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20/4/21 15:51:54
略论《管子》经济思想与王安石变法
韩楚燕
摘 要:管仲与王安石都是他们身处时代最为杰出的政治改革家。他们的经济政策与思想一脉相承。具体体现在二者利出一孔与以义理财的经济思想,以商重农与重农抑商并行的经济措施方面。二者虽然实施了极为相似的经济政策,但造成的结果却颇为不同。其原因不仅仅在于用人不当,聚敛过甚等方面,更与二者推行改革时的社会条件与社会背景关系紧密。
关键词:管子 王安石 经济思想
历史的发展虽然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面相,但历史往往有其相似的一面。这重复出现的场景便是我们研究历史值得注意的地方。管仲与王安石便是如此。
二者的身上有非常多相似之处。管仲为齐国宰相,相齐七年而使得齐国民富国强。《论语·宪问》: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王安石为北宋参知政事,在位时使得多年贫困的中央财政有所好转。二者皆擅于理财。管仲改革与王安石变法皆以理财与经济思想为最重要的部分。二者改革的背景也十分相似。管仲相齐之前,齐国内乱,民穷财弱,各国之间相互征伐,又有夷狄时常入侵。王安石变法之前,北宋已经长期受冗员、冗兵、冗费之苦,其中最为核心的就是国家经济状况极为糟糕。史载神宗嗣位,尤先理财。不仅如此,管仲改革与王安石变法的结局亦有颇为相似之处。管仲虽助齐桓公成就霸业,但管仲死而齐国衰。王安石变法虽然得到宋神宗的支持,却最终为反对派所激烈阻止。其结果更是掀起北宋后期的党政。
另一方面,王安石变法的经济思想与理财手段,基本上是对管仲思想的继承和发扬。二者所施行的政策虽然相同之处颇多,但同样的政策引起的直接结果不同。范纯仁认为王安石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讲五霸富国强兵之术。尚法令则称商软,言财利则背孟柯。本文就《管子》与王安石变法的一些内容作出比较,尤其是二者的理财手段与经济思想,看二者之所以有不同结果的根本所在。
一、利出一孔与以义理财
管子与王安石都强调国家对于财富的掌控。《管子·国蓄》 说: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半诎;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王安石则在与神宗问答之时,谈及桑弘羊,认为其摧制兼并,均济贫弱,而使利出于一孔《宋会要辑稿·食货》四三二〇卷)可见管仲与王安石都重视从国家的角度对社会财富进行宏观调控。两人都提出利出一孔是有原因的。春秋时期诸国争霸,对外战争耗费巨大,政府不得不以多种手段寻找财富以支撑国内财政支出。宋代则一直处于积贫积弱的局面。政府的财政需要养数以百万的兵士、发给官员的俸禄更为丰厚,对西夏与辽国每年还有岁币支出。可见宋代财政状况的困窘。故而王安石才提出稍收轻重敛散之权,归之公上
虽然管仲与王安石都强调利出一孔,但在利出一孔的背后,也强调国家不可对社会财富聚敛过多。《管子·牧民》一开始就强调: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认为人民只有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情况下才可能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学者石一参指出富国之本,在权人民之缓急而通其有无。因以制其赢不足之利害,斯民人无甚贫甚富之逆象。甚富则下不为上用,甚贫则上无法以制其民,惟民之贫富予夺之权一操于君,利出一孔而权不两分,制为大治不难矣。梁启超即说道:管子为大理财家,后世计臣多宗之。虽然,管子之理财,其所注全力以经营者,不在国家财政也,而在国民经济。国民经济发达,斯国家财政随之。管子之所务在于是,故有以桑弘羊、孔仅、刘晏比管子者,非知管子者也。
王安石的观点还是从对桑弘羊的论述开始的。其虽承认桑弘羊利出一孔的理财手段,但对桑弘羊的理财目的,却不以为然。认为笼天下货财以奉人主私欲,是兴利之臣。合乎社会发展的理财并不不为错,关键看理财的目的。如果是为国家公义,则理财理所应当。王安石自己就说:至于为国之体,摧兼并,收其赢余以兴功利,以救艰厄,乃先王政事,不名为好利也。梁启超亦看出:公之事业,诚强半在理财。然其理财也,其目的非徒在国努之岁入而已,实欲苏国民之困而增其富,乃就其富取赢焉,以为国家经费。故发达国民经济,实其第一目的,而整理财政,乃其第二目的也。
