
地之生财有时,民之用力有倦(《管子·权修》)
思想管子具有素朴的劳动财富论和土地财富论思想,这也是管子哲学思想卓越结出的必然硕果之一。因为,无论是劳动价值论还是土地财富论,这两种理论在西方都经历了复杂而长期的思维和理论创生的过程。
读管子,须谨守 帽子下面有人的法则,就是他很少说空话。按照正理事的思路,管子要求土地平均和调而采取均地分力的政策,这与他的另一个著名的相地而衰征政策是相联系的,二者可视为互为补充的配套政策,解决什么问题呢?解决分配不公和劳动组合的问题,而不是像有的学者所臆测的是土地私有化。均地分力一句非常精准,就是把按耕地分配劳动力促进农业生产。均地分力要解决的问题是,井田制(周代土地国有制度的形式,这里的国与天子的家具有同一性)土地与农户劳动力之间出现了不平衡,要通过调整,达到新的平衡,就像今天农民承包地也势必要实行周期性的调整,而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一样。所以新时期的土地承包经营,不是土地到户,更不是分田到户。同理,管子的均地分力也不是任何意义上的土地私有化。
考察中国古代社会土地制度,我们发现中国的土地的实际主人农民,从来就不是土地的所有者,尽管农民从来也没有离开过土地。地主也不是土地的所有者,而是一种君王权利分配的结果。地主阶级,作为君王权利偶然分配的历史结果,即享受到了恩赐之福分,也就不可避免要遭受到福分的另一面:祸殃。
同样,古代中国也同样不存在法律许可的土地私有形态,也就是说任何土地的私人占有都是非法的,尽管实际上的土地买卖、土地兼并现象屡有发生,有时甚至非常猖獗,并经常导致王朝更迭。正是因为农民耕种的是王土,缴纳的是皇粮,所以地主和各级官吏的苛捐杂税对农民的盘剥,归根到底并没有法律和道德的依据,因此农民起来反抗横征暴敛,进行减租减息的斗争就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斗争。农民战争的正义性也就在这里。宋江打着替天行道的杏黄旗造反,只反贪官,不反对皇帝的道理也在于此。一些学者,以西方土地私有制为本位来认识中国农民的正义斗争,而为地主阶级鸣冤叫屈,完全是文不对题和强词夺理。古代社会土地的真实所有者是国家,即天子之家,天子一家一姓才是天下土地的占有者,或所有者。但是天子或君王可以把土地作为禄位恩赐品,赠送下层统治者,让其及其子孙坐享地租,或让他们代为管理,这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古代社会的帝王君主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坚守天下为公的理念。我们今天讲天下为公,是社会主义的天下,是人民的天下,土地归全民公有。这就将几千年来有些名实矛盾的公字观念,彻底正立在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公有制的基座上。
二、地政与土地革命
然而,正像土地的出产异常丰富无穷无尽一样,其社会作用也非常活跃,变动不居,需要精明的国家管理者掌控。正如管子所言: 是故地可以正政也,地不平均和调,则政不可正也;政不正,则事不可理也。
管子的地政论,在一般国家学说中,可用以指导或解决土地与国家即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基石性理论。在这个意义上,地政也是实践化的大政方针,运用于具体治国理政,合理解决土地占有、劳动组合、劳动力分配、土地收成、土地税赋等社会生活和国家经济基础要素之间的矛盾。但是一般理论总存在对象偏移问题,也就是一般政治经济理论也要根据现实变化的要求,接受新的理论和实践形态的挑战,适应时代需要而进行社会创新。这就是土地革命理论和实践可以在20世纪中国发生的历史和时代背景。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所以区别于旧民主主义或世界上其他民族的社会革命的一个根本标志,就在于它的总标题是土地革命及其战争,又称土地革命战争。这切中要害地说明了旧中国作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末期(我称之为前新中国时代的一切时代都是古代社会),其社会政治经济的根本问题还是地政问题。耕种无其田可能是农民失去土地这个现象的写照,但并不能进一步反映问题的实质:即土地的使用权和占有权之间的矛盾。那么,作为土地占有者的国家君王统治者一旦被废除之后,接下来就必然要做两件事:让一个新的君王作为土地的所有者出现,或者国家作为共有的土地所有者行使自己的权力,实行均田产的土地革命,以做到耕者有其田。但是,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和国民政府只做到了一半的事情,就是废除了土地合法占有者最后一任古代帝王(清代末代皇帝溥仪),所谓共和的中华民国,没有完成行使平均地权即土地革命的任务。这个伟大的任务,在蒋介石接手的国民政府中,甚至从来都没有认真提出过。因此,这个伟大的任务历史的落在了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人身上,并为后者夺取政权、建立新中国提供了最无可争辩的强大理由。而后者果然带领农民通过革命战争的方式让中国人民第一次当家作主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从而第一次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一。
