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23/7/20 15:50:38
《管子》的以法治国思想及现代意义
刘琳丹
摘要:以法治国一词, 在中国典籍中最早见于《管子》。以法治国思想是《管子》的基本观念之一 , 也是齐法家的基本主张。研究 《管子》 中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 , 无疑对我们今天的依法治国的法治建设 , 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管子;以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以法治国的重大问题决定,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中国的法治理念有很大一部分内容不是从西方搬来的,而是来源于中国传统法治思想。春秋时期齐国的管子在辅佐齐桓公治理国家中,提出以法治国理念,对于中国传统法治思想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一、 管子依法治国的思想渊源
中国早在春秋时期就产生了较为丰富的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但是这一时期出现的礼法制度具有传统法治思想的特点和缺陷,君王、士大夫即使犯法也享有免受法律追究的特权,甚至在某一时期,君王、士大夫成为法的破坏者。《管子》对法的范围进一步延伸和扩展,使君王和群臣同样受到法的约束,并因此认识到了法在政治统治中的重要作用。管仲之后经过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韩非等人对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华法系。《管子》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与《管子》礼法论融为一体,成为君王维护其统治的重要工具。《管子》一书中,对依法治国的法治思想有相对全面的阐述。
二、 管子依法治国的主要内涵
《管子》认为法制度量,王者典器(《侈靡》),是天下之至道、圣君之宝用(《任法》)。《重令》篇说:治国之器三,三器者何也?曰:号令也,斧钺也,禄赏也,号令、斧钺、禄赏可以以法统之。作为治国重器的法令,其主要内涵如下:
第一,齐民一民,令重君尊。通过法令来统一思想和规范行为,并达到令重君尊,以实现国家利益至上,这是中国统治以法治国的主要内涵。《七法》篇说的更明白,不明于法,而欲治民一众,犹左书而右息之,人习惯用右手写字,左手按住纸,如果没有法,就如同用左手写字右手按住纸一样,倒行逆施而事无成。《管子》理想的政治格局是君民一体,《法禁》篇提出了十八条圣人之禁,其意就在同人心,一国威,齐士义。在《管子》看来,这是国家能发达强盛的首要条件。《重令》篇说: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故安国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行令在乎严罚。罚严令行,则百吏皆恐;罚不严,令不行,则百吏皆喜。故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通过统一思想、行为,统一权力于国君处,牺牲民众的部分利益,以实现全民的大利益。
第二,兴利除害,正定权利。在《管子》看来,法与国家是同时产生的,没有法就没有国家。《君臣上》在论国家起源时说:君之所以为君,赏罚以为君,君主设法,行赏罚,是国家形成的前提之一。国家形成的主要目的就是为民兴利除害,而要实现这一目的,依靠的就是法,故法者,民之父母也(《法法》)。《七臣七主》说:法者,所以兴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都是以为民众谋利为目的。
第三,兴善防奸。通过赏罚,让民众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达到兴善也如化(《宙合》),使法令功用道德化,民之道正行善也若性然(《八观》)。《权修》:见其可也,喜之有徵;见其不可也,恶之有刑。赏罚信于其所见,虽其所不见,其敢为之乎?见其可也,喜之无徵;见其不可也,恶之无刑。赏罚不信于其所见,而求其所不见之为之化,不可得也,申之以宪令、劝之以庆赏,振之以刑罚。故百姓皆说为善,则暴乱之行无由至矣。《君臣上》:(典法)此明公道而灭奸伪之术也;《明法解》:故治国使众莫如法,禁淫止暴莫如刑。故贫者非不欲夺富者财也,然而不敢者,法不使也;强者非不能暴弱也,然而不敢者,畏法诛也。故百官之事,案之以法,则奸不生;暴慢之人,诛之以刑,则祸不起,群臣皆出于方正之治而不敢为奸;《正世》:法立令行,故群臣奉法守职,百官有常。法不繁匿。万民敦悫,反本而俭力。法能使行善成为社会之习俗,禁止人做奸伪之事。
第四,强化吏治,合民众、禁朋党。《明法解》:官不得枉法,吏不得为私;《幼官》谓:法立数得,而无比周之民,比周即为结党营私。《君臣上》说:治国无法,则民朋党而下比,饰巧以成其私。法制有常,则民不散而上合,竭情以纳其忠,无法,没有规范,民众的私交胜,容易形成小团体,团体之间相斗而民分裂,相反,贝民团结而不散。《法禁》篇说:举国之士以为亡党,行公道以为私惠,进则相推于君,退则相誉于民,各便其身,而忘社稷,以广其居,聚徒威群,上以蔽君,下以索民,结党营私,为乱国之道,故《法禁》篇十八禁中明确列有:以朋党为友条。
第五,赏罚以致胜。《兵法》篇认为法度审是取得战争胜利的条件之一,治众有数,胜敌有理,严肃法纪,赏罚分明,则勇士劝也,从而促使士兵的争胜之心。
总之,《管子》主张以法治国,法关系到一国之存亡,存亡治乱之所以出,若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将是大治(《任法》)。因此,要求动无非法,先王之治国也,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明法》),如无法,就会出现灭、侵、塞、擁四种亡国征兆。
三、 管子法治思想的现代意义