故而管仲与王安石的利出一孔实际是以均平社会财富为主要目的。并非专为聚敛财富,搞得民穷财尽。《管子·治国》就说: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冶也。奚以知其然也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凌上犯禁,凌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必贫。
二、以商重农与重农抑商
管子与王安石在以义理财的基础上,强调民不加赋而国用足。这种观点集中体现在二者对待商业与农业的态度上。管仲与王安石都非常重视农业,认为农业为富国之本。在对待商业的问题上,二者都认为商业必须予以发展,但商业的发展程度需要予以限制。商业程度的发达与否取决于农业发展的程度。商业的过度发展对农业的发展是不利的。
管子各篇对都指出商业过度发展对社会的危害。《管子·轻重甲》云:今君之籍取以正,万物之贾轻去其分,皆入于商贾,此中一国而二君二王也。故贾人乘其敝以守民之时,贫者失其财,是重贫也,农夫失其五谷,是重竭也。《管子·轻重丁》认为:迁封、食邑、富商、蓄贾、积余、藏羡、跨蓄之家,此吾国之豪也。《管子·治国》说今为末作奇巧者,一日作而五日食;农夫终岁之作,不足以自食也。从管仲个人来说,齐开国政策为放任之重商主义,至管仲时已近四百年,其末流之弊,殆为工商之过度发展与私人坐拥豪资,管子出身微贱且尝躬为贾人,民间情伪,必所备知。
王安石则认为盖制商贾者,恶其盛,盛则人去本者众,又恶其衰,衰则货不通,故制法以权之。在其推行青苗法之时,也曾提出:昔之贫者举息之于豪民,今之贫者举息之于官,官薄其息而民救其乏其政治上的反对者,私下里的好友司马光也说:窃惟朝廷从初散青苗钱之意,本以兼并之家放债取利、侵渔细民,故设此法抑其豪夺,官自借贷,薄收其利。
由此可见,管仲与王安石都将商业的发展至于农业发展的前提之下。对于农业的发展,二者又都主张国家不仅不能对农业有所损害,还要积极地去扶持农业发展。《管子·立政》将山泽救于火,草木殖成。沟渎遂与隘,障水安其藏。桑麻殖于野,五谷宜其地。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工事无刻镂,女士事无文章。五件事作为政府治国理政的根本。
在此基础上,管子主张在农忙时节,基于农民一定的帮助。使民饥者得食,寒者得衣,无本者予之陈,无种者予之新新粮。这一点与王安石的青苗法何其相似。王安石也非常重视农业的发展。他认为理财以农事为急。国之大政在兵、农。神宗认为:先措置得兵,乃及农。缘治农事须财,兵不省,财无由足。王安石则反驳道:农亦不可以在兵事之后。前代兴王知不废农事,乃能并天下。兴农事自不费国财,但因民所利而利之,财亦因民财力而用也。
总而言之,王安石变法和管仲改革有很多相似之处。管仲的叁其国而伍其鄙、作内政而寄军令、相地衰而征、四民分业定居等措施与王安石的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甲法等措施在内容上与思想上都有相似之处。但相同的措施何以有如此不同的结果?
原因在于时代的不同。从某种程度来说,管仲改革与王安石变法都失败了,失败在用人不当,继承者未能体会前者改革的本意。但管仲改革与王安石变法的失败有其必然性。究其根本,在于二者的改革都是急功近利的,求速效。改革虽然解决了表面的问题,但整个社会环境造就的根本问题无法改变。齐国与宋朝皆处于一种不得不聚敛财富的境地。齐国地处偏僻,农业不发达,想要争霸则必须征收更多的财富用以支出。宋朝的根本问题则在三冗之费。王安石仅仅开源而不从根本上去节流是不行的。
管仲改革在管仲当时之所以能成功,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时的商业并不发达,农业的生产水平低下。故而其轻重学说的实施对齐国社会经济影响较小。宋代则具有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农商之间联系紧密。故而王安石的改革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再者,改革推行过程中的阻碍不同。尤其是文化方面。王安石变法受到了传统儒家知识分子的强烈反对。王安石虽然努力辩解,终究无济于事。管仲所处的时代就不存在这种状况。以上因素可能是造成二者不同结果的比较主要的原因。
(作者简介:韩楚燕,女,安徽大学历史系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