最初在西方当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理论出现时,相对于财富是神赐予(如某些原始宗教和基督教教徒每餐祷告的宗教仪式)或君主赐予(如中国人信奉民以食为天,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观念,皇帝自称天子,臣民和世上的一切都无不是皇恩浩荡的结果)或富人赐予(如剥削有功论,殖民有功论)的观念无疑是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接下来的现实逻辑问题出现了:劳动者常常是赤贫者,而不劳动者往往更为富有。
所以当第一次读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的开篇所写不对,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时,还是感到心灵震撼。问题是什么才是正确的观念呢?马克思接下来告诉我们,劳动与自然界结合起来才是创造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属谁就是一个生产资料所有权问题,也就是说如果自然界不属于劳动者,即生产资料不拥有属于劳动者,劳动者就将永远赤贫,而不可能拥有真正财富。然而,资本主义经济理论自觉、刻意回避掉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一味鼓吹劳动创造财富或科技创造财富。尽管拉萨尔是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但是他开给工人阶级的药方依然是资本主义的而不是社会主义的。
马克思的观念当然是正确的,但是劳动者夺取生产资料后怎样保持占有它呢?在这里马克思没有也不可能涉及。不过恩格斯后来指出了农民获得土地生产资料必须走合作或集体化道路的问题。列宁进一步提出了对小生产者的劳动组合方式的批评,认为小生产会每日每时自发产生资本主义。新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恰恰开端于著名的一化三改造中的农业合作化。但是很快党内政治领袖中就有人提出农民土地包干到户经营的问题:第一次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没有得到推行);第二次是在八十年代初期(得以大行其道)。第一次注定是悲剧性的原因在于:无论是提倡者还是否定者都没有把道理说清楚,而涉及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核心土地问题,在中国肯定是天大的事情。政治领袖之间发生了意见分歧又不充分沟通,各行其是,或者各执一词,其后果可想而知是致命的,文革重要的起因之一就是这类事件(即究竟中国经济发展应当走什么道路的问题),持续发酵的结果。第二次,众所周知,解散人民公社之后开始实行农民土地包干到户经营,俗称分田到户,又称大包干,规法的表述就是今天农村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重经营机制。
大包干之所以有一定积极意义,就在于它还没有突破土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这个底线,农民家庭只不过是分到了一块自己承包的土地,其政治经济学含义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属于劳动力组合形式范畴。这实际上已经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第二次历史性分离。第一次历史性分离,就是把以土地为代表的自然界的生产资料占为己有的各类私人占有者,用制田、雇佣或租赁等劳动力组合形式形式让无地农民劳动生产养活少数人享用的社会财富。正是在这个传统土地私有社会制度的基础上,首先是西方少数政治思想的先知者提出了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的制度设计(社会主义思潮本身也经历了从空想到科学的飞跃)。然而,历史的讽刺在于,西方产生的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公有制思想或制度设计,在西方一开始就被视为异端,正像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开头说描述的:
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大地徘徊。为了对这个幽灵进行神圣的围剿,旧欧洲的一切势力,教皇和沙皇,梅特涅和基佐,法国的激进派和德国的警察都联合起来了。
共产主义或社会主义为什么这么可怕呢?