管子奉命于危难之际,在治国的理论和与实践中开创了法治的先河。《管子》成为一部重要的法家著作,他法治想是为了巩固统治阶级的利益,有着深刻的阶级情感,但是作为礼治夜空下的一颗明星,其中蕴含的闪光点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着深刻的启示。
1.确立法律至上思想, 树立法制权威
管子认为法是治理国家最有效的手段,极大提高了法律的权威, 是一种法律至上的思想[1]。虽然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管子》的法治大相径庭,但是 树立法律至上的态度却可同日而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必须树立法制权威。[2]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之大治(《任法》)。只有贵贱上下皆守法,才能有效治理国家。实行法治,如果缺少自觉的法律意识,缺少对法律的敬畏,纵然有完善的法律也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制。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但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依然存 在[2]。因此,建立健全国家法制体系,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2],必须加强法制化,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2.注重权力制约和平等意识
明君知民之必以上为心也,故置法以自治,立仪以自正也。故上不行则民不从,彼民不服法死制,则国必乱矣。(《法法》)君主不但自己要遵守法律,还有以身作则,禁不胜于亲贵,罚不行于便辟(《重令》)。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奢久而为常(《君臣》),法律一经公布就要好好遵守,要 做 到不为君欲变其令,令尊于君(《明法解》)。因此,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模范作用,这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党和国家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是前所未有的,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党和国家始终注重法律对权力的制约。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决不允许以言代发、 以权压法、 徇私枉法。[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党和国家始终注重法律对权力的制约。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决不允许以言代发、 以权压法、 徇私枉法。[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2]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规矩者,方圆之正 也。(《 法法》)依法管理各项事务,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一些违反党纪国法分子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传递出在中国没有法外之地,更没有法外之人的信号, 尤其是一些高级官员落马也充分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 法与德结合
法出于礼,礼出于治。治、礼道也。(《枢言》)《管子》在发挥法的治国作用时,出于礼制的大形势,并没有放弃礼治,而是看到了礼的作用。
社会的稳定不仅需要法律的制裁,还需要道德的约束,道德与法治属于与时代相适应的上层建筑,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任何社会的建立与维护都需要这两种手段,二者相辅相成。党的十八届四中《决定》强调依法治国要坚持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2]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到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强化法律对道德的规范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立足中国的实际,汲取中国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思想,必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
参考文献
[1]何涛.《管子》的法律思想及现代意义[J].行政与法,2011(4).
[2]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EB/OL].新华网.(2014-10-28).http://news.xinhuanet.com/2014-10-28/c_1113015330.htm.
[3]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EB/OL].新华网.(2012-11-08).http://news.xj.xinhuanet.com/2012-11-19/c_113722546.htm.
(作者简介:刘琳丹,女,武汉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