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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期 《管子》中的三种传统观念

来源:管子研究会    时间:2019/10/23 14:43:44


管子》中的三种传统观念

颜蕙茹

【摘要】《管子》是先秦时期的重要著作,为管仲所作,内容丰富,其中包含的思想文化更是独特多彩。现主要从《管子》中的三种传统观念:民众观、法治观、礼义廉耻观三个方面来对书中所包含的思想文化进行简要阐述。

【关键词】《管子》;管仲;传统文化;观念

  《管子》一书在中国历史上具有很高的价值,罗根泽先生在《管子探源》中评价《管子》:“在先秦诸子,衰为巨峡,远非他书可及”,认为该书在先秦书籍中具有不可超越的地位,是远非别的书可以企及的存在。学界对于《管子》的研究涉及多个方面,既有关于《管子》的作者的研究,也有对于书的具体内容的研究,可谓是异常全面。

“文”“化”二字,古已有之。“”,错画也,象交叉,本义为各色交错的纹理,“化”,“化而为鸟,其名曰鹏,本义为生成、造化。经不断发展,约至西汉时二字合为一词。随着时代发展,“文化”一词逐渐演变为内涵丰富、包含广泛的词语。中华民族拥有几千年的历史,产生了许多优秀的文化,这些优秀的文化都是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这些财富既包括书籍等可以触摸到的物质性的财富,亦包括思想、文化等需要用心灵去感受的精神财富。《管子》作为我国先秦时的重要著作,定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所蕴含的思想文化内容更是我国的重要精神财富。

民众是国家存在的基础,法治是国家稳固的重要基石,礼义廉耻更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道德规范。君主要想治理好国家,三者缺一不可。

一、《管子》中的民众观

百姓是国家的基础,国家的发展需要百姓的支持,“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历朝历代都在收服民心方面做了很多努力。

   “古之圣王,所以取明名广誉,厚功大业,显於天下,不忘於後世,非得人者,未之尝闻”,《管子》中清楚地认识到民众的力量,并因之提出与民相处之道,提出与民众相处应注意的多个方面,形成了系统的民众观。

首先,重视民众在国家中的地位。民心的归属是国家存在的关键。人心在各方势力争夺天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国家之所以可以成为国家,是因为有人民的存在。正所谓“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人民的存在不但对于国家具有决定作用,民心归属与否亦对于政令的推行重要作用。由于“舟车饰、台榭广,则赋敛厚矣;轻用众、使民劳,则民力竭矣。赋敛厚,则下怨上矣;民力竭,则令不行矣。”因此要想政令可以很好地推行,君主应该薄赋敛、保存民力,从而使得民心归附,上令下行

其次,实行德政,满足民众的生活需求。所谓“德”,即对民众“爱之、生之、养之、成之”同时要做到有利于民众不以德自居。若要做到“大德”,国家则需要达到“为主而惠,为父母而慈,为臣下而忠,为子妇而孝”的几个境界“德六个方面:“输之以财”“遗之以利”“宽其政”“匡其急”“振其穷”,统称为“六兴”。如果这六个方面都能做到,则民众的需求就会得到满足,民众的需求得到满足则会听命于上,然后政策就更容易实行。“民以食为天”,实行德政,首先要满足民众的粮食需求。要做到这一点,国君必须做到致力于四时农事,即“凡有地牧民者,务在四时,守在仓廪。”使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得以满足其次实行德政还应尽量满足民众对于财富的需求。因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同时,实行德政还要贯彻实行惠民政策,“惠者,主之高行也。”。这主要需要统治者做到“居民于其所乐,事之于其所利,赏之于其所善,罚之于其所恶,信之于其所余财,功之于其所无诛。”几点,同时,还要“养老弱而勿通”养老恤弱,关心弱势群体。

第三,实行正确的牧民之法。所谓牧民,主要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治理民众,使得下服从上,国家统一有序。“欲为天下者,必重用其国;欲为其国者,必重用其民;欲为其民者,必重尽其民力”由于民力对于国家的重要掌握正确的牧民之道也就显得尤为重要。要治理好民众,首先要做到“知其疾,而忧之以德,勿惧以罪,勿止以力”,了解人们疾苦,施以德惠不用刑罚使他们害怕,不用强力使他们停止并且,在任用民众时要注意“察能授官,班禄赐予,使得民力可以得到最大的优化使用,民众才能得到发挥积极性也会因此更高了。其次,君主应订立明确的法令,“见其可也,喜之有徵;见其不可也,恶之有刑”,严格实施赏罚制度,赏功罚过从而对民众形成一种心理上的鼓励与警示。同时,由于“凡众者,爱之则亲,利之则至。”,因此,君主还应对于制定的“法”身体力行,“上身服以先之”,用自身来引导民众,对民众形成示范作用。做到“德泽加于天下,惠施厚于万物,父子得以安,群生得以育”则百姓就愿意为君主效力。

二、《管子》中的法治观  

《管子》中关于“法”的论述既有专门的篇章如《七法》《版法》《法禁》《重令》《法法》《兵法》《任法》《明法》《版法解》《明法解》等,也在其他一些篇章中夹杂着关于“法”的论述,现主要从三个方面对《管子》中的法治观念进行总结阐述。