因为共产党人的所有理论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
消灭私有制,首先就意味土地不能属于私有财产而永远被个人或社会集团所占有。在西方主流社会里,公从未曾进入其文明的视野,把字典查遍,只有私,而没有公字。零碎、独占、撕裂、分散是西方社会的主要趋势。只有不毛之地,才叫国家公园,其余一切土地都为私人的领地。在欧美,任何一个地名,几乎都是人名。土地属于私有财产被个人或社会集团占有是自古以来的常态,现在这个常态,被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新常态打破,就成了大逆不道。因陈守旧的国际社会,今天依然顽固坚持私有制,以至于社会主义中国处处受到内外保守势力的围堵。所谓的右倾比左倾好,在中国大行其道,总根子就在这里。
三、耕者有其田之后
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比较先进就在于,它强调不劳动者不得食,让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即所谓耕者有其田引申为工者有其厂、商者有其店,士者有其学,就是建立一个合理、平等的社会制度。其政治经济学意义是,让产生资料与劳动者实现了第二次历史性的结合和对接(第一次是人类童年渔、猎、垦荒劳动的时代,即原始公社时期,是自然、自发的形式,而第二次是人为、自觉的形式)资本主义是在遵循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基础上,运用市场的自发性和无形的手推动雇佣劳动形式,并将其日益完善。由此得出两个结论:一是政治经济规律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但这不是自然规律,就像人的思维规律不是自然规律(但确是客观存在)在一样。任何经济行为都是人的或社会组织的、人为的行为,而绝非所谓自然行为。说经济规律是客观自然规律的话,不是唬人,就是糊涂;二是以私人占有权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经济管理方式和手段无论看起来有多么合理和规范,但是它的效益总是建立在有阶级意识和人为利益驱动的基础上。具有资本主义情怀的学者最爱做的事情,就是觉得自己的智商很高,生怕天下的穷小子不知道这样肤浅可笑的例子(譬如他们深情地描绘市场或自由经济的妙不可言:一个聪明而富于爱心的公民在秋天就开始囤积一些木炭,以便在冬天里帮助另外一些衣衫褴褛的公民。实践检验的结果是,前者在使得后者免于受冻的同时自己也赚足了钱,云云),动辄拿出个人市场和买卖行为主观利己,客观利人的例子来说事,企图证明资本主义就是普世价值。任何有良知的学者和管理者如果不是出于欺骗或者不懂装懂,就都会指证政治经济学上的这个简单明了的真相和事实。
因此,正像这个世界上,总有一部分人对失去的天堂和穷小子造反、革命耿耿于怀一样,社会主义的经典作家和政治家关注的是更深刻的问题,怎样才能避免革命将会被反复地复制问题,即要解决耕种有其田之后的问题。怎样才能避免出现失地农民现象和产生新一轮贫富差距问题。也就是说对个体私有者劳动会产生社会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不能视为理所当然。实践证明单个劳动者或以单个家庭为单位的劳动组合形式,在抗拒自然或社会风险方面是脆弱的,存在着巨大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就是说劳动者的个体自然差异不仅可能造成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而且天灾、人祸会根本改变他们的彼此之间的命运,从而重组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在这个被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为社会瓦解的过程中,除开暴力犯罪、欺诈等道德因素,无疑最活跃或起决定作用的是财富积累的市场因素。因人的感性生活急需而产生的商品或货币交换,不可避免地会逐渐剥蚀改变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生活状况,最终不得不交出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以换取眼前的利益。譬如,在旧中国,这类现象屡见不鲜:一个农村赌徒会输掉自己的牲畜、土地、房屋甚至妻子。失去劳动资料(比如土地)的家庭最终会变得赤贫,或沦为他人的雇佣者甚至奴隶。这种有阶级社会以来人们司空见惯的图景,社会主义者当然不愿意重新看到。他们原来的出发点就是因为看到了这种人类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非理性状态,而萌生革新或革命的愿望,并付诸于行动。