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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第50期 《管子》中激励思想的探究

来源:安徽省管子研究会    时间:2020/4/29 16:19:22


 《管子》中激励思想的探究

朱正青

摘要:激励思想是现代西方社会学研究的热点之一。作为反映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仲、思想家管仲治国理论政策的《官子》一书亦包含了激励思想,具体体现有功利激励观、赏罚激励观和权变激励观。探究这些思想,可对当今社会激励制度的创建提供借鉴意义。

关键词:《管子》;激励;管理

激励是指激发激发、鼓励、调动人的积极性。《说文解字》:激,水碍袤疾波也,有冲击之意。励,勉励也。在我国,最早明确使用激励一词的文献是《资治通鉴》。比如,贼众精悍,操兵瓜寡弱,操抚循激励,明设赏罚,承间设奇,昼夜会战,战辄禽获,贼遂退走。将士皆激励请奋可见,在古代激励一词的含义与现在基本一致,都是激发、鼓励的意思。

激励一词,作为心理术语,指的是持续激发人的动机的心理过程。在管理术语上,则指的是通过某种内部或外部刺激的影响下,使人始终维持在一个兴奋状态中,从而引起个体产生明确的目标指向行为的内在动力,目前激励理论业已成为现代西方社会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但事实上早在我国古代许多的著作论述中都有激励思想的体现。钱穆先生曾在《中国历史研究法》所言道:当知中国历代所制定所实行的一切制度,其背后都隐伏着一套思想理论之存在, 所以我们研究著作必须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找出其背后理论所在。作为先秦时期重要的一部著作,以反应管仲思想为代表的《管子》一书中虽不曾出现激励一词,但关于激励思想的观点却比比皆是,本文试图对此进行总结提炼,希望能够对当前社会管理激励机制的创建提供借鉴。

一、《管子》中的功利激励观

   《管子》中多次提出利益为人之本性的功利观。《管子》认为,夫凡人之情,见利莫能勿就,见害莫能勿避。所有的人,不分贵贱都是得所欲则乐,逢所恶则忧(《管子·禁藏》),民予则喜,夺则怒(《管子·国蓄》),并进一步生动描述了追求功利是人的本性的种种事实,其商人通贾,倍道兼行,夜以续日,千里而不远者,利在前也。渔人之入海,海深万仞,就彼逆流,乘危百里,宿夜不出者,利在水也。故利之所在,虽千仞之山,无所不上;深源之下,无所不入焉。(《管子·禁藏》),可见利益对于普通人的诱惑力之大。

   根据这种功利观,《管子》中提出可以以利作为杠杆,来激励人民的积极性。书中指出:德人之道,莫如利之,欲来民者,先起其利,虽不召而民自至。(《管子·形势解》)所以,统治者要善于满足人民的利益需要,仓禀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形势解》)一旦人的利益需要得到了必要满足,必将激发出更大的积极性,产生更大的效益,这无疑与现代西方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理论是不谋而合的。但是,《管子》中虽非常重视研究人的需要,强调满足人的需要的重要性,但并不主张无限制地满足个人的私利,而是要使个人利益的欲望有所节制,否则国家将难以治理。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管子·国蓄》)并且还会导致国家贫困,民多私利者,其国贫。(《管子·禁藏》)同时,书中还指出,如若对个人私利以为满足、无所限制,利益将不再发挥激励的作用,因为利益得到轻易满足,便不再受到重视,也就无从激发积极性。即万物轻则士偷幸(《管子·山至数》)。所以,为了使利益需求的激发作用能够有效发挥,还必须对人的需求作出节制,其可不利,以其好利也。(《管子·心术上》)

二、《管子》中的赏罚激励观

《管子》中强调提出了要有明确的赏罚激励观,君之所以为君者,赏罚以为君。(《管子·君臣下》)赏罚的作用在于使人们明白什么样的需要能够转为为对整体有利的动力,而不符合整体利益的那些个人需要则必须要得到印制,只有案其功而行赏,案其罪而行罚(《管子·明法解》),才能使人们明必死之路,开必得之门(《管子·牧民》)。而要保证这样的赏罚手段真正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首先即要确保其能切实兑现。赏罚莫若必成,使民信之。(《管子·禁藏》)如果赏不随其功,数出重法,而不克其罪(《管子·七臣七主》),则禄赏不足以劝民,斧钺不足以畏众(《管子·版法解》),赏罚手段必然也就丧失了激励与约束的作用。

其次,赏罚手段能否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还取决于行使的公平性。人则务本疾作,以实仓禀,出则尽节死敌,以安社稷,虽劳苦卑辱,而不敢告也。(《管子·形势解》)即如果能有功必赏、有过必罚,则人们无论是生产工作,还是对外杀敌,都能够毫无怨言地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反之,如果徇私枉法、赏罚不公,无功的人能变得富有,有犯过的人能够能够幸免,那么不仅无法调动民众的积极性,还会引发人们地不满怨恨或投机取巧,民不患其寡而患其不均。

最后,赏罚手段的运用还要注意掌握度,一方面在关键时刻要敢于重赏、重罚,赏必足以使,威必足以胜。(《管子·正世》)另一方面,赏罚的行使又不可以过滥,如果行赏过滥,则一为赏,再为常,三为固然。其小行之则欲也,久之则礼义(《管子·侈靡》)。即如果奖赏过于频繁,则成为了理所当然,激励的作用也就随之失去了。所以赏罚手段做到必行之而然后移(《管子·侈靡》)。此外,赏罚手段还要做到对症下药,夫民富则不可以禄使也,贫则不可以罚重也(《管子·国蓄》),惟如此才能将赏罚的激励作用得到最大化。

三、《管子》中的激励权变观

《管子》中的激励理论还始终贯穿着随机应变的权变思想。书中指出激励方法的形使并没有一定的模式可循,具体的情况要具体的对待、相机行事。帝王之道备矣,不可加也。公其行义而已矣。(《管子·轻重戊》)并进一步指出:其设赏有薄有厚,其立禁有轻有重,迹行不必同。(《管子·正世》)即领导者实行激励手段要随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切合实际方能奏效。同时,《管子》还强调任何有效的激励手段久用不辍都会失效,所以不能守常不变,要与时俱进,与时变,与时化。(《管子·正世》)

在提倡随机应变的同时,《管子》还提出激励手段所需要遵循的两条原则。一是舍已以上为心。这个上为统治者的号令,就是说调动人的积极性一定要保证与总体方向一致,为了维护这个原则,甚至可以舍弃人的才能。昔者圣王之治人也,不贵其人博学也,欲其人之和同以听令也(《管子·法禁》)。二是和。上下不和,虽安必危。(《管子·形势》)而要保证上下能做到和睦,则需要蓄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谐,谐故能辑,谐辑以悉,莫之能伤(《管子·兵法》)。上下相统一、同心,则必然无往而不利。

综上所述,《管子》中的的功利激励观,强调满足人们的物质利益需求,但同时又主张不能无条件的满足,要节制私利才能最大发挥激励作用,其次赏罚有度、以和为贵,能够随机应变地应用激励手段,不难发现这些激励理论与现代的激励理论不谋而合。可见,虽然《管子》中反应的社会状况距今已有两千多年,但是其中包含的一些激励思想仍然具有跨越时代与社会环境的普遍适用意义。所以,探究《管子》中的激励思想,能够有助于我们去认识激励的内涵,从而保证在现代社会中激励措施的正确行使。

 

(作者简介:朱正青,安徽大学历史系2016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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