首先,“法”的作用不可忽视。君主的统治离不开“法”的辅助“法”:“天下之至道也,圣君之实用也”,是天下的大道,是圣明君主行之有效的措施;“将立朝廷者也”,对于维护朝廷权威具有重要作用。法令是统治国家的重要手段,“令重而下恐”法令威重则下面的人就会畏惧。“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法令威严则君主尊严得到保证,君主尊严得到保障则国家得以安定,反之则国家危险。

其次,“法”的制定必不可少“法”是天下的仪表,“百姓所县命”与百姓的性命相关的。一国之君若不能统一民心、使得法令贯彻实行,则虽有广袤的土地和众多的民众统治也是不可能安稳的。因此,必须制定相关的“法”来达到“同人心,一国威,齐士义,通上之治以为下法”的效果其次,由于“常令不审,则百匿胜;官爵不审,则奸吏胜;符籍不审,则奸民胜;刑法不审,则盗贼胜”,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规范人们的行为。同时,“治国使众莫如法”由于“法”的制定对于社会的安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君主治理国家必须具备相关的“法”,“凡国无法则众不知所为,无度则事无机,有法不正,有度不直,则治辟。治辟则国乱。”,在制定“法”之后更是要明确实施,这样社会才会安定,国家统治才会稳定

第三,的制定应该严明、可行。“法者不可不恒也,存亡治乱之所以出,圣君所以为天下大仪也,君臣上下贵贱皆发焉。“法”的重要性决定了“法”的制定应该恒久,不可擅自修改。正所谓“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不以法来推行法度则国事就没有了常规,因此,做任何事都应按照“法”的规定进行,这样的话就需要有明确的“法”来指引人们。同时,“法”的制定要严明,使得人们不敢触犯“形势不得非,则奸邪之人悫愿;禁罚威严,则简慢之人整齐;宪令著明,则蛮夷之人不敢犯;赏庆信必,则有功者劝;教训习俗者众,则君民化变而不自知也只有法律公正、制度严明,对于罪行不宽恕,执行惩罚果断,民众才会畏惧,权威明示之后也就不必再重申了。值得注意的是,“战而必胜者,法度审也。”严明法度对于取得战争的胜利亦有重要作用

”的实行应公平公正。首先,君主不可以擅自修改“法”,要做到“喜无以赏,怒无以杀”。同时,法令面前不应有例外,上层统治阶级也应受到“法”的制约。“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王施而无私,则海内来宾矣,君主以“法”约束自身、实施“法”不偏私,政令可以在民众中更好地实行,四周的小国也会自动归服“臣任力,同其忠而无争其利,不失其事而无有其名,分敬而无妒,则夫妇和勉矣”,臣下尽其力、忠于君、办事牢靠,却不争取私利、不嫉妒,则百姓能和谐共勉。因此,若君主可以做到“立其度量,陈其分职,明其法式,以莅其民,而不以言先之”用明确的法令而不仅仅是言语来统治臣民,民众就按正道行事了。

三、《管子》中的礼义廉耻观

”“”“”“”的提法出自于《管子》中的《牧民》篇。《管子》认为礼、义、廉、耻是国之四维”,“礼不逾节,义不自进,廉不蔽恶,耻不从枉。”“礼”使得人们不逾越应守的礼节“义”使得人们不妄自求进,“廉”使得人们不掩饰过错,“耻”使得人们不趋从坏人。如果缺少四维,国家就会出现相应的问题:“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正所谓“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礼义廉耻在国家的治理中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民众应树立正确的礼义廉耻观。若要求民众做到此四维,则要使民众“修小礼、行小义、饰小廉、谨小耻、禁微邪”在国内不重视小礼、不行小义、不重视小廉、不整顿小耻而要求民众能行大礼、行大义、行大廉、行大耻,是做不到的,因此“小礼不可不谨”“小义不可不行”“小廉不可不修”“小耻不可不饰”。其次,要明确民众心中的礼法意识“朝者,义之理也”朝廷是礼法的主要体现。因此,君主其中起到重要作用君主“度爵而制服,量禄而用财”,根据爵位定等级根据俸禄定财用标准。同时,君主还应“饰食饮吊伤之礼”,明确饮宴、吊丧的礼节。同时,可以通过营造一种和谐的环境,使民众在日常生活中耳濡目染,得到熏陶,从而升华自身。因此,君主应“正君臣上下之义,饰父子兄弟夫妻之义,饰男女之别,别疏数之差,使君德臣忠,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礼义章明”端正君臣、家庭之间的名分,明确男女有别、亲疏有别,使得人人各尽本分,礼仪彰明显著君主还需要注意禁止“从欲行,男女无别的行为,如发生这样的行为就等于返回到禽兽状态,礼义廉耻就无以立了。

民众观、法治观、礼义廉耻观是《管子》博大思想中的一部分,对于映射《管子》中所包含的丰富的思想文化具有重要作用。重视民众的作用,重视“法”的作用,注重培养民众的礼义廉耻观,《管子》中的很多独到的思想值得我们今天借鉴。作为先秦时期的著作,《管子》的思想高度和看问题的深度是值得后人敬佩的。

(作者简介:颜蕙茹,安徽大学2016级历史系历史文献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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