否则他们成了简单的改朝换代的造反者,就没有必要树立社会主义旗帜并实行社会革命,实践社会主义了。这就是马克思和毛泽东提倡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道理,因此新中国建国初期的土改和后来一化三改造,包括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是经典社会主义思想和理论的必然产物。以平均分配养活懒人和生产率低下为突破口,实际上也是否定合作化和集体化,上世纪八十年人民公社被粗暴地强行解散。然而这个政策主导者最想触动而又最不敢触动的恰是土地公有制度。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农民是集体农民,工人是工厂的主人,商业职工是商店公司的主人,学生和教师是学校的主人。但是在这个基本的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发生了事物的辩证法运动产生的诸多新问题。比如在人民公社集体生产劳动组合形式下,个体的自然差异以另一种形式表现了出来:让大多数习惯于个体农民劳动的农民一下子全部接受集体劳动的模式,确实存在一个漫长的成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大多数劳动者还是诚实的,但也确有一部分人不但学会了偷懒,而且学会了贪占公家便宜。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劳动组合系统中,即使是一大部分人诚实的劳动,要养活另一小部分不那么诚实的劳动者,如果这种状况长久不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夜会危及这种劳动组合形式本身。事实上,集体化的劳动并不缺乏成功的典范。个别基层劳动者领袖的作用在公社模式下,包括在各行各业中都有先例。即使除去红旗渠、大寨、沙石峪这样的典型不说,据不完全统计今天农村大约还存留有多达数百个公社时代发展集体经济成功的范例,如华西、南街、南山、万丰等,这些集体劳动组合的成功的典范,在人民公社体制下都是一个生产大队。
安徽的小岗村则创造了另外一种典型。长期陷于集体经济贫困凤阳小岗村的部分农民,因不适应集体劳动组合形式的农民,就消极怠工和损公肥私,使得村集体经济状况陷于崩溃的边缘。应当说人民公社时代这样落后的生产大队,确实有一批。笔者七十年代初期下乡插队所在的颍上县谢桥人民公社,共分三个管理区,二十来个生产大队,好的比较好的占三分之一,中等水平的占三分之一,比较差的占三分之一,而总趋势是好的、比较好的越来越多。这大体符合大包干之前农村人民公社的实际状况。像小岗那样的落后大队各地都有,但是并不能代表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的主流。因为在江、浙等沿海地区,还有一大批集体经济发展非常成熟的村,这些村(如南街、华西、南山、万丰等)直到今天依然坚持了集体经济模式。然而运用木桶效应原理,小岗十八户农民按手印要求分田到户的文书,最终决定了新中国已经实行近四分之一世纪的农村劳动组合形式的改变(没有改变的是土地所有权)。农民分田到户的经营模式,使得三农工作的管理方式似乎一下子变得简单起来。至少生产队长不必要每天吹哨子催促农民上工,记工员也下岗了,生产队会计的算盘也不必要为人七劳三或人六劳四(这是生产队普遍执行的一种以以粮食折价、以钱串粮,以粮食实物为主,以货币为辅的年终分红方式。人口粮分得多而工分较少的农户,要拿出钱来买粮食,被称拿钱户,软腿子户或余粮户;人口粮食分得少而工分多的户为得钱户或缺粮户。粮食分配人头粮占十分之七,工分粮占十分之三的称为人七劳三,粮食分配人头粮占十分之六,工分粮占十分之四的称为人七劳四) 的分配方案而煞费苦心了。
我们看到以大宗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事情远非如此简单和清晰,有更多的东西开始变得模糊不清或难以分辨其真伪了。比如,国营的工厂、商店和公司,在抓大放小的改革政策指导下,城市和县以及县以下的所有小型工厂和商店除了土地的所有权之外,地面上的所有附着物资产包括土地流转产生的巨额出让金大都私有化(另外一种表述是,公有制创造积累的实物资产,在实行货币化资产的市场化改革中,社会财富被私有化)。这是一个过程,但是这个过程很快就结束了,于是社会出现了大量所谓捞了第一桶金的人群,这些成为最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城镇国有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者。(待续)
(作者简介:龚武,安徽省管